简介:本文阐述易数理论,即“倚数—奇数—逆数”的逻辑思维的辨证过程.从易经的观点看“天下万事万物,莫不有其定数”也就是“任何事物都是按一定的相似规律在运行”(哈肯),《周易》从神秘的“数”出发,引发出一套占筮理论,既神秘又富有科学性,那么,到底应该怎样理解和评价这一学说?人们见智见仁.我始终认为:通过对《易经》的研读,人们可以获得一种精神上的极大解放和开脱,取得一种勇气和力量,《周易》凭借神秘的“数”架起了一座世俗社会的人们与上帝展开沟通或者对话的桥梁,它制造了一种契机,使得人们能够从此岸世界达到彼岸世界,从现实世界过渡到可能世界,最终实现“我从上帝那里来,又要回归到上帝那里去”的人生归宿.然而,上帝是什么,它在哪里,是什么样子?人们想知道却又害怕或者无法得知……或许,从易数理论中你会获取某种信息,至于多少深浅,这关键在于你自己的感悟能力.在美国,在纽约,在富丽堂皇的大都市里,物质的高度发达却不能满足人们的精神渴求,成千上万的人总是那样虔诚地去向上帝顶礼拜膜.信念,我心中的“逻各斯”,谨以此写给我的同仁们.
简介:摘要本文针对职业中专的学生实际,提出了以“数”、“形”、“艺”、“理”为切入点设计实施数学教学的观点,对“数”、“形”、“艺”、“理”的内涵进行了论述,概述了操作实施“数”、“形”、“艺”、“理”模式的要求及问题,提及了“数”、“形”、“艺”、“理”的实际价值。
简介:摘要高等数学作为高职院校理工类专业必设的一门基础课,在教学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结合教学实际,从高数课程的文化定位角度着眼论述了当今高等职业教育中高数课程的重要性。
简介:诉讼上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构成诉讼上的自认,须具备时间要件、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诉讼上的自认一般说来具有两方面的效力:其一,对当事人的效力;诉讼上自认的构成,免除了他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其二,对法院的效力;诉讼上的自认对法院有拘束力,即无论法官本身如何看待案件事实,都应当把当事人的自认当作真实对待,并以自认的事实为基础进行裁判,不得对自认的事实作出相反的认定.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全部承认的,可以免除对方当事人的全部举证责任;如果仅为部分承认的,只能免除对方当事人对自认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