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现资源型村庄有效治理的内在机理是什么,通过怎样的策略能够振兴资源型村庄,这是本文的核心问题。为了探讨资源型村庄的有效治理模式,本文从十九大提出的中国乡村振兴时代背景出发,建立了一个"任务型治理"的理论框架,并在此框架下使用浙北荻港村的个案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是一种围绕解决资源型村庄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定任务而采取的方式、手段与途径。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模式中能否有效地实现治理目标,促进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其关键点和难点正是对于任务的界定,以及根据各个不同阶段的任务而不同治理主体分工协作所达成的一种良好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通过构建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不仅能够取得重振村庄组织活力、复兴产业实力、重塑文化魅力、再造环境美化等村庄外在层面的振兴,而且更能够达到村民主体性的确立、社会资本的培育、多元参与的建立以及乡村精神的重塑等村庄内在层面的培育,真正实现资源型村庄的振兴繁荣。
简介:当前部分地区驻村帮扶干部出现的懒散情绪与消极行为表现引起了社会关注.文章以考勤制为切入点,以过程-事件为分析视角,运用参与观察、深入访谈方法,以个案研究形式探讨在扶贫“收尾期”,考勤强化是如何生成“事少人多”悖论,进而驻村帮扶干部扶贫行为如何异化.研究表明,“加压驱动”是异化背后的制度生成逻辑.“加压驱动”其一是压力型体制下,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强制加码施压;其二是晋升锦标赛下,本级政府基于政绩打造考量而自我主动施压.压力合聚,加压驱动,遭遇基层驻村帮扶干部的软抵抗,是驻村帮扶干部异化现象的深层原因.目前基层治理出现的很多症结,追根溯源,在问题深层处能够寻到“加压驱动”影影绰绰的行踪.
简介: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利于审判权的独立运行,但一直面临同案能否同判的现实质疑。从裁判者的思维路径来看,面对法律疑难时,求助于先例经验成为潜意识的思维倾向。故整体、稳定的司法经验,是消解法律适用分歧,平衡司法能动性与谦抑性的内修之法。因此,最高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并以'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作为其核心价值。然而,由于裁判者对指导案例的参照力、参照对象及功能认识模糊,最高院亦未对参照方式予以指引,指导案例在实践中适用率偏低,且出现裁判规则大前提化、法律关系混淆、关键事实把握不准等误区。为形成规范化的参照技艺,本文以案例文本为研究起点,立足成文法语境,厘清指导案例的参照力、参照对象及功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三阶段'的适用方法:一是发现阶段,以争议问题为导向,结合裁判要点与裁判理由归纳指导案例裁判规则;二是推理阶段,对裁判规则进行演绎解构,确定作为同案识别点的'关键事实',并运用类比技术判断两案关键事实能否适用相同的法律评价;三是验算阶段,回归规范语义脉络,运用情势权衡,对推理结论的适法性和适切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针对适用效果偏差,对裁判规则进行调适与修正,使'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经验'。
简介:刑事个案犯罪信息研判是指侦查人员在刑事个案侦查中,对某一刑事个案的现有犯罪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关于犯罪信息新判断的思维过程,它以推理为主要信息处理方式。选言三段论是刑事个案犯罪信息研判中的一种常用推理,它以选言判断作为前提之一,以该选言判断的一部分选言支的肯定或者否定作为另一前提,以该选言判断的剩余选言支的否定或者剩余选言支中至少一个的肯定作为结论。选言三段论在刑事个案犯罪信息研判中的典型运用就是摸排方法。基于刑事个案犯罪信息研判中选言三段论的缺点,在刑事个案犯罪信息研判中运用选言三段论时需要遵守一些合理性原则。
简介:英国自2001年起的十多年来,对社区矫正组织机构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反映对社区刑罚执行认识的升华,涉及归属、管理、拨款、职责以及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和分工。对我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定位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我们需要总结自身实践经验,也需借鉴他国制度建设的经验,逐渐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和社区矫正发展规律、相对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组织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