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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个结果
  • 简介: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日趋活跃,如何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有序流转显得至关重要,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仍存在学理层面概念不清、实践层面程序不完备等诸多问题。研究农村土地初次流转过程中所出现的投资赔偿这一细节问题,在提出投资赔偿请求概念和合理界定投资赔偿请求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国内外农地流转制度并据此产生的有益经验,提出发挥国家宏观调控、发展中介组织、规范农地流转程序、加强农业相关立法等具体对策建议保障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投资赔偿请求,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 标签: 农村土地流转 土地经营权 投资赔偿 物权请求权
  • 简介:计算损失时,专利法仅考虑“实际损失”与完全赔偿原则出入较大,解释论上应作扩大解释;立法论上对于许可费损失等非难以量化的间接损失在加害人有故意的条件下,应纳入赔偿范围.对于规模经济带来的益处等特别遥远、发生概率较低的潜在损失具备悖俗和故意两个要件亦应考虑.证明因果关系时,勿强求流失利润与销量间高度因果联系之证据;但确定预期利润损失时仍应采“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适用获利法时,法院可调取税务部门的纳税记录间接确定;专利权人营销能力和制造能力不足以达到侵权专利实施品数量时,要减少利润的核定.适用法定赔偿时可依数量、加害行为、侵权行为人、主观状态细化并参照损失法上的不同法益位阶酌定损失.

  • 标签: 所失利润 侵权人获利 许可费合理倍数 法定赔偿
  • 简介:作为保护所有权的一种最重要方式,返还原物请求旨在应对所有权人(物人)对物的占有被剥夺的情形,以救济所有权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出现的分离状态,与其他物请求一样,它取决于物本身存在与否。我国《物权法》第34条并未勾勒出返还原物请求的制度全貌,从法体系观点出发,对该条的理解应当结合占有恢复关系,从而把握返还原物请求的法律结构和制度内涵。

  • 标签: 返还原物请求权 所有权保护 占有 无权占有 占有恢复关系
  • 简介: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的制度脉络既蕴含自由协商的私法性特质,又与行政权之行使保持着特有的亲和性。学者从纯粹私法视角提供的解释框架只能部分映射赔偿磋商制度运行的法律面貌。以协商行政为视角,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机关借用私法领域的协商与填补机制来维护环境公益的行政权行使之新样态。政府的主动磋商行为应被视为体现对话与合作的协商行政手段,其实施须同时兼顾彰显灵活性的协商裁量与彰显法治性的行政控之两方议题。

  • 标签: 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制度 协商行政 解释论分析
  • 简介:在违约的情况下,有财产性的损失,也存在给对方造成精神利益损害,当前违约造成精神利益损害的情况呈上升的趋势,人们对精神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和越显深入,对违约造成精神损害诉求赔偿的案件,也常见于网络、报端等相关媒体,一方面说明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另一方面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合理性、正当性的意识也日渐深入人心,但实践中的理论、观点、甚至司法实践都是不统一的。以至于存在的现状是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界对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争议不断,处理和执行上不一致,不但冲击了法律的权威,不符合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也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 标签: 违约 精神损害 驳诉
  • 简介:在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过程中,必须一并考虑法院审判人员的分类管理和优化配置问题。在民事诉讼中,为保障公民的裁判请求,对于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必须配置入额法官;对于非讼案件的审理、诉前或审前的法院调解以及立案登记等程序事项的处理应交由司法实务官进行,从而让法官专注于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以更好地落实公民的裁判请求保障之宪法理念。司法事务官不同于助理审判员,其不能审理所有的民事案件;司法事务官也不同于法官助理,司法事务官不是法官的助手,其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事务官不是宪法意义上的处理民事纠纷的法官,司法事务官不必进入法官员额。

  • 标签: 法官员额制 分类管理 司法事务官 裁判请求权
  • 简介:如今,电子商务已经广泛深入城市甚至乡村群众的日常生活。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的普及程度和商业创新已经不亚于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原本线下就存在的假货问题也‘与时俱进”,转移到.“线上”,借助电商渠道牟取暴利,

  • 标签: 请求权基础 法律路径 打假 电子商务 日常生活 商业创新
  • 简介:刑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在即遭受物质损失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又遭受精神损害。针对其已经遭受的物质损失被告人应当给予其赔偿,对此学界没有任何异议,但关于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失,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不予赔偿,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有待完善。

  • 标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 精神损害赔偿.
  • 简介:分摊原则是在多部件、多专利的复杂产品背景下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重要方法。选择合适的损害赔偿计算基础是适用分摊原则的起点。将最小可销售专利实施单元作为损害赔偿计算基础的缺省规则会带来赔偿不足的较高风险,并可能造成专利许可实践中交易成本的提高。选择专利产品的全部市场价值作为计算基础时,其错误风险则是中性的。用于计算分摊比例的各种经济方法均有其优缺点,必须根据个案选择适宜的具体计算方法。经验方法和数量比例法并非确定分摊比例的适当方法,应予以摒弃。

  • 标签: 分摊原则 全部市场价值 最小可销售单元 联合分析法
  • 简介:在著作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中,适用不同的赔偿额确定方法,会直接涉及诉讼当事人的利益状态。由于著作的客体具有无形性,致使著作侵权损害赔偿额很难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方法加以确定。立法上应当摒弃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加以确定的方法,采用单一性的立法模式,将酌情赔偿作为著作侵权损害赔偿额的唯一确定方法。

  • 标签: 赔偿额 确定方法 权利人实际损失 侵权人违法所得 酌情赔偿
  • 简介:《民法总则》第188条在总结立法和司法经验,有所创新,规定了因见义勇为受害的特别请求。这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转变诚信道德日渐式微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因见义勇为受害的人有权行使该请求,侵权人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性质类似于谢金;如果侵权人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益人应当就赔偿不足部分承担适当补偿责任;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受益人承担的适当补偿责任是补充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范围。

  • 标签: 民法总则 见义勇为 特别请求权 侵权人 受益人
  • 简介:关于无因管理偿还请求的争议集中于无因管理偿还请求的范围问题、无因管理导致的对第三人债务的偿付问题,以及无因管理偿还请求与公力救济的关系问题。对此,可从法解释上归纳出如下要旨。首先,偿还类型包括管理人因管理行为而支出的费用、承担的债务以及遭受的损害,对于其中的职业性管理行为还可给予合理报酬,而对上述偿还请求的限制则应当结合运用得利限制和衡平裁减的手段。其次,无因管理导致的对第三人的债务,无论是对第三人的合同债务还是损害赔偿责任,其偿付规则应当尽量与本国法上的委托规范和规则保持一致。最后,无因管理偿还请求在适用上应当作为公力救济或者其他私力救济的补充手段。

  • 标签: 无因管理 偿还请求权 解释论 《民法总则》第121条
  • 简介:为了使海洋石油污染的受害人获得赔偿,使海洋环境得到保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海洋油污赔偿责任的社会化分担机制,包括建立相关的强制保险和油污基金制度。强制保险和油污基金所聚集的财富资源能够有效地解决损害赔偿和环境污染所需的大量资金,由此产生的成本将通过石油及其产品的价格调整机制转移给石油用户,并最终分散到广大的消费者。在这方面,有关国际公约和一些国家的立法已经有了成功的实践。我国有必要吸收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尽快完善国内的相关法律体系。

  • 标签: 海洋油污 风险分担 环境保护 强制保险 油污基金
  • 简介:针对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运行初期显现的赔付效率较低问题,为推动其高效运作,提出了借鉴国际油污基金成熟经验,与油污保险人开展深层次合作的建议;围绕合作客观条件的构建问题,着重分析了应从制度上改变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和船东/油污保险人赔付范围不一致的现状,剖析了如能在赔偿范围和项目上相一致,将更符合立法本意和实际需求,也能为二者深入合作铺平道路。

  • 标签: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油污保险赔付范围
  • 简介:近年来,我国因环境污染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由于环境污染致人身损害的致害因素及其损害后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此类的案件处理具有一定难度。具体而言,“致伤物”是通过环境介质作用于机体,掩盖了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对网果关系判定会产生一定难度。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 司法鉴定制度 案件数量 损害后果 致害因素
  • 简介:国际投资仲裁领域出现裁决支持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此不同于大多数国家国内法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行法理内容。本文试图剖析国际投资仲裁中支持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总结仲裁庭对该问题的倾向性意见,并结合相关法理内容讨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获偿性、赔偿范围、定性标准、赔偿计算方法、东道国的反诉请求以及赔偿限制性问题,结合案情适当延伸仲裁庭的未尽事宜。

  • 标签: 法人精神损害 非物质损害 非金钱损害 精神损害 国际投资仲裁
  • 简介:传统民法权利体系虽对环境进行了部分吸纳,但二者却并不完全兼容,实质上更多地对环境表现出排斥的情况,故将环境在民法典中进行明确显得尤为必要。正确厘清民法上环境是解决环境融入民法典的关键,鉴于请求在民法权利体系中居于枢纽的地位,应紧密结合环境中的私法要素,以环境权作为民法上请求的基础权利,对环境请求体系,即在民法典中明确环境的内容、环境权作为基础权利的请求内容、侵权损害赔偿请求以及恢复原状、环境修复请求等方面进行合理构建,力求让环境合乎逻辑、恰如其分地融入到民法典中。

  • 标签: 民法典 民法权利 基础权利 环境权 请求权
  • 简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落实“损害担责”原则的基本制度,其包括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等在内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法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应采取赔偿权利主体依法授权索赔主体的模式;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的认定,应摒弃违法要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改革应该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应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多元救济方式,同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面的立法。

  • 标签: 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索赔主体
  • 简介: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需要设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通过对国际上海洋油气开发污染责任限制立法例的比较研究,从可适用责任限制的海事请求范围、适用责任限制的主体范围、责任限制的丧失条件、事故制责任限额模式、责任限额具体计算方式、最高责任限额的确定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立法模式的探讨。为最大限度地促进海洋油气开发安全、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严格的潜在无限责任原则为核心。责任限制的额度应当充分考虑水深、产量等综合因素,宜适当偏高。

  • 标签: 海洋油气开发 赔偿责任限制 潜在无限责任 责任限额计算方式
  • 简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近年来出现的暴力反抗强拆案和自力行使请求案,使正当防卫与公力救济之间的关系成为法教义学亟待关注的课题。在法治国中,应最大限度地实现维护公力救济机制的成性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这两大价值诉求的平衡。首先,应当把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和行使条件区分开来;公力救济优先只能通过防卫行使条件从程序上“冻结”防卫,而不能从实体上消灭防卫的存在。其次,只有当同时满足以下要件时,公力救济才需要并且能够取得优先于正当防卫的地位:一是法律在相关领域具有追求秩序稳定的特殊价值目标;二是受到不法行为损害的法益,能够通过事后的公力救济得到恢复;三是受害公民在寻求公力救济途径的过程中,不会遭遇过分重大的困难。

  • 标签: 正当防卫 公力救济 公定力 自助行为 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