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替考行为的犯罪化既是立法上的犯罪化,也是司法上的犯罪化,对于该犯罪化的方案应当进行罪质与行为模式的评析。替考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国家考试制度的公共信用,其行为方式属于伪造行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32条将“替代他人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与“让他人替代自己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规定为替考犯罪的实行行为,并设置了现行刑法中最轻的法定刑。但这种将替考双方“同罪同罚”的立法模式不符合必要共犯的法理,可能导致司法认定上的困难,也难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刑事立法的科学性要求,替考行为的犯罪化方案应当仅将替代他人考试者一方规定为犯罪主体,并重点制裁职业替考者。对职业替考者宜规定为集合犯,设置较重的法定刑。
简介:新疆地处西北干旱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相关研究显示,新疆目前面临着沙漠和绿洲扩大、水域草地及自然森林缩小、环境质量恶化等主要问题。为加强新疆生态文明建设,要在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上,以促进生态经济发展为突破,构建特色农产品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旅游业共同发展的“四位一体”模式,以促进新疆生态经济发展。
简介:创建生态文明,不仅需要关照自然的意识,而且需要注意人类在自然中的位置。这种要求,已在《周易》中有所蕴含。从整体主义看,《周易》通过卦爻变化来构造不同卦象,以期达到对于世界万物及其变化的整体构造,不仅承认世界上包括人类在内的万事万物的价值和生存权利,而且自觉地把顺天的仁爱之性发扬光大,因此成就了一种广阔的生态伦理拓展;从多元主义看,《周易》是以对人生、社会以及自然的体悟来参透万物之状,强调的是如何思考作为主体的"人"的位置,以及如何理解"人"与其所处的"世界"的关系;从政治伦理看,《周易》通过对天地万物内在价值的肯定,示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主张天道人伦化和人伦天道化,通过家庭、社会进一步将伦理原则扩展自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无论是整体主义、多元主义视角还是政治伦理视角理解《周易》,贯穿其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线索是"生生之为易"。这一思想线索使从生态伦理向生态价值理论转换过成为可能,当然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