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群体性纠纷解决过程中,群意表达易被集体意旨所表征而成为公开文本,但群体成员个体表意的隐藏文本并不能有效转化为合意而被吸纳其中、并在最终影响群体司法正义的实现。既有群体司法虽通过直觉法中的情理因素涵摄以及法庭的非社会化给予响应,但也由此造成了群体性司法诉讼效率与共识达成的现代化之殇。德国针对私人投资者建立的首个示范性诉讼立法实践表明:通过示范诉讼契约吸纳当事人诉讼处分合意,可改善群体司法对每一个当事人的诉讼权保障程度;通过诉讼退出制,可协调无法达成“集体意旨”的少数当事人另行起诉;灵活运用包括胜诉酬金制在内的起诉激励,也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群体性诉讼巨型化的困局。
简介:为了明确我国民事诉讼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文章以1978—2012年由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数与国内生产总值作为样本数据,通过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和Granger因果检验,对我国民事诉讼量与经济增长的水平值序列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民事诉讼量的长期收入弹性为0.5359,即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对应的拉动民事诉讼量将会增加0.5359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对民事诉讼量增长的作用显而易见;经济增长与民事诉讼量仅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即经济增长是民事诉讼量的Granger原因,经济增长有助于预测民事诉讼量,民事诉讼量不利于预测经济增长.
简介:中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发展,需要诉讼实践和理论构建双管齐下。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于民事责任的认定,而当前理论与实务上关于民事责任认定规则体系和理论框架的缺失,是制约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发展的重要因素。文章从民事责任认定的实体规范角度出发,提出实体性判断规则理论,将责任构成要件、责任免除情形以及责任认定逻辑三部分内容作为实体性判断规则的核心,构建责任认定的完整体系和逻辑。在充分借鉴民法构成要件理论、考察域外立法和立足于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基础上,对责任构成要件予以重构,并对具体的认定要素和内容予以明确和细化。通过对实体性判断规则的构建与运用,以期对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