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法律法制,制度不断完善,人文素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护士的法律意识还不能跟上现代社会对护理的要求。现阶段有些护士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护理工作属于高风险职业,护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会存在着法律问题。护理人员对于在从事社区护理工作中可能侵害患者享有哪些民事权利,并不清楚[1] 对于可能触犯到哪些法律条款认识不足。因此护士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能范围和法律责任,知晓病人及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从而有效维护病人及自身的合法权益[2]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护士对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分析影响护士卫生法律知识认知水平的因素,为护理管理人员后续开展相关培训提供依据。方法:对我市数家医院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问卷调查,利用统计学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处理。结果:研究结果显示,达到及格线护士人数为367人,及格率为90.84%;在《护士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以及《侵权责任法》三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上,护龄超过6年的护士要明显优于护龄低于6年的护士,受教育水平为本科及以上的护士要明显优于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护士(P<0.05)。结论:目前我市护士的卫生法律知识水平虽然及格率较高,但一些年资较低、学历水平较低的护士其认知水平还有待提高,因此还需要对学历水平不高、护龄较低的护士进行法律知识强化训练。
简介:摘要在"互联网+医疗"和人脸识别技术研究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人脸识别产业不断成熟,人脸识别在医院管理、辅助医疗、疫情防控等医疗领域得到初步应用。与此同时,人脸识别技术在实践中带来了误差风险、技术破解风险、隐私风险、平等风险、滥用风险等问题,严重威胁群众的人身及财产权益,亟需法律界对此作出回应。作者在总结人脸识别技术在医院具体应用方向的基础上,对我国有关人脸识别法律规制的路径进行梳理,并提出应当立足技术研发、强化医疗机构"守门人"责任、健全法律体系与加强司法引领的建议,以完善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制,减少医疗机构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中的侵权风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珠海市医院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方法:采取抽样调查方法对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第五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的法务需求、法务工作岗位设置、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现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等进行调查。结果:16.7%的被调查医院设置了法务工作岗位;50%的被调查医院建立了完备的法律顾问制度;100%的被调查医院认为该院现行的法律顾问制度还可进一步完善。结论:应建立符合医院自身特点的法律顾问工作模式,明确医院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的服务标准和合同拟定流程。
简介:摘要:护理教育教育一直是我国现代化教育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而不同类型的护理教育涉及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法律法规特点有所不同,在开展教育活动时,教育人员需要了解法律法规教育的重要性,这与现代化的良好医疗环境建设密切相关。护理人员在接受基础的专业教育是配合应用法律法规,教育不仅能够使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同时还能够了解在进行工作时应当如何与患者接触,如何保障自身的行为规范,借此使我国现代化的教育工作的整体质量得到提升。本文中简单分析了专业基础教育与毕业后的法律法规教育中存在的特点,并探讨了相应的优化方案,旨在为我国现代化的护理教育工作提供帮助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