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道德为基础来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求所立之法为体现基本道德精神的良法、善法,还将道德理念、道德价值、道德追求等贯穿于执政、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立法环节,将道德价值和精神渗入立法过程的始终,保证所立之法都为良法;在执法环节,培育执法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之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在司法环节,促使司法工作者将公平正义作为首的道德价值追求,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树立道德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源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构建全民守法的道德基础,凝聚全民守法的道德共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道德支撑。
简介:兴起于20世纪初的道德现象学主张采用现象学方法分析道德经验。道德现象学涉及两方面的含义:处于现象学传统中的道德哲学和道德经验的现象学研究。道德现象学的研究目的有二:实践研究目标是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面对和处理道德冲突,而哲学目标则是为达成实践目标的成功而提供道德理论的基础。道德现象学研究必须满足四个标准:关于道德经验的、广泛的、独立的和坚定的。其研究方法分为两类:“内容”的方法和“泛型”的方法,具体研究形式是问卷法和内省法。道德现象学研究已经取得较为丰富成果,为解决道德研究之争论提供了较为新颖的视角,对道德哲学、道德心理学以及道德教育实践具有重启发。当然,它也存在着现象学与道德研究的关系仍存争议等局限。
简介:市场化、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是法治评估生成的重要土壤.在一国同一政治框架范围内,法治更多地表现为同质化特征.因此,一国范围内的法治评估尤其是地方法治评估并无太多意义.只有在不同政治框架下的国家或地区之间,法治评估才更能凸显其价值.法治评估更多是晚近时期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在世界范围内的比较法治评价活动.由于市场化和法治化程度不高等因素,中国的法治评估缺乏内在生成性,更多具有外部“嵌入式”特点和中国特色,面临着评估机构、评估对象、社会转型期法治评估等一系列困惑.在现有发展阶段,中国不宜过多关注法治评估.应当全面深化改革,从而为法治评估创造适宜的生成土壤.
简介:引言在现代心理学界中,由于长期以来受"非道德化"思潮的影响,与道德心理学相关的诸种研究成果一直被担心与种种"洗脑"行为相关联而不很受重视。这种情况在近60年中随着科尔伯格与吉利根(KohlbergGilligan)道德水平理论(及其与之相关的其他进展)~(1)等具有开拓性的研究成果的普及和推广已经出现了很明显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