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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3年1月菲律宾将与中国的南海争端问题提交国际仲裁,国际社会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第九条设立的仲裁庭,在中国缺席的情况下,正在进行缺席裁判,但还需确认仲裁法院对该案是否拥有管辖权,以及菲律宾的仲裁条件是否充分。本文将以仲裁法院的管辖权和菲律宾的诉讼条件为中心,对诉讼法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拟阐释中菲南海仲裁对整个南海争端的司法解决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中的强制性解决争端机制所具有的意义。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 南海 仲裁 管辖权 仲裁条件
  • 简介:2003年发生的福船案,是我国法院首例对国际商事仲裁纠纷缺员仲裁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案件,该案正确解释、适用了《纽约公约》的规定,确立了审查缺员仲裁及其裁决是否合法有效的裁判标准.缺员仲裁若符合仲裁协议、仲裁地法律、仲裁规则的规定,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普遍是可以得到承认与执行的,然而福船案中的缺员仲裁由于不符合仲裁员全程参与仲裁的原则,导致仲裁裁决无法被法院承认和执行,应为今后的法律实践引以为戒.

  • 标签: 缺员仲裁 仲裁庭组成不当 仲裁裁决 承认与执行 LMAA规则
  • 简介:作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新近发展之体现,紧急仲裁员制度可以在仲裁庭组建前为当事人提供临时救济措施。通过分析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中的紧急仲裁员制度,可以归纳出该制度的基本内容及有待完善之处。2010年以来,已有不少涉及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案例,这些案例反映了设置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必要性。我国虽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时规定了诉前保全制度,但仍有引入紧急仲裁员制度之必要。

  • 标签: 紧急仲裁员 临时措施 仲裁 强制执行
  • 简介: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2073件,其中调解1575件,裁决498件,涉案金额2亿多元,做到了"调解合情合理、仲裁公正合法",实现了"零投诉、零信访"。一、主要做法1.搭建四大平台,建立调解仲裁机构。一是搭建县仲裁委平台。成立了由人社、工会、工信、司法等单位组成的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聘请了15名专兼职仲裁员。二是搭建仲裁院平台。

  • 标签: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工作 富源县 云南省 调查 人事争议
  • 简介: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一直处於高速发展状态之中,而众多业内人士也都认为,未来互联网产业仍将是经济领域内最具吸引力和活力的产业。

  • 标签: 互联网产业 触网 仲裁 经济领域 吸引力
  • 简介:1995年《仲裁法》未授予仲裁庭关于临时措施的决定权,导致仲裁庭受到司法权的过度干预和监督。而随着仲裁实践的发展,在仲裁临时措施制度中增加仲裁庭作为决定权主体之一具有积极意义。2014年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通过的《自贸区仲裁规则》首次从实践层面突破司法权的"垄断",授予仲裁庭关于临时措施的决定权,并得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认可。随后,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最新仲裁规则也同样做此规定。可见,在仲裁临时措施制度主体问题上,立法虽尚不能给予明确的指引,但仲裁与司法却已经开始寻求协同合作的可能性,并希望通过这种协作加速仲裁临时措施制度的发展。

  • 标签: 仲裁 司法 临时措施 决定权 合作
  • 简介:中国海事仲裁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虽然历经近60年的发展成绩斐然,但是中国海事仲裁依然没有引入在海事仲裁领域普遍流行的临时仲裁。临时仲裁在中国海事仲裁的缺失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制约。尽管如此,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为代表的中国海事仲裁机构存在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通过对临时仲裁的本质研究,试图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制约下,分析论证通过中国海事仲裁机构的变革以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性,实现中国海事仲裁模式的创新。

  • 标签: 临时仲裁 意思自治 海事仲裁机构
  • 简介:近些年来,菲律宾等国屡屡叫嚣要和中国打官司,将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提起强制仲裁,由此,“国际海洋法公约”“国际仲裁”这样的专业术语在各类媒体上频频出现,引发了人们的关注。那么,在评判是非曲直之前,我们先探究一下国际海洋法仲裁的由来。

  • 标签: 国际海洋法 强制仲裁 海洋法公约 专业术语 国际仲裁 打官司
  • 简介:间接征收在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至少表现为许可或批准的取消、严重干扰行为、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等.仲裁庭在认定间接征收时一般考虑严重损害财产权因素、投资者的合理期待因素、合理的政府管制措施因素等.中国可以通过国际投资条约等对间接征收进行限定;中国海外投资者要尽可能地避免会引起间接征收的投资行为.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间接征收 国际投资条约
  • 简介:由DSU条文本身的冲突所引发的"顺序问题"是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影响WTO争端解决机制可靠性和可预见性的"立法难题",一直是WTO理论界和司法界热议的焦点问题,但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本文通过司法实践案例—"欧共体—香蕉案"引出"顺序问题",并经"澳大利亚-鲑鱼案"、"巴西-飞机案"和"美国-FSC案"的实证研究,结合多哈回合谈判中各成员的提案,提出解决"顺序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期望引起各方的广泛关注。

  • 标签: 顺序问题 WTO 仲裁制度
  • 简介:对于境外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判实务作法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此有所突破,但突破的范围仅限于海事请求保全,不能扩大至其他非海事请求保全;保全对象也仅限于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和船用物料,不能扩大至其他财产。综合分析中国相关法律以及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协助制度,除澳门仲裁机构仲裁外,当事人约定境外仲裁(包括港台仲裁机构仲裁)的,无论仲裁前和仲裁中,中国法院均不应准许对除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和船用物料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保全申请。

  • 标签: 境外仲裁 财产保全 海事请求保全
  • 简介:自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出台以来,国际商事仲裁呈现司法化趋势。仲裁机构的涉外仲裁活动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或协助,并开始突破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化是否具有正当性,需要从价值追求的角度为其寻求理论支撑。仲裁与司法的关系错综复杂,各种观点仁智有别。研究如何在仲裁与司法之间实现更好的互动,或说司法化如何做到更加合理以符合仲裁的实质利益,对于促进我国涉外仲裁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标签: 国际仲裁 司法化 意思自治
  • 简介:过去十多年间,随着亚洲地区内以及亚洲同世界其他地区的国际贸易和投资日益增多,亚洲需要解决的跨境商业纠纷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这促使亚洲国际仲裁业蓬勃发展,并形成了非常可靠、具有吸引力的争议解决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亚洲企业能够在家门口解决商业纠纷。亚洲企业选择亚洲城市进行仲裁,无论在语言文化还是风格习俗上,都要比选择西方国家方便得多亚洲企业A和美国企业B发生贸易纠纷了怎么办?答案是,既可以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

  • 标签: 亚洲地区 国际贸易 仲裁业 快速增长期 争议解决机制 亚洲企业
  • 简介:在实践中,仲裁裁决侵害案外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而现行法并不能为仲裁裁决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通过对比分析,在既有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基础上,构建案外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制度较为可行。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该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撤销之诉的客体范围以及程序的选择适用等问题。

  • 标签: 仲裁裁决 仲裁案外人 撤销仲裁裁决之诉
  • 简介:深圳市采用仲裁方式处理医患纠纷已四年。运行实践证明:实施一裁终局模式处理医患纠纷确能兼顾中立性、权威性与高效率。尽管深圳医事仲裁模式推出后曾备受学者们的推崇,但该模式在我国其他城市能否复制,甚至在完善后能否向全国推行,无论是医务界还是仲裁界仍有不少争议。根据深圳等相关仲裁机构开展医事仲裁的实践可以得出:启动并长期开展类似深圳这种一裁终局模式的医患纠纷仲裁处理方式必须先从制度层面明确医事仲裁的合法性,同时需解决好医事仲裁运转费用来源的问题。

  • 标签: 医事仲裁 合法性 仲裁费用
  • 简介:与国际上最先进的一些仲裁规则比较起来,中国只有一步之遥。尽管只有一步之遥,如果受制于中国的仲裁法规定,还是无法突破

  • 标签: 中国仲裁 国际规则 仲裁规则
  • 简介:摘要目前关于商品房登记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是在发生一些非正常情况后,如何保证购房者的基本权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实际的房屋购买中,商品房买卖仲裁文书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现本文就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出发来谈谈其在房屋登记中的实际应用。

  • 标签: 商品房 买卖仲裁文书 房屋登记
  • 简介:英国作为世界海事仲裁解决中心,囊括了大部分的国际海事仲裁案件。而英国仲裁法下特有的司法审查制度赋予了英国法院一定程度上的仲裁实体审查权。面对经过英国法院实体审查后的仲裁裁决,不能一概而论地将其作为普通的国际仲裁裁决加以承认和执行。建议在不背离《纽约公约》精神的前提下,理性地定性上诉后的仲裁裁决,视具体裁判方式选择承认与执行的路径。

  • 标签: 英国仲裁 司法审查 上诉 承认和执行
  • 简介:摘要批评话语分析是分析政治语篇常用的分析框架。近来南海问题的国际化和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本文以Halliday系统功能语法为分析工具对菲外长德尔·罗萨里奥发表菲律宾将争议提交国际法庭仲裁的声明进行话语分析,从而揭示其意识形态及政治意图。

  • 标签: 批评话语分析菲外长声明意识形态
  • 简介: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不完善,实践中司法对于仲裁仍保有的怀疑与敌视态度,引致对于仲裁的不当监督与制约,使中国海事仲裁发展空间受到了极大的挤压。从海事仲裁司法审查的立法及司法现状入手,对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与检讨,探究司法与仲裁平衡关系下适度司法审查的内容与边界,就完善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提出修改建议,以求为海事仲裁创造宽松的审查环境,促进中国海事仲裁的全面发展。

  • 标签: 司法审查现状 适度审查原则 司法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