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随之而来的组合家庭也日益普遍,这就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继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继承案件纠纷的数量直线上升。由于以往相关法律规定的作废,再加上现行《民法典》对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没有确切标准,这就导致现阶段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难以把握认定抚养关系的标准。本文将从文义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角度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的“抚养关系”在实践中的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索学龄前儿童父母喂养行为的潜在类别,并探讨其与父母抑郁状态的关系。方法2021年5—7月,选取上海市8所幼儿园学龄前儿童父母,采用学龄前儿童照护人喂养行为量表和简版流调中心抑郁量表进行纸质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 006份。采用Mplus 8.0和SPSS 26.0进行统计分析,采用潜在类别分析建立亚组,并通过多分类Logistic回归探索亚组的人群特征差异。结果学龄前儿童家长的喂养行为可分为"高回应-高非回应型"(24.55%)、"低回应-高非回应型"(27.44%)、"高回应-低非回应型"(28.33%)和"低回应-低非回应型"(19.68%)4个潜在类别。处于抑郁状态的家长不太可能归属于"高回应-低非回应型"(OR=0.386,95%CI:0.218~0.684)。儿童年龄越大,家长喂养行为越有可能为"低回应-低非回应型"(OR=1.318,95%CI:1.039~1.672)。结论学龄前儿童家长喂养行为存在4种潜在类别。处于抑郁状态的学龄前儿童家长更有可能采取非回应性喂养行为,而不太可能采取回应性喂养行为。积极关注和改善家长的抑郁状态有助于喂养人采取科学的喂养行为。
简介:【摘要】初中生时期是个体由不成熟的童年向成年过渡的关键时期,而父母教养方式对初中生的认知、情感和行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此时父母一旦教养不当,青春期身心发展的特点特别容易引发逆反行为。因此探索初中生逆反行为与父母教养方式的关系及如何规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本研究的主要手段是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干预手段改善初中生的逆反行为,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