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4
68 个结果
  • 简介:沈某某等三寻衅滋事案已经再审改判无罪,再次回顾案情,依然值得反思。原审认定:沈某某系林某甲、林某乙舅舅,案发当晚20时许,沈某某酒后带林某甲找江某某为林家做喜宴,遭江某某拒绝后心怀不满。当晚22时30分,林某甲驾车载沈某某、林某乙至江某某家附近,由沈某某负责望风,林某甲、林某乙至江某某家屋后水泥路上,林某甲首先拳击江某某面部,后林某乙持刀将江某某右手等部位砍伤。经鉴定,江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 标签: 寻衅滋事 非法证据 再审 纪实 损伤程度 无罪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收货人权利义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并未准确涵摄收货的主体范围以及在不同交付模式、不同运输阶段下收货的权利义务。从海运货物的交付来看,存在"可能"与"现实"两大类型的收货,而"现实收货"又可分为"消极收货"与"积极收货"。根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以及不同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收货"既有可能是海上运输合同的利害关系,也有可能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还有可能是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涉的第三。不同的法律地位决定了收货人在不同情境下的权利义务。

  • 标签: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收货人 交付 现实
  • 简介:随着北京加速迈进深度老龄化社会,养老作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备受关注,异地养老成为选项之一成为可能。本文深入剖析了在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京籍老年实现异地养老所面临的现状、问题及其机会,并对未来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京籍老年异地养老的前景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 标签: 异地养老 老年人 北京
  • 简介:股东知情权是股东对公司经营和运行状况进行了解和掌握的权利.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该规定明确了股东知情权行使的主体资格、固有权属性、可执行性、行使范围、不正当目的和民事赔偿责任.《征求意见稿》或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修改:一是对于股权已转让的原股东,应赋予其股权存续期间的股东知情权;二是公司章程可以扩大和细化但不得限制和剥夺股东知情权;三是同业竞争关系不宜直接推定为“不正当目的”,还需公司提供证据证明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意图.

  • 标签: 股东知情权 股东资格 公司章程 不正当目的
  • 简介:《关于申请注册新增零售或批发服务商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2年12月14日发布)所创设的过渡期制度,是商标局以法律拟制技术表达的法律政策(个别规范),而非《商标法》所规定的"同一天"的"重新定义"。它既非法律所明确授权,又非法律所禁止。在内容上,过渡期制度对于《商标法》的顺畅实施而言是必要的。同时,1993年先例的存在等立法事实表明,商标局对它的创设也是法律秩序所容认的。"华源公司诉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有重大疑问。

  • 标签: 过渡期制度 商标法 规范审查 框架秩序 承认规则
  • 简介:在我国,当事陈述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而存在。然而,由于立法上未得到充分的规定,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当事虚假陈述,严重影响诉讼的进行。自《民事诉讼法》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开始,真实陈述义务作为其重要内容,重新开始受到重视,并通过《民诉法司法解释》及《民事证据解释(征求意见稿)》(正文中简称(征求意见稿))得到了具体化。然而如何解决真实义务与辩论原则及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之间的冲突并防止重新回到职权主义将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通过案例及《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方案进行评价与总结将是重要的导向。

  • 标签: 当事人陈述 真实陈述义务 虚假陈述
  • 简介: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性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的问题等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 标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合同纠纷案 电信服务 公司 合同条款 徐州
  • 简介:长期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关于判决效力的研究主要围绕既判力展开,既判力的主观相对性原则也已逐渐得到确认,然而对相对性原则始终造成冲击的既判力主观扩张的范围问题,始终未能在我国实体法的基础上、以司法实践中真正存在的中国问题为导向得到彻底的解决,在学说上也存在'反射效'这样还未得到清晰界定的概念。主流观点坚持认为既判力只是一种程序性效力,然而,它事实上会对实体法律关系产生影响,且由于某些实体法规范的存在,判决会对实体牵连关系第三产生效力。通过对比较法资料如德国与日本既判力扩张的范围、以及理论中主张的'反射效'概念进行对比分析,并对我国涉及判决对第三效力的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可将判决对第三发生的效力分为既判力扩张与判决对实体牵连关系第三效力这两种类型,后者对于解决中国问题与中国困境具有更直接的意义,因此着重对后者涉及的规范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探讨,以便确定其应有的效力内容及范围。对这后一种效力不妨使用'反射效'这一概念来表述,但有必要对日本学者提出的反射效理论进行分析和改造,结合我国实体法规范和实践的需要确定其在判决效力体系中的地位。

  • 标签: 判决效力 实体牵连关系第三人 既判力 既判力扩张 反射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