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一种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风险,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的发生,使我国认识到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存在,并对其进行法律上的规制。如何完善法律规制,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和危害,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法律规制一、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概述(一)风险这个世界无处不见风险。我们中的任何人都可能被几乎任何东西所伤害——这包括腐烂的苹果、凹凸不平的人行道、松开的鞋带、溅洒出来的柚汁、不诚实的律师……①风险是一个舶来词,意味“客观的危险”,风险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不确定性,风险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等都是不确定的,然而风险是可以通过科学的手段予以规制的。本文中所研究的风险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这个风险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趋利心理的作用以及全球风险社会的影响,而逐渐凸显出来的。
简介:我国已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97年颁布实行,讫今为止已修正了8次,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几个重要罪名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等,对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建议进一步完善刑罚设置,在现有罪名的基础上,对危害极大的行为增设相应的罪名,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更有效的打击。
简介:记者15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在2012年将组织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犯罪、打击销售“病死猪”犯罪和打击制售假药犯罪“三大战役”,全力保卫广大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和用药安全。按照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对“瘦肉精”“地沟油”犯罪开展深度排查打击,提高及时发现的能力,坚持主动出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防漏网之鱼,严防死灰复燃、继续危害社会。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在前一阶段已侦破一大批销售“病死猪”犯罪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破案会战,把收购、贩卖、屠宰和加工作为打击查处的关键环节,将打击重点对准大量非法收购“病死猪”、制售肉制品牟利的犯罪团伙。针对当前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仍较严重的形势,各地公安机关将开展集中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破案会战,重点打击假劣抗肿瘤类、心血管类、血液制品、疫苗等药品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跨国制售假药犯罪,既打击农村地区小药房、小诊所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也打击大中城市假药进入正规医院等犯罪行为,捣毁制假源头、摧毁销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