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现有立法已从评估主体设置、评估范围界定、评估内容构造以及评估程序设计四个方面对重大环境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进行规制,但还存在诸多可完善之处。首先,现有立法没有实现决策主体和评估主体的有效分离,难以保障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应设立以非政府组织为主导的多元评估主体;其次,现有立法在界定评估对象的称谓、范围及方式上存在差异,不利于社会风险评估的有效实施,应统一界定重大环境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范围;再次,现有立法只着眼于对重大环境决策自身的静态评估,具有片面性,还应将潜在受影响公众对重大环境决策的认知态度列为主要的评估内容;最后,现有立法在评估程序设计上还存在缺失,应进一步细化程序设计,确保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以及外部监督机制的有效建立。
简介:《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于2006年11月22日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建立起来的我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制度,自1993年至2004年度,全国共组织了9次考试,有2.7万多人取得了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但是,随着土地估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暂行办法中有不少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相比较于暂行办法,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此次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管理体制,即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决策,对中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进行监管,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根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决策,具体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
简介:中国台湾地区每年有数万件诉愿案件,但却少见以诉愿决定为主题的实证研究。本文除以台湾地区“行政院”所公布的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相关统计数据为研究客体外,抽样台湾地区“内政部”2006年至2009年近900件诉愿案件,以逻辑回归模型、费雪精确检验、叙述统计,分析抽样案件。本文提出“诉愿程序更正比例”为新的指标,用以辅助评估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的运作成效。该指标计算诉愿程序所发现的行政处分错误,占诉愿暨诉讼程序所发现的行政处分错误之比率;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的诉愿程序更正比例为91%。此外,本文发现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倾向尊重原处分机关对“非法律专业”案件的事实认定;并且,诉愿决定书较少记叙“合目的性审查”的内容。再者,当事人较少陈述意见,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更少举行言词辩论。最后,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审议时间一般短于台湾地区“高等行政法院”审议时间,但有23.8%的诉愿人未接受诉愿结果而向台湾地区“行政法院”提诉。
简介:2006年10月25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制度。这是推进矿业权市场化改革、公平市场环境的重大举措。应该看到,目前的矿业权取得制度是不彻底、不全面的,—个突出的问题是,在矿业权取得方面存在事实上的“双轨制”。一方面,一部分市场主体以有偿方式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另一方面,大量的矿山企业在历史上无偿取得了矿业权,至今仍在无偿占用。据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全国采矿权约为12.6万个,而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大约有7万个。在无偿占有者中,国有企业又居多数。市场经济的—个特征是公平,在—个公正的市场环境里,符合要求的各类市场主体应能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