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85年《教育与心理测验标准》(第5版)出版之前,效度研究的核心概念是“效标(criterion)”,效度研究被视为一种用“效标”对测验的效度进行证明(verify)、对测验分数做出有效(valid)解释的过程。1985年以后,效度研究的核心概念是“证据(evidence)”,效度研究被视为一种通过积累证据对测验的效度进行支持(suppo~)、对测验分数做出合理(reasonable)解释的过程。关于效度的这种理解,突出体现在1999年出版的《教育与心理测验标准》(第6版)中。美国教育协会和美国国家教育测量学会共同组织编写的《教育测量》在业内被称为“教育测量领域的《圣经》”。2006年《教育测量》(第4版)出版以后,效度研究的核心概念演变为“理由(warrant)”,效度研究被视为一种通过构造“理由系统”和“理由网络”对效度进行“论证(argument)”、对测验分数做出可接受的(plausible)解释的过程。本文结合笔者的考试实践,介绍了效度概念的新发展。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躯体化障碍患者认知功能障碍的特点。方法对52例符合ICD-10躯体化障碍诊断标准的患者给予药物治疗6个月,在治疗前、后给予威斯康星卡片分类测验(WCST),同时测验50例正常人作为对照组。患者组的测验结果进行自身前后比较、并分别与正常对照组进行组间比较。结果患者组治疗前、后WCST的总应答数、完成分类数、持续性错误数、非持续性错误数自身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0.01)。患者组治疗前WCST的总应答数、完成分类数、持续性错误数、非持续性错误数与正常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0.001),治疗后与正常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躯体化障碍患者存在认知功能障碍,但经过治疗可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