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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下发的个案解答和刑事赔偿判例为视角,针对其在刑事赔偿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侵犯公民(或者法人)财产权等三种不同性质的赔偿请求所确立的归责原则进行归纳、分析和论证,肯定其合理之处,指出存在的不足,为科学的归责原则的最终建立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刑事赔偿的立法精神在司法实务中得以真正体现。

  • 标签: 刑事赔偿 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 简介:物业服务合同中,在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债务内容时,应当根据缔约的背景环境,综合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诸多因素对当事人意思进行解释,进行具体化地判定,而非完全取决于合同性质的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有法定依据也得到理论与实践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债务是方式之债,应重点考察其服务本身和履行过程来判定是否存在服务瑕疵。若该违约中介入了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则应采“合同构成”之合同拘束力理论框架作为分析工具,考察“防止第三人侵权”是否落入债务人自愿承接的债务内容中,以决定债务人可否免责,方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其风险配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用区域负有防范第三人侵害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得免责。合同法第121条应当限缩适用。

  • 标签: 物业服务 给付 第三人侵权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7章对医疗损害责任作了专章规定,该章坚持平衡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医学科学发展的原则,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医疗产品缺陷责任、医疗机构保管病历义务、患者隐私权保护、过度诊疗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需要得到很好的落实,也是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依据。由于有些规定跟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不一致,有些是新的规定,审判实践中需要很好地加以理解和适用。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医疗机构 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产品缺陷责任 告知义务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修订过程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主体、责任限额和适用范围,是存在较大争议的三个问题。这三大问题,事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立法宗旨和功能的实现。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作为分摊海上风险的法律制度,应将面临海上风险的船方主体(包括航次租船的承租人)都纳入其权利主体范围,以确保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能够发挥其'安全阀'的作用。同时,受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应逐步提高,以重新协调作为海上命运共同体的船货双方利益的平衡。在《海商法》适用范围拟扩展至内河运输的背景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也应适用于内河航运,但对于国内水路运输(包括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责任限额,应实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区别的双轨制。

  • 标签: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商法》修改 责任限额 船货利益平衡
  • 简介:一、《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1、《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和施行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特别是行政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第一,赔偿法的颁布实施,使宪法关于“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规定的赔偿原则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第二、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贯彻实施 其他组织 犯错误 国家侵权
  • 简介:死亡赔偿是指侵权人因侵害他人生命权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近年来,我国死亡赔偿案件日益增多,赔偿数额的多少一直是当事人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作为影响赔偿数额关键环节之一的死亡赔偿标准也逐渐浮出水面,

  • 标签: 死亡赔偿 赔偿数额 侵权人 生命权 民事赔偿责任 当事人
  • 简介: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由国家依法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的违法性得到了“依法确认”,国家才对受害的相对人给予赔偿。但是,“依法确认”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进行,比如由哪一主体确认,如何确认等问题,国家赔偿法却并未作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作法。这些因素,已经较严重地防碍了国家赔偿法的贯彻实施,影响了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因此,对于行政赔偿确认程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 确认程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
  • 简介:去年春节,来自山东的小贩王山(化名)在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广场卖果汁时,遇上城管执法,他赶紧骑着小三轮车避走,城管则在后面紧追,结果王山躲避不及,把车开上绿化带撞树侧翻,跌断了一根肋骨。事后王山将天河区城管告上法庭。此案一审,城管被认定部分行为违法,赔偿2.7万元,城管不服上诉。近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判决认为城管的追赶行为严重违法,并指出城管见死不救有违社会公德,维持赔偿

  • 标签: 城管执法 赔偿 广州市天河区 行为违法 中级法院 社会公德
  • 简介:通过对我国目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二元化"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指出两种鉴定制度设计的利弊,尤其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度关注"违法性",未关注注意义务。据此,从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方面初步探讨构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一元化"鉴定模式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建立"一元化"的鉴定主体、鉴定方法和鉴定制度的可能性,有助于确保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 标签: 侵权责任 医疗损害 司法鉴定
  • 简介:依法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中违法侵权的确认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监庭近年来承担的一项新的、重要的审判任务。随着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增多,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审理难度也日益加大。为总结提高广东省法院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法院的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和谐司法、文明司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于近期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确认规定》)施行以来广东省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问题研究总结如下。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 国家赔偿 广东省 调研 司法行为
  • 简介:"损害"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在无过失责任不断扩大的今天,实际上成为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基石。在认识损害的法律本质的同时,缓和认定损害的要件,从而将损害扩大至所有利益损失的场合,是侵权法取得进一步的发展的重要方式。立足于侵权法的基本思想与归责基础,研究损害在侵权行为认定构成中的具体角色,将是重要的课题。

  • 标签: 侵权法 损害赔偿额 受害人 侵权行为法 可赔偿性 法律本质
  • 简介:2001年6月在某城市街道,甲先生与乙先生因故发生口角,进而扭打。扭打过程中.乙先生不慎撞翻A女士放在路边炸油条的油锅被烫伤,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乙先生为治疗造成医疗费、误工工资、护理费、交通费损失共计3万多元,乙先生治愈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先生、A女士连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标签: 交通费 轻伤 承担 法医鉴定 损害赔偿责任 起诉
  • 简介:《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法》的这一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我国律师赔偿制度的故意违法违纪赔偿原则和过失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现就律师赔偿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略陈拙见。一、违法执业的赔偿责任根据《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的赔偿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律师在同一案件中是否为双方当事人代理,并损害了其中一方的利益的赔偿责任认定。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是牌师法源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违法执业和违反执业纪律的现象,是律师的

  • 标签: 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 责任认定 律师事务所 造成经济损失 当事人
  • 简介:原告赵昕于1999年元月经朋友介绍与本单位职工李希贤恋爱。1999年10月23日,原告与李希贤到被告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被告按婚检项目对李希贤进行了婚前检查,并在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上签注“合格,可以结婚”,

  • 标签: 原告 被告 99年 赔偿 结婚 合格
  • 简介:<正>犯罪行为导致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实现的方式主要是刑罚。民事不法行为导致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实现的方式主要是赔偿。在刑民严格分立的情形下,民事赔偿属于传统民法领域所要加以探讨的问题,与定罪、量刑以及刑法目的的实现等没有关联。但在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刑民之间出现一定程度融合的情形下,民事赔偿

  • 标签: 民事赔偿 刑法意义 传统民法 刑事政策 损害赔偿 私法化
  • 简介:在当前,在刑事司法过程中,人们广泛质疑用钱买刑、赔偿减刑,否定用赔偿方式替代部分的刑罚。报应、威慑或修复单独作为一个国家惩罚正当性的基本原理不具有充分理由。因报应、威慑或修复的优势各自体现在某一方面,不具有全面覆盖性,而部分融合了报应、威慑和修复的赔偿却具有更广的覆盖性。赔偿作为一个国家惩罚正当性的基本原理有其合理性。一个国家惩罚问题是复杂和多样的,不能用一种方式作为其正当性的原理,而是综合论。即结合了报应、威慑、修复和赔偿的这些要素,才能形塑其作为一个国家惩罚正当性的基本原理。

  • 标签: 赔偿 报应 威慑 修复 正当性
  • 简介:<正>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非法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是两种相互交叉但又相对独立的诉讼形式,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设置行政赔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两者都是因行政争议引起的,被告都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都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进行审理和裁判;行政诉讼可以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除适用国家赔偿法的特殊规定外,在审理程序等方面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标签: 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诉讼法 具体行政行为 诉讼的提起 国家赔偿法 行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