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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谢谢你!队长!没有你的帮助和关心,我这1万多元的赔款不知什么时候能拿到."上海市青浦监狱四监区一分监区内,看上去神情木讷的犯人马林此时满含激动之情,向主管队长陈金光警官深深地鞠了一躬:"我一定会好好改造的,报答队长对我的关心."……

  • 标签: 囚犯拿到 拿到赔偿金
  • 简介: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被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赔偿。由于承担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地位特殊,加之国家赔偿制度在我

  • 标签: 中国 国家赔偿法 行政诉讼
  • 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社会生活日趋丰富,诚实信用、安全便捷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迫切需求。但是同时。社会上也有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公众对公证的信赖弄虚作假、欺瞒使诈,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近年来,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发展迅猛,大有泛滥的趋势,这不仅给信赖公证书的相对人造成损失,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公证秩序,损害了公证形象,恶化了公证执业环境。与此密切相关.公证机构的赔偿问题就成为当前公证行业和法律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公证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何种赔偿责任?

  • 标签: 民事赔偿责任 公证机构 违法犯罪现象 社会生活 不正当利益 市场经济
  • 简介:一次施工事故,一个家庭顶梁柱的倒下,一笔告慰亲人的赔偿金,一个侵吞赔偿金的罪恶想法……构成了一笔死亡赔偿金失踪之谜的全部要件。为把这笔赔偿金交到两名应得到它的未成年人手中,武隆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不辞辛劳、锲而不舍收集补充证据,最终与县法院通力合作,维护了社会公平和心中那份正义。

  • 标签: 死亡赔偿金 失踪 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 锲而不舍 通力合作
  • 简介:以行为的合法、违法与否作为区分赔偿和补偿的标准,不仅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通说,在其他国家的行政法理论上也曾经占据主要的位置。但是,随着人权保障理念的彰显,赔偿、补偿的范围和程度的逐步扩大和加深,这一区分标准开始受到学者们的质疑,尤其是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后删除了国家赔偿的“违法要件”,更为赔偿与补偿的融合提供了法律基础。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修改 行政法理论 区分标准 2010年 人权保障
  • 简介: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是“人权入宪”理念在专门法中的具体拓展和延伸。其在规范赔偿程序、畅通赔偿渠道、保证赔偿支付等方面的完善,充分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现代行政法治精神。新《国家赔偿法》在形式和内容上进一步保障赔偿请求权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的同时,也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考验。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机关 强制隔离戒毒 司法行政 戒毒工作
  • 简介: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而给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行为。医疗损害的主体无疑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但这只是笼统的划分,具体到医疗损害行为的实施及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还必须对医疗损害的主体做进一步的区分。

  • 标签: 医疗损害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主体认定 民事责任 中国
  • 简介:2000年冬,安德鲁·冯·赫尔希(AndrewvonHirsch)教授在德国德累斯顿技术大学法学院作了题为《法益概念与损害原则》的客座报告,详细阐述了德国刑法上的法益概念和英美刑法上的损害原则之间的关系。这个报告分为5个部分:导论;"损害原则";"损害原则"、利益和法益;与法益理论的内涵关联;简要的总结。赫尔希教授的报告(和文章)试图揭示法益概念和英美刑法上的损害原则之间的相似性。但是他发现,在英语文献中,刑法规范的合法化首先要归因于一个行为对于他人的损害(损害原则),接着还要进一步归因于对他人的侵扰原则(offenceprinciple),温情主义原则(保护免于自我行为的后果)以及最后的法律道德主义原则(legalmoralism)(比如,对于风俗和道德的保护),而在德国,刑法规范的合法化的论据就只有一个:法益侵害。他的结论是:"单个法益概念担当不起恰当犯罪化的理论任务",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可能还有其他的"法益概念之外的犯罪化理由"。但是,损害原则是否"真的是一个与刑法的法益概念相契合的范畴",倒是受到了德国刑法学界的普遍怀疑。鉴于当时德语刑法学界在法益概念问题上特定的研讨背景,来自英语法系的赫尔希教授把损害原则和法益学理结合起来并试图继续推进法益学说发展的努力,在新的视角上激发起人们对法益概念新的兴趣;赫尔希教授的报告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并促成了2002年春莫里茨堡(Moritzburg)法益理论研讨会的召开。法益概念当时面临的特定研讨形势是:一般说来,当时,法益概念已经被认为是讲得烂透了的概念。人们通常把它看作是典型的德国人创造出来的一种学理的弹珠游戏的遗存。它的最主要的功能在于保障不出现学理推导和结论的随意性。除此之外,别无他用。围绕法益概念的学术论争表现在:否定和怀疑法益概念�

  • 标签: 法益 德国刑法学 赫尔希 犯罪构成要件 莫里茨 概念问题
  • 简介:大规模损害(可能是由某种单一的原因或一系列同质的原因引起)的实质性特征在于受害者之众多。然而,在民法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个体损害的个别归责。因此,在传统民法关于损害赔偿的理论中,大规模损害的归责问题将在使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满足责任的因果关系及相应的举证责任分配框架下得以解决。在大规模轻微损害的案件群中,考虑到败诉风险和诉讼成本问题,受害人缺乏理性的诉讼利益促使其提起诉讼,而侵害人却因为受害人的众多而享受着可观的收益。为了有效制止企业的不正当行为,应当引入利润追缴之诉。而在真正的大规模损害中,即个人的损失相对较大时,则需要从诉讼经济的角度加以解决。要使私人权利实现便捷化、减轻审判压力,可以在程序上对个人诉讼请求“打包”统一处理,如集体诉讼或代表人诉讼。此外当然也存在法庭外的纠纷解决途径,如斡旋、调解或者仲裁。在民事责任法的框架之外还存在无法被归于任何权利主体的所谓的经济损害。就环境损害而言,存在两种规制模式:将受损害的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扩张至恢复原状的费用,或者把纯粹的经济损害作为集体性的,即社会整体所遭受的损害

  • 标签: 大规模损害 人身损害、物的损害和财产损害 责任财产储备 损害保险和责任保险集团诉讼 环境损害
  • 简介:一部法律并不是法条的机械排列组合,而是一个有机体。法律的生命力依靠其概念、规则、原则、制度等构成要素之间的完美结合(外在体系),并具有统一的思想(内在体系),形成有机的体系。①学说的任务之一便是揭示法律背后的理论与思想,正如医学要揭示出生命体内部的神经一样。新近生效的《侵权责任法》是混合继受的立法,以大量的比较法为依托,

  • 标签: 体系 损害责任 物件 侵权责任法 排列组合 构成要素
  • 简介:2013年11月14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河南省南阳市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头目白玉岗等人被执行死刑。受此影响,2004年办理白玉岗减刑案件、后来担任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刘德山以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入狱。此案经过一审、终审和省高院的再审,均判决两人无罪。两人被分别关押488天和501天后获释。2014年年底,河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办案机关分别赔偿二人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2.2万元和12.5万元,办案单位在二人所在单位公开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标签: 国家赔偿 法院院长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中级人民法院 精神损害抚慰金 玩忽职守罪
  • 简介:某部战士李某,1981年5月12日出生,1997年12月应征入伍,1998年6月19日因实施抢劫行为被依法逮捕。1998年7月26日,某军事检察机关向某军事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王某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清被告人李某赔偿损失3000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围绕着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发生争议,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由被告人李某的父母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理由是:(!)被告人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入,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李某的父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理应

  • 标签: 赔偿责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 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 主要生活来源
  • 简介:我国现行的公证法规对公证赔偿责任制度无明确的规定.作为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和,仅规定了对错误或不当的公证文书,公证处及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因公证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应退还当事人.而对于因错误公证或不当公证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一项空白.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公证赔偿责任的规定尚付之阙如.此亦使公证实践适用这一责任制度因缺乏依据而成为不可能.

  • 标签: 《公证程序规则》 司法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埋单 赔偿责任制度 公证暂行条例
  • 简介:本文针对《国家赔偿法》修正后增设的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生效的赔偿决定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和我省检察机关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在国家赔偿工作中,对内实行制约,对外进行监督的经验和具体做法,对这项监督工作的规范和完善,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 标签: 国家赔偿工作 检察监督 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