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两高三部"排除非法证据的新规定出台以后,世人瞩目,学者称赞。该规定因死刑核准权上收最高法院以及赵作海冤案等司法误判所催生,用意明确,有的放矢。如今这一规定已经实施,纸面上的法(司法解释是法的渊源之一)能否顺利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应当成为人们仔细观察的对象。本文从非法证据排除新规定在规则设置方面的缺失、程序设置方面的不足检讨了该规则在实施中存在的障碍,认为如果不认真加以贯彻、执行,那么现行司法体制使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功能虚置、性善论的人性取向使侦查违法行为容易过关、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可能促使刑讯手法隐秘化、被告人拥有律师的有效辩护被忽视等因素有可能使排除非法证据新规定无法发挥实效。
简介: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中,创新地对“证明标准”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反映出民事诉讼证据立法的进步理念和最新研究成果。本文拟对《若干规定》中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进行论证,以探讨其理论上的合理性;同时在此基础上进行路径选择,以探讨其实践层面上的应对性,以期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进行理论与实践双重视
简介: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期间,对占领地国民实施各种反人道的罪行,产生了各类民间战争的受害者。20世纪90年代起各国民间战争受害者竞相抵达日本起诉日本政府或日本加害企业,他们遭遇的“法理障碍”有:个人不是国际法上救济的主体、国际条约被拒绝适用以及受害者国籍国已经放弃了个人的赔偿请求权。因此,民间对日索赔步履维艰。厘清受害者国籍国在救济民间战争受害者权益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在以国际人道法救济民间战争受害者的实践方面,韩国从过去单一的权利主体逐渐转变为现在的权利与义务兼有的主体,韩国的救济战争受害者的实践为其他受害国提供了新的模式。通过分析韩国启动国内救济途径的法理基础,进而论证国家保护民间战争受害者不仅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