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法学教育的质量进行宏观调控与评估有着深刻而鲜明的宏观背景。在国际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加入WTO,我国的法学教育已经作为一个产业参与国际竞争,我国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也面临国际就业与从业的竞争,所以人才标准趋向国际化;就国内而言,国家更加重视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概念的提出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都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质量要求。中国应将法学教育的质量定位于培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既包括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等通识教育的内容,也涵盖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等专业教育的内容。在质量评估主体方面,应充分利用政府指引、社会评价、行业监督和学校保证等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的因素。
简介:<正>在我国开展授予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意义重大。首先,这是多渠道、多种形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每年招收的脱产研究生大约为3万人(其中博士生0.5万人,硕士生2.5万人),这个数字同11亿人口的大国是极不相称的(只占全国人口的0.027‰)。因此,单靠国家财政拨款培养脱产研究生的办法,远远不能满足四化建设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必须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来进行培养,而开展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工作,就是其中一种重要途径。其次,开展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工作是全面贯彻实施学位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国学位制度的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的同等学
简介:在大规模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发现我国的政府资助来华留学研究生数量稳步增长,对培养质量的满意度比较高,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是依然存在着生源质量参差不齐,留学生语言障碍较大,对中国的课堂教学方式不够适应,教师培养留学生的积极性不高,部分高校对培养质量监控不力等问题。在探寻问题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为来华留学自主招生项目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