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此时的教育改革已经进入了“核心素养”时代,教师如何接受从而接纳再到熟悉这一时代特点,如何更好的走进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如何更好的实现学生的深度学习,这是我们一线教师应该思考。数学的本质也要求我们教师要帮助学生获得深度学习的能力,形成知识的建立和认知策略的建构。数学教学也走进了多元发展的轨道。问题是课堂教学对新理念实践的如何呢?教学主观性和教学效果是否符合教育的客观规律呢?教学的末端是全面发展的人,这一系列该如何真正的实现呢,我的思考是从数学的“变与不变”开始。
简介:讨论Curto-Fialkow所给出的四阶截断复矩问题,即给一个复数序列γ≡γ~((4)):γ_(00),γ_(0)1,γ_(10),γ_(02),γ_(11),γ_(20),γ_(03),γ_(12),γ_(21),γ_(30),γ_(04),γ_(13),γ_(22),γ_(31),γ_(40),其中γ_(00)〉0,γ_(ij)=y_(ji),找到一个正的Borel测度使得γ_(ij)=∫-izz~jdμ(0≤i+j≤4)成立;得到了四阶非奇异截断复矩矩阵M(2)的平坦延拓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及在特殊情况下的解,并举例进行了验证.
简介:从诉讼理论上讲,不变期间特指当事人不服法院裁判而寻求进一步救济的期间,如上诉期间、提起再审之诉的期间等。为使民事诉讼程序能够早日确定,不变期间一旦经法律规定,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均不能由受诉法院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延长或缩短,此乃不变期间区别于其他法定期间的根本特质。当事人耽误不变期间即产生当然失权的效果,不过,当事人若因不可归责于已的事由而耽误不变期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回复原状并补行相应的诉讼行为以资救济。在大陆法系民诉立法中,对于不变期间往往直接冠以“不变期间”之名以示与通常法定期间的区分。我国现行民诉法关于不变期间的规范并不合理,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