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英语教学中,词汇教学是重点。但在传统的高中英语词汇教学中,教师的讲解通常是填鸭式教学,生硬枯燥的把词汇意思和用法灌输给学生,学生只是被动的进行记忆,导致教师教学事倍功半,学生的学习效率也不高,更甚对英语学习产生了害怕甚至是厌倦心理。作者通过词汇趣味教学法--探源法学单词,转变传统的填鸭式词汇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探索出高效有趣的词汇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理解和应用词汇的兴趣与效率,以达到提高学生的词汇量、最终提高学生考试分数的目的。
简介: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的适用路径应该是:在尊重宪法的前提下,通过国内相关人权立法协调与国际人权公约之间的关系,建立体系化的人权法律制度。我国立法机关人权立法义务的来源是宪法,而不是国际人权公约。我国人权立法的义务来源是宪法中所有关涉基本权利的规定。立法机关要根据宪法第33条第3款的文本规定去理解和把握立法机关人权立法义务的主要内容,而对该条款的文本解读必须依据国际人权公约中的相关规定。立法机关的人权立法义务通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人权的立法保护义务和人权的立法救济义务。人权立法义务应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承担。要从根本上贯彻落实宪法中的人权保障义务,应该考虑由全国人大制定一部专门的人权法。
简介:<正>一半个世纪以来,存在主义者唱着伤感低沉悲凉的进行曲,一步步迈入了人文科学的各个领域,有意和无意地开创出以存在主义命名的学派。就法学领域而言,存在主义者似乎晚来了一步,但它却以始料不及的能量,掀动了一股当代西方法学的新兴思潮,存在主义法学的客观存在却悄悄的继续蔓延,使人不得不冷静严肃地看待它,分析它。事实上,存在主义者从未公开表明,他们已经为联合起来、组织成体、创设了存在主义法学流派。但是,这并不能动摇我们把存在主义者的法学思想综合整理,作为独树一帜的法学流派来研究。法学流派是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法律状况和思想活动的衍生物,是法律思想倾向和法学方法风格或者说追求的法律理想都相近似的思想者们在特定条件下自觉或不自觉的结合。法学史上法律思想派别的形成往往是自然的而不是思想家们人为的,严格地说,法学流派一般还只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