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在我国开展授予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意义重大。首先,这是多渠道、多种形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每年招收的脱产研究生大约为3万人(其中博士生0.5万人,硕士生2.5万人),这个数字同11亿人口的大国是极不相称的(只占全国人口的0.027‰)。因此,单靠国家财政拨款培养脱产研究生的办法,远远不能满足四化建设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必须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来进行培养,而开展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工作,就是其中一种重要途径。其次,开展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工作是全面贯彻实施学位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国学位制度的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的同等学

  • 标签: 在职人员申请学位 多种形式 学位论文 重要途径 质量 资格考试
  • 简介:陈忠实个体的艺术活动,对中国当代农村题材作家和作品的历史与现实状况的考察,具有真切的借鉴意义。本文分为两部分:作家论和作品论。作家论:寻绎陈忠实作为艺术个体的现实来源。探析熔铸作家农民意识、道德、情感、心理的先天质素、生活际遇和文化境域,揭示作家文学观念和创作精神生成、发展的内在根据,评述作家生活与创作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把握作家文学思想隐幽的演进轨迹和全部创作的整体精神态势。作品论:根据蕴涵的思想质量和艺术魅力,将陈忠实创作分为两个时期。论述前期作品在感召时代、反思历史方面存在的文学史价值,在思想意蕴方面存在的单薄浅显、作者理念较为外化的性质。论述后期作品在历史意识,文化视镜等方面深阔宏大的特点,在文学观念、创作方法等方面开放进取的积极应变,在可读性和艺术性方面走向新境界的趋势

  • 标签: 创作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论文 陈忠实创作
  • 简介:6月24日,武警学院隆重举行2011届学员学位授予仪式。院长杨隽为研究生和本科学员代表授予学位,并扶正流苏。副院长时景秀宣读《关于授予王航等95名同志硕士学位的决定》和《关于授予刘西海等1135名学员学士学位的决定》。副院长马金旗主持学位授予仪式。科研部部长董希琳,以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马良、李佑标、杜文锋、李建华、王树友、刘立宏出席会议。

  • 标签: 学位授予仪式 本科学员 武警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 副院长 学士学位
  • 简介:

  • 标签:
  • 简介:德国学位“Diplom”中译名的探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胡苏萍在德文科技期刊中,通常会以不同的形式说明文章作者的学衔,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姓名前冠以学衔,例如:VonDipl._Ing.ChristophHeizelmann,此外也可在文章最后的作者通...

  • 标签: 中译名 毕业考试 理工科学生 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简介: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许多高校已经开始应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本文对目前的学术不端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为导师应该加强对学位论文的全程指导,特别是对撰写文献综述的指导,提高研究生的写作水平,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以此为契机,培养研究生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

  • 标签: 学位论文 重合率 学术不端
  • 简介: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以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为国家培养出数万名现代化建设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研究生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管理工作也走上轨道。但是,目前高校对研究生学位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却落后于蓬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形势,其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挥,大多数院校的研究生学

  • 标签: 研究生学位 研究生教育 招生制度 现代化建设 论文答辩 学位课程
  • 简介:<正>现就我国博士学位制度建设谈三点个人想法,只针对具体的制度建设,而不针对个案。一、法律手段解决教育行政纠纷的现状这一次的西北政法大学和陕西省学位办之间的教育行政纠纷,西北政法大学作为专业的法律院校选择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解决,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以前,发生在高等院校与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纠纷,都是通过申诉、找领导反映、找各种关系去疏通等私下的方式去解决的。相信西北政法大学的决策层在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纠纷前,也曾经考虑甚至尝试了其他的方式,材料中就反映了有关抗议签名并由十多名师生向省政府递交声明材料的情节。但所有这些手段显然都无法维护

  • 标签: 行政复议 行政纠纷 西北政法大学 制度建设 教育法制 学位制度
  • 简介:<正>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十三日,我们在日本访问了日本文部省,东京大学、筑波大学、早稻田大学、京都大学、大阪大学、大阪外国语大学、兵库教育大学七所高等学校和日本国立教育研究所。下面,将我们了解的有关情况作个简要汇报。一、日本研究生教育发展概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较迅速。在教育立法上,经过几次改革。一九四七年文部省颁发的《学校教育

  • 标签: 大学院制度 日本研究生教育 高等学校 学位制度 文部省 东京大学
  • 简介:加强学位点自我评估制度建设,是培养单位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文章从自我评估的意义入手,进而提出自我评估应遵循实事求是、定性定量相结合、整体就高评估等原则,最后构建出自我评估指标体系。

  • 标签: 学位点 自我评估 指标体系
  • 简介:摘要:社会进步导致对高端法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制度无法对社会及市场有效输出法律应用型实务人才。因此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难题。我国大环境下的硕博士培养方式确实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尤以“轻实用重理论”为主。这方面可借鉴美国法律博士培养模式方面的经验,注重以法律实务部门对博士生教育方面加以引导。在法律博士培养过程当中除了规避以上问题,更应当注意对人才的分类引进及因材施教,有翔实确切的培养方式和有效指导,注重教学资源的有效分配,才可构建呈学术专业性及职业实用性平衡的法律博士专业学位制度。

  • 标签: 法律博士专业学位 实务应用 教育制度
  • 简介: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发实施,其中规定:被申请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将末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

  • 标签: 监护权 生父母 未成年人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 女孩 纪实
  • 简介:<正>10月17日至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何东昌主任委员,张光斗、胡绳、周光召、朱开轩副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会议;35位学位委员出席了会议。朱开轩副主任委员作了题为《总结经验,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学位工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议事规则》,研究了进行第四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问题,讨论了授予名誉博士学位问题,确定了下一年度的工作要点。

  • 标签: 学位委员会 学位制度 授予单位 深化改革 硕士学位 国务院
  • 简介:<正>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人员,范围很广,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领导层、人事处、教研室、导师、申请者等。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因此树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此项工作中的仲裁权威,并发挥其协调、管理多重功能是其根本。医学院校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应与医学学科发展相适应,与医学科研的需要相结合,通过制度加强管理,通过管理保证质量,通过质量促进发展,通过发展形成特色。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 标签: 在职人员申请学位 硕士学位 形成特色 相结合 相适应 主导作用
  • 简介:运用统计方法,从研究主题、学科分布、产出单位和关键词四个方面,通过对2015年178篇毛泽东研究硕博学位论文进行定量分析,呈现出如下特点:多主题并存,但呈现出“冷热不均”;多学科汇聚,但体现出不平衡;多单位参与,但表现出较大差异;关键词选取较为合理,但标引不规范。

  • 标签: 2015年 毛泽东研究 硕博学位论文 统计分析
  • 简介:农村土地“三分置”的目标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此,须对土地经营进行物塑造。其途径是在土地承包经营之上,通过合同与登记创设“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次级土地承包经营在物权法定意义上仍然是一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人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将该权利设定抵押或作其他法律处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应将次级土地承包经营纳入“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负担在登记簿中加以记载,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
  • 简介:撤销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态,属于俣同效力的范围,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意思表示瑕疵,通过撤销的行使,将其所具有的不完全效力予以消灭的一类合同。它是客观法对于合同法律事实进行效力评价所得出的结果,具有独立的制度存在依据。本文结合我国《合同法》第54和析规定,对可撤销合同的内涵及意义、可撤销合同的范围进行了探讨,并对《合同法》第54条作出了评价。

  • 标签: 可撤销合同 意思表示瑕疵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 简介:本文通过分析军队医院撤销中造成人才、设备等卫生资源分散、流失和负债、职工安置等遗留问题,提出了:整体移交,无偿划归地方政府管理使用}实行有偿转隶,作为地方企业和集团专门医疗机构I出让商家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股份制医院的粗浅设想,使军队医院撤销后继续为社会和民众健康发挥整体服务保障效能。

  • 标签: 军队医院 资源整合 卫生资源 营利性医疗机构 有偿转隶
  • 简介:  三、婚姻无效之诉与撤销婚姻之诉的当事人问题,婚姻无效之诉的诉讼标的应当是当事人发生争议的婚姻法律关系,但对于婚姻无效之诉的当事人问题则未作出任何规定

  • 标签: 婚姻无效 婚姻诉 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