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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一门比较年轻的学科,新闻学与网络环境的相互支撑越来越密切.在培养现代新闻从业人员过程中,从新闻学课程的角度来说,如何讲好这门课,帮助学生完成对新闻理论、和新闻素养的积累?结合Internet环境进行教学可以事半功倍.

  • 标签: 新闻 新闻理论 教学 INTERNET 环境
  • 简介:一、传闻证据规则的理论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的一项古老、重要的基本规则,起源于英国,与陪审团制度一起被认为是英国证据法最重要的特征。它产生的前提是陪审团制度的发展(由原来的陪审团成员既控告犯罪又证明犯罪事实,发展为证人和陪审团成员严格区分),确立的基础是诉讼职能的划分(调查职能和审判职能的分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从先是禁止使用口头的传闻证据,继之以禁止使用书面证言,到大约1675年,反对传闻证据的规则逐渐定型。

  • 标签: 传闻证据规则 陪审团制度 犯罪事实 审判职能 诉讼职能 书面证言
  • 简介:<正>一、正犯与共犯的界分基础(一)正犯作为行为实施过程中的核心人物在为正犯所具有的表现形式寻找一种与共犯(Teilnahme)相区别的一般标志时,人们必定说,正犯是在实现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实施过程中的核心人物(第25条)。共犯是一种通过唆使而引发正犯的构成要件行为(第26条:教唆犯)或通过帮助

  • 标签: 犯罪事实 间接正犯 构成要件错误 联邦最高法院 直接正犯 帮助犯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1.依照"愿者不受损害"(volentinonfitiniuria)这一原则,那些在法益持有者同意(Zustimmung)的情况下,(负面地)改变了个人法益的人,就并没有实现不法。在教义学上,人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取得这种结果:一种情况是,针对被害人承诺(Einwilli-

  • 标签: 被害人承诺 个人法益 正当化事由 阻却 体系性 紧急避险
  • 简介:风险增高理论虽然在客观归责论中饱受争议,但未抵触罪疑唯轻原则。罪疑唯轻原则适用的前提是事实不清,而风险增高理论只是构成要件规范判断的内容。风险增高既不属于风险创设阶层,也不属于事实归因范畴,而应定位于风险实现。在刑法教义学上,风险增高理论确实混淆了实害犯与危险犯,但这已属于制裁规范的判断领域;在行为规范层面,风险增高理论具有刑事政策学的价值,符合行为规范的功能定位,应予肯定。在方法论层面上,应确立起行为规范与制裁规范相区分的观念,并以此为线索,对犯罪论体系展开分析。

  • 标签: 风险增高 罪疑唯轻 风险实现 行为规范 制裁规范
  • 简介:作为法社会学的先驱,埃利希充分认识到比国家法发挥更大作用的社会法的存在,并以活法命名。本文深刻揭示了埃利希活法理论的内涵,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详细论述了活法理论对于我国法制建设所发挥的重大作用。

  • 标签: 埃利希 国家法 活法 法制建设
  • 简介:2008年4月23—25日,第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长沙召开。来自全国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法学界著名学者、专家。以及各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者150多人与会。年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司法改革的基础性理论——中国司法规律与检察权的科学配置进行了热烈研讨。

  • 标签: 年会综述 检察理论 司法改革 科学发展观 著名学者 研究机构
  • 简介:<正>报告的目的Warren&Braideis"TheRightofPrivacy"(《隐私权》)一文的发表已有一百余年了。(1)在日本研究者的论述中,有一种倾向认为"侵权行为法上的隐私权"已经扎根于美国的判例、学说中,其实不然。笔者认为较为客观的评价是:此权利实际上只具有脆弱的基础而已。

  • 标签: 隐私权保护 侵权行为法 阻却事由 公法学 Warren 宪法问题
  • 简介:深圳市深圳公证处要办一个理论刊物,叫《公证理论与实务》。该处主任秦世平是我认识多年的好朋友.约我给刊物写个寄语。感谢他们对《中国公证》这本中国公证协会会刊的高看。我想,既然是理论刊物,就顺道说一点关于理论研究的问题吧。

  • 标签: 公证理论 深圳市 公证处 实务 理论刊物 中国
  • 简介:侦查对策研究,即侦查方法和措施研究等,是侦查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但当前单纯以侦查案例及经验总结为初始研究路径实现对侦查知识的累加,或以刑事诉讼法教义为初始研究路径,前者会造成不同时期、种类侦查方法、措施的割裂和孤立,后者则会陷入侦查行为控制的刑事诉讼研究。对于侦查学研究,当以刑事案件为理论中介和研究范式,从刑事案件本体论向侦查对策论的演变与过渡论证,抛弃仅对实务部门的侦查方法与措施进行的总结式吸收,而是将解释侦查对策作为侦查学研究的基本归宿;以刑事案件要素作为通道实现侦查学理论和实务的对话,贯通侦查理论、侦查方法和侦查措施之逻辑;实现侦查学研究范式的转型与创新,突出侦查学术活动与侦查实务部门调研、总结活动的实质区别。刑事案件作为侦查活动的客体,如何将其作为中介性概念从原理论过渡到方法论和措施论,如何应用刑事案件构成要素理论解释中国的侦查实务现象、承载侦查知识,进而解决侦查学问题,是当代侦查学研究的重大课题。

  • 标签: 侦查学研究 理论范式 刑事案件本体论 侦查对策
  • 简介:<正>法律认识错误,也称违法性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对与行为有关的法律存在不正确的认知与理解。法律认识错误的意义在于,它对行为在刑法上的认定会产生何种影响。在德国刑法中法律认识错误被称为禁止错误(Verbotsirrtum),即对法律的禁令所产生的错误认识。行为人存在这种错误认识而行为,其行为与行为所造成的损

  • 标签: 法律认识错误 犯罪构成理论 违法性 减轻处罚 构成要件理论 可罚性
  • 简介:在政治学法学理论研究协同创新领域,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法学理论研究基地走在了我国前列。基地科研梯队齐整,基地教研人员研究视野宽广。近期,基地在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提出了一些富有创见的理论观点或学术思想。

  • 标签: 治理能力 治理体系 法学理论研究 马克思主义理论 国家 西南政法大学
  • 简介:文章通过对当前环境侵权立法存在问题的总结和反思,以及对环境侵权救济法律体系结构模式相关理论和研究的介绍和借鉴,指出立法必须在关注未来的同时,总结过去的实践并审视现在的需要。尤其应当考虑中国的现实,以《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为突破口,以更有利于法院适用法律,环境侵权诉讼更易进入诉讼程序为起点来构建环境侵权救济法律体系。而设计《侵权责任法》中有关环境侵权责任的条款,应当在考虑侵权责任法自身体系的同时,确定环境侵权的重大原则和制度以解决实践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并适当采用指引性的准用条款,同时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以及新制度的建立留下空间。

  • 标签: 环境侵权 侵权行为法 体系构建
  • 简介:公法救济法律关系的背景是“公对私”的侵权、“私与公”的争议,涉及的最主要权力领域是行政权。根据现有法律,我国最主要的公法救济途径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补偿、行政调解和信访六种。这些制度的产生、存在均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并同共和国一起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由于规范这些制度的法律出台时间不一,立法时对其他相关制度的关注不足,导致了不同公法救济途径之间的衔接不够,影响了公法救济体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为此,应从观念和立法两个方面加以完善。

  • 标签: 公法 救济 体系 完善
  • 简介:<正>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为防止现行犯、重大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毁灭、伪造证据,自杀、继续犯罪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而采取的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强制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8条至第52条,对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执行方法、时限及审查决定的程序等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体系。刑诉法实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 取保候审 嫌疑人 保证人
  • 简介:依据价值取向的不同,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规则可以分为实体真实型和程序正当型两类。以此为理论框架分析现有的相关证据规则,我们发现存在一些缺陷。基于此,本文提出建立我国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规则体系的构想。

  • 标签: 鉴定意见 证据能力 实体真实 程序正当
  • 简介: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关键性环节,也是制约政法类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如何理解实践教学的内涵,如何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如何保障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几个问题,期求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 标签: 政法院校 高等职业教育 实践教学体系
  • 简介:海法体系是指由各种涉海法律规范相互协调与衔接而组成的结构完整、内容广泛、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在中国建构海法体系具有必然性,能够满足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效保障和促进中国海洋权益、尊重海法发展客观规律等方面的要求.构建完善的海法体系应当采取加速中国海法体系的立法进程、进一步深化中国海洋执法机构改革、逐步调整中国海洋司法制度等措施.为了推动中国海法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还应注重明确和完善中国海洋政策、加强海法体系理论研究以及海洋人才培养.

  • 标签: 海法 法律体系 制度建构
  • 简介:布鲁塞尔判决体系最早是依托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建立起来的,其被公认为是国家间开展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合作的最为成功的典范。虽然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Ⅰ》取代了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但其在很大程度上承继了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布鲁塞尔判决体系依据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所搭建起来的根基尚且稳固。2003年《布鲁塞尔条例ⅡBis》开启了废除判决承认与执行中审查程序的先例,随后颁行的诸条例使废除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审查程序的范围扩大。新元素的出现剧烈地冲击着现行布鲁塞尔判决体系。尽管质疑废除审查程序的呼声不断,但是欧盟委员会已经提交修改《布鲁塞尔条例Ⅰ》的议案,意在从整体上废除布鲁塞尔判决体系中的审查程序。欧盟从整体上废除布鲁塞尔判决体系中的审查程序已是大势所趋。

  • 标签: 布鲁塞尔判决体系 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Ⅰ》 承认与执行 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