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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自1980年《学位条例》颂行始,中国教育法律规范逐步完善,随之而来的是对教育法学研究的重视和深化。三十多年来,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和学科构建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然成果多止于争鸣,共识的达成还须各种观点的进一步沟通协调。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也趋于完善。同时,也呼唤教育法学从学理的角度给予法制以指导、解读、阐发等回应。回顾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和学科构建研究的历史,可以对教育法学有一个较为完整的认识,扩大共识,求同存异,使教育法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将成为不二选择。展望教育法学的未来,应以学科建设为契机深入研究,丰富并完善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开启教育法学的崭新篇章。

  • 标签: 教育法学 教育学理论体系 学科建设
  • 简介:针对高职院校网球教学体系在构建过程中所存在的短板现象,借助于木桶理论的启示,对高职院校网球教学体系的构建途径进行探求,切实发挥理论的导向作用,为有效解决高职院校网球教学体系的现存问题提供必要的借鉴与参考.

  • 标签: 木桶理论 高职院校 网球教学体系 构建
  • 简介: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综合运输尤其是货物综合运输越来越受到重视,也越来越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驾护航.从货物综合运输体系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辨析出发,简单阐明完善该法律体系的必要性,重点结合目前货物综合运输现状,运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并通过赴澳大利亚实地调研和充分借鉴国际公约,明确我国货物综合运输法律体系构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强调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以促进部门分工协作;根据各单一运输方式立法现状逐一提出完善对策并加快跨运输方式综合立法进程;最终通过加大执法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得以实施.在此基础上,架构完善的货物综合运输法律体系,促进我国货物综合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货物综合运输 法律体系 完善
  • 简介:<正>对于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美国与英国近年来刑事政策的发展,我国学者多认为其呈现出"轻轻重重"的两极化趋势,并且总体偏重。[1]不过,多数文章仍停留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总结与陈述层面,并未深入探讨该刑事政策形成的社会背景、理论演变、社

  • 标签: 刑事政策 英美法系 人身危险性 行为失范 法益侵害 犯罪行为
  • 简介:一、预算公开的必要性从民国时代的预算公开尝试,到延安时代的预算民主实验,再到建国后1950年财政收支概算草案,到2014年预算法对预算公开制度的法治化,百年间我们的预算制度有诸多进步,向现代国家的公共财政迈进了重要一步。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中,预算公开制度无疑对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特别的意义。

  • 标签: 公开制度 预算公开 现代国家 治理体系 预算法 现代化
  • 简介:中国传统刑法教义学中的因果关系理论亟待更新是学界共识.客观归责理论以更科学及客观化的阶层标准,有效弥补了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不能处理降低风险时排除行为人归责等问题的漏洞,是更新我国因果关系理论较优的选择.客观归责理论在我国刑法中可置于犯罪客观方面进行定位.针对其在三阶层体系下“统合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断言不能成立,但其内部的替代性风险及风险升高问题仍需进一步研讨.

  • 标签: 客观归责 相当因果关系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 替代性风险 风险升高
  • 简介:基于范畴论和目的论之融合而构造的犯罪论范畴体系是一个立体而非平面的体系。其内部纵向由低到高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中心范畴三个层次构成,基石范畴是存在于中心范畴之中的作用起点;横向是由肇始于基石范畴的若干中心范畴所组成。整个范畴体系的作用机理是按照先纵向作用后横向运行的规则运作的,这符合先事实判断后价值判断、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的主张,是对德日三阶层论体系的修正和完善。

  • 标签: 犯罪论 范畴 构造 体系
  • 简介:一、引言风险刑法理论以风险社会为背景,以'风险'与'预防'为理论支柱,诠释了刑法体系演变背后的原因:具体的如危险犯、持有犯以及不作为犯、过失犯在法典上的增加,抽象的如不法理论与罪责理论的演变,都可以回溯到'风险'一词而寻得答案。风险刑法理论成为一种的研究范式[1],爆发出惊人的解释力,'极大刺激了学术资源的投入使其成为最为活跃的学术领域'。[2]

  • 标签: 刑法理论 理论辨正 风险刑法
  • 简介:相较大多数发达经济体,法律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中国的金融体系是由庞大的银行部门主导的;股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有限且缺乏效率。在支持整个经济增长方面,金融体系中最成功的部分,是由替代性融资渠道、治理机制和制度组成的影子银行部门。银行和市场共存能够为混合经济部门(非国有、非上市公司)的发展提供持续支持。

  • 标签: 银行 市场 影子银行
  • 简介:<正>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内容,取决于犯罪的实体。[1]异于德日实体刑法中仅提出对犯罪定性的要求,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对犯罪"量"的要求,如总则中的"但书"、分则中的数额较大等。虽然,分则中"量"的规定一般可直观地理解为对不法"量"的规定,但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S=kIZ 德日刑法 期待可能性 违法性 正当化事由
  • 简介:贺海仁先生在《无讼的世界:和解理性与熟人社会》一书中,试图通过对社会结构的重新注解,构建熟人社会的概念,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提供更充实的社会学理论基础。其从社会分工及职业团结、建立社会关系的自由、拟制的亲属路线等角度深入论证了熟人社会的内涵及四种具体存在形态,从而达到"为非诉讼解决机制提供认识论上的切入点"及"对现代社会现实提供一种进一步的解说"的写作目的。本文在深入分析熟人社会形成的根本原因、基本形态、边界和性质以及其对纠纷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意义后,提出形成熟人社会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对安全和发展的需求:熟人社会乃同质性与异质性兼存且异质性更为明显的社会结构,明显的异质性是其与传统熟人社会的重要区别;熟人社会乃一个不断向外延伸的开放式社会,外部边界的扩大化及模糊化是其与传统熟人社会的另一重要区别;在交易成本的视角下,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在熟人社会中的交易成本呈现不同的变化趋势等观点,从而为进一步完善其理论提供可能的方向。

  • 标签: 新熟人社会 分工 有机团结 异质性 交易成本
  • 简介:经济行政法的外在谱系之惑一直困扰学术界和实务界,而在经济、政治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的今天,解决这一基础性理论问题尤为重要.应首先在宏观上探索行政对经济的干预及自我控制机制,再从中观上探索行政干预经济的实现.在明晰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理论关系的前提下,适当借鉴域外学说,最终形成经济行政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适恰定位.

  • 标签: 经济行政法 外部谱系 理论定位 法律部门
  • 简介:列宁的监督理论包括“党外、内监督”两个方面,党外由人民来直接监督党权,党内则通过建立并提升监察委员会的职能以监督党委(包括中央委员会)。列宁的监督理论在苏联并没有取得理想效果,在中国,也遇到诸多无法克服的问题,有效性堪忧。因而,要解决当代中国的腐败问题,必须另辟蹊径。

  • 标签: 列宁 监督理论 中国实践
  • 简介:船员劳动关系问题具有不同于其他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针对船员劳动关系的特点,对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法律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应建立劳动关系,船员与外籍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由准据法调整,船员与中国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或称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同时指出,有效的海事行政监管措施有助于确认并统一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

  • 标签: 船员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 简介:关于共犯的处罚根据,历来存在因果共犯论、违法共犯论与责任共犯论的争论,但后两种理论必将导出处罚所有的必要共犯之结论,因而是不妥当的。因果性才是共犯论的逻辑出发点,但是共犯的因果关系并不像单独犯的因果关系那样严格要求'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这一条件,而只需要物理性或心理性地促使正犯结果更容易实现即为足够。因此,在认定共犯的成立与脱离以及中止时,物理性因果关系与心理性因果关系的存在与否成为问题的关键。但作为其前提,有必要明晰'共犯'这个概念,在这一点上,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提供了不同的思考进路。为了避免陷入心情刑法的危险,有必要为共犯处罚划定界限,而这一界限的划定,应当结合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形式标准指的是共犯对正犯的最小从属性,而实质标准指的是根据共同行为人的行为个别性地认定是否存在防止结果发生的注意义务。

  • 标签: 因果共犯论 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 共犯处罚界限
  • 简介:近年来,中国刑法学界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关于犯罪论构造的大讨论.四要件还是三阶层?仿佛到了一个面临取舍的十字路口.犯罪构成理论这种“知识”不可能是静止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演进的.如何演进?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犯罪论体系?是中国刑法学界所无法回避的问题,对刑法学的发展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从犯罪构成理论知识演进的角度,尝试回答这些问题.

  • 标签: 犯罪构成理论 知识演进 转型
  • 简介:理论多元化的当今时代,犯罪论体系选择的本质乃是形成法学通说。而犯罪论体系通说之形成与该国当下刑法的终极价值之间存在着内在关联,价值导向内在性地决定着某种犯罪论体系的外在建构及其理论价值,在不同犯罪论体系对立之时,应把价值共识作为犯罪论体系选择的判断标准。从本体上看,犯罪论体系乃是犯罪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的有机统一,其功能在于帮助法官明确罪与非罪之判断标准及法律方法。随着人权原则成为当代刑法的基本价值立场,由于“三阶层论”在犯罪标准之外,同时重视法律方法的运用,比“四要件论”更有利于实现人权原则,因此,应成为中国犯罪论体系的选择。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价值共识 法律方法 人权保障 规范构建
  • 简介:<正>监守自盗,汉代即有记载。[1]唐律之后,"监守自盗"的概念基本定型,相关规定也愈加规范。在《大清律例》中,监守自盗是六赃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罚最重,故独居一等"[2]。中国古代以"刑"为中心构建刑律罪刑体系,并先后形成了以肉刑为中心的"旧五刑"体系和以劳役自由刑为中心的"五刑"体系。在监守自盗律罪刑体系中,刑罚居于中心地位,是监守自盗罪研究较为核心的组成部分。

  • 标签: 刑罚体系 新五刑 《大清律例》 乾隆时期 斩监候 自由刑
  • 简介:在德国,假设承诺是最近十年才出现在联邦法院判例中的新事物。它指的是:在医事手术上,如果医生向病人作了如实的说明,病人也会作出承诺,那医生的说明瑕疵不会使得其医事手术失去正当性。相对于事实的承诺和推定承诺,假设承诺没有弱化当事人的自决权。由于病人同意手术的决策以及相应的手术侵犯,并非确切地由说明瑕疵所导致,所以它们两者之间不存在义务违反性的关联,进而缺乏可归属性。即使医生采取了合乎义务的替代性举止,结果发生的概率也同样会达到相当确定的程度。此外,依照“有疑问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亦可得出有利于医生的结论。在德国民事判例上,当事医生毋需为其说明瑕疵承担责任,基于统一法秩序的原理,医生也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除非构成未遂)。

  • 标签: 假设承诺 说明瑕疵 义务违反性的关联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