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征税权力作为一种“事关毁灭的权力”,其行使必须遵循税收法定原则,但在税收稽征实践中,真正起作用的往往却是主管机关发布的浩如烟海、频繁变更的解释函令,税收法定原则实有被架空之危险,因此必须将税法解释函令纳入法治化轨道。我国台湾地区通过众多的“行政法院”判决、一系列“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以及税法学者、行政法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理论与较成熟的实践经验。在台湾地区,税法解释函令性质上属于不对外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规则,对税收稽征机关及其公务员有拘束力,对人民及司法机关并无拘束力,解释函令不是税法的法源,制订解释函令必须遵循租税法律主义原则,及依照法律解释的方法,进行合乎目的的、符合量能课税原则的解释。台湾地区相关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启示。
简介:管制(监管)与法律的互动不仅确立了政府管制(监管)在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而且直接导致管制(监管)研究将对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探索产生最为重要的影响。这一命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论证:首先,管制与法律的密切联系决定了有关政府管制(监管)的研究是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地带;其次,作为国家干预重要方式的政府管制(监管)及其与法律之间的互动决定了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基本路径;再次,从管制与法律互动的角度,政府管制(监管)研究将对经济法有关国家适度干预的边界、经济法律的内在结构以及中国经济法体系框架构建等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因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条件下,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总结改革开放新时期司法实践经验并进行理论概括的基础上,在反思国内外各种司法理论并借鉴其科学成分的基础上,我国基本形成了概念明晰、系统完备、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体现社会主义司法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的司法理论体系。从理论认知与实践导向的双重角度,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划分为核心理论与基本理论两大层面,核心理论包括司法本体论、司法价值论、司法政策论、司法程序论、司法文明论,基本理论包括司法制度论、司法职业论、司法模式论、司法改革论、司法公信论等。
简介: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体现为不断涌现的经济法理论研究成果、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法理论研究学术共同体和较为成熟的经济法学教育体系。但经济法理论研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包括自身定位不够清晰、社会理解和专业理解存在一定鸿沟、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对话机制缺失、经济法理论研究成果对具体经济法制度的影响力有限等。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仍然需要进一步的转型。具体而言,未来的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应当从'填补法律漏洞'及对政策进行注释的思维方式,转变为以发掘经济法法律中的自身规律和特点为主体,以更加包容的心态吸纳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社会法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协调配合的机制建构与其他部门法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实现经济法学研究的规范化,形成更为科学的经济法理论体系。
简介:摘要施工安全管理挣值法打破以往只能测度项目成本与工期的旧模式,引入安全保障水平和相关挣值参数,结合专家意见与实际项目施工需要建立安全成本支出计划,构建了一套较为实用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法。项目施工安全状况以量化的形式展现,项目管理者更为直观地了解了项目安全现况,实现了动态监测,为项目管理者及时做出安全管理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以往安全挣值法中用于预测下一期实际安全水平数值较少,且状态划分是以安全度两两相减得到差的最大值加预测值作为状态界限,忽视了预测值可能存在负偏差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研究以提高预测安全保障水平精确度为突破口,运用安全管理挣值法为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更为科学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