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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执行权规范运行须坚持执行公开,不断完善公开执行案件信息的各项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让执行在阳光下进行,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执行权规范运行须改革传统执行权运行模式,通过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段执行、集约执行,配合繁简分流,强化节点控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试行新型的执行权运行模式,需要严格的监管制度保障其良性运行,通过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加强干警业绩考核,规范干警执行行为,确保廉洁执行,依法主动执行,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 标签: 执行权 规范运行 委托执行 实践探索
  • 简介:裁判摘要:犯罪行为有一举可毕者,有必须达相当时间始能完结者,前者谓之即成犯,后者乃为继续犯。继续犯,专指犯罪行为之继续,非兼指犯罪状态之继续。所谓犯罪状态之继续,指犯罪虽已完毕,而犯罪所生之违法状态仍继续存在而言。一般即成犯,常有此种'状态继续'之情形。从而,在一个继续犯之行为开始以迄完结之持续时程中,另有其他犯罪(即成犯)之实行行为时,此两罪应如何处断,端视其他犯罪之着手行为,究系存在于继续犯之行为伊始,抑或是继续犯行为着手之后,始犯他罪为衡。其属于行为人着手于继续犯之行为初始,即同时着手实行他罪者,因二罪之着手点同

  • 标签: 继续犯 想象竞合
  • 简介: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建立了行政证据刑事证据的衔接机制。在肯定这一机制建立的正当性的同时,有必要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内涵、行政证据刑事证据衔接的范围、有权移交行政证据的主体等基本问题予以分析和阐释。行政证据刑事证据的衔接可能造成司法实践操作的混乱,导致侦查活动前置,架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为此,应当完善相关法律规则,划清侦查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职能界限,严格行政证据的审查标准,加强对辩护方权利的保护。

  • 标签: 行政证据 刑事证据 衔接机制 新刑事诉讼法
  • 简介:新民诉法对委托代理人采取了分项列序式的规定,委托代理人范围因而得以明确限定。在现行制度框架内,职业代理人非职业代理人并存,近亲属代理人非亲属公民代理人共容。立法对委托代理人虽有分项列序,其实质意图却仅限于指引或引导,而非分别歧视或优待。这种立法技术彰显了立法者着眼未来、俯就现实、循序发展的策略智慧。

  • 标签: 委托代理人 分项列序 职业代理人 非职业代理人
  • 简介:在《消费品买卖指令》转化为各成员国国内法后,欧洲买卖法在一些核心概念上尚差异明显,如瑕疵、销售者的追索权以及瑕疵担保责任普通履行障碍法的关系,这表明为欧洲消费者保障一个统一的买卖瑕疵担保最低标准的目标远未完全实现。此外,欧洲买卖法在教义学上也没有取得一致认同的成果。这些表明通过广泛的自主融合来实现欧洲买卖法统一的希望自始就是不现实的。

  • 标签: 欧洲 买卖法改革 履行障碍法教义学 买卖法统一
  • 简介:【裁判摘要】1.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笔款项先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并约定如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履行;若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则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协议均依法成立并已生效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同时成立了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民事法律关系。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标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民事法律关系 借款协议 山西
  • 简介:目次一、导论二、出发点三、欧洲买卖法立法融合的核心成分四、指令转化的过程五、各国指令转化的理念德国法的比较(以上本期刊载)六、结论:欧洲买卖法尚未统一

  • 标签: 欧洲 买卖法改革 履行障碍法教义学 买卖法统一
  • 简介:在“风险社会”语境下,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家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风险之一.法律滞后市场创新需求、观念异化时代进步、制度缺失责任分配之间的冲突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面临的现实困境.立足于刑法规范的本体分析,规范明确性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刑法风险的大小,我国刑法规范自身的模糊性和“刑法至上”、“刑法前置”、“刑罚万能”错误思维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的本体动因,包括“刑外风险”向“刑内风险”的转移和“刑内风险”自身的加重.针对我国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处理中存在的误区,应在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前提下,回归刑法在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中的基本立场,即坚持刑法人权保障的本我特色、罪刑法定的自我品性及法律体系内部协调的超我表现,这也是我国法治经济协调发展在刑法方面的内生需求.

  • 标签: 风险社会 防范立场 人权保障 罪刑法定 法治经济
  • 简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债务人滥用旧《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的异议权,我国督促程序长期处于司法闲置状态。新《民事诉讼法》通过第133条第1款和第217条完善了督促程序规定,然而新法实施1年后督促程序现状并没有实质改善。笔者通过对国外督促程序的立法发展进行简单介绍,提出应该从内部外部两种途径完善我国督促程序:内部完善是对督促程序法律条文的再细化;外部完善是督促程序诉讼程序、非讼程序衔接的再顺滑,其中引入非讼事件程序法及其相关理论对完善督促程序更加急迫必要。

  • 标签: 督促程序 非讼事件 非讼程序 完善
  • 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富钧新型复合材料(太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崇胜,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包忠华,江苏金太律9币事务所律师。

  • 标签: 公司解散 复合材料 有限 太仓 纠纷案 科技
  • 简介:【裁判摘要】专利侵权案件中.如果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包含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写在最前面的独立权利要求通常被称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其他独立权利要求通常被称为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引用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时,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仍然属于独立权利要求,不属于从属权利要求。在前独立权利要求对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定作用应当根据其对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或保护主题是否有实质性影响来确定.

  • 标签: 发明专利权 哈尔滨工业大学 纠纷案 公司 有限 权利要求
  • 简介:当过多的信息披露造成愈来愈多的信息过载和知识超限时,信息的简约化和通俗化亦无法帮助具有内在理性瑕疵的决策者实现决策的优化,赋予决策者更多权利的撤回权和限制决策者自由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作为弥补信息披露功能边界的制度开始被引入。行为法律经济学所揭示的有限理性因素提供了限制决策者自由的必要性基础,而自由主义则为这种决策自由的限制敲响了警钟,当采取父爱主义的方式对行为人的决策自由进行限制时,此种父爱式的关怀亦有可能转化为暴虐式的专断,因而对弱者的保护应以恢复决策理性进而实现私法自治为导向。

  • 标签: 信息披露 有限理性 决策瑕疵 父爱主义 自由主义
  • 简介:不作为在传统理论中是'无',为了获得与作为相同的刑法上的地位,不作为的研究必须要'无中生有',这便是不作为正犯判断的核心。早期该研究的重点在于,突破不作为在存在结构上作为的差异,寻找不作为作为之问在价值判断上的等值性,从而确定不作为犯的处罚根据。所以很长时间以来,不作为犯的等价值性研究成为了不作为犯理论的重点。[1]不真正不作为犯在是否可罚,以及处罚的范围和程度上,必须以作为犯的等价值判断为必要条件,因而与作为犯的处罚原则相比,对不作为犯的处罚属例外、特殊的规定。

  • 标签: 不作为犯 犯不作为 真正不作为
  • 简介:体育产业化发展下的职业运动员不同于传统的雇员关系界定,需要基于"体育法"的学科基础上综合体育法、劳动法反垄断法的协同调整,才有利于体育产业的健康和良性发展。本文系统梳理了美国欧盟关于体育法的界定,分析了美国"劳动法"体育,欧盟和奥地利劳动法体育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关于职业运动员性质的法律适用,应当基于体育法、劳动法反垄断法的协同调整,方能有利于平衡社会多元主体利益和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 标签: 体育法 劳动法 反垄断法 法律调整
  • 简介:公法上的让与禁止属《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而须在区分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判断违反让与禁止的法律后果。私法上的让与禁止旨在保护特定主体的利益而限制权利人的处分权,故属相对的让与禁止而非绝对的让与禁止。违反相对的让与禁止违反国家机关发布的让与禁令一样,其后果都是行为相对于所保护的特定主体无效,但受让人可获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违反约定的让与禁止应区分物权和债权而异其效力。《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和《担保法》第37条既不属"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理解为关于让与禁止或处分禁止的规定,它们在性质上都属警示性规范,因而仅仅是行为规范,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 标签: 让与禁止 处分禁止 相对无效 强制性规定 警示性规范
  • 简介:本文以两支行行长案俞林刚、俞圣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担保行为进行了分析。在前一案件中,被告人的担保行为由于是在同一共同故意支配下,正犯共同实施的符合本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实行行为,故应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正犯行为,具有刑事可罚性。而在后一案件中,被告人的担保行为因未侵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法益、本罪正犯实行行为间缺乏必要联系及缺乏帮助故意等原因,仅应被认定为具有中立性的担保帮助行为且不具有刑事可罚性。

  •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担保行为 共同正犯 中立性的帮助行为
  • 简介:<正>2014年5月25日,福建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14年年会在福建江夏学院4号楼103学术厅隆重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福建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福建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吴长乐、国际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各高校及实务部门的代

  • 标签: 法学研究会 委务会议 法律理论 专职副会长 实务部门 无居民海岛
  • 简介:【裁判摘要】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及侵权判断时.应当以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形状、图案、色彩设计要素为基本依据。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产品在采用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之余。还附加有其他图案、色彩设计要素的,如果这些附加的设计要素属于额外增加的设计要素.则对侵权判断一般不具有实质性影响。

  • 标签: 外观设计专利权 阳江市 公司 纠纷案 有限 设计要素
  • 简介:<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企业法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学界围绕企业法制展开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然而,在认识、分析和试图解决中国企业法律问题的时候,学界存在明显的唯"美"主义倾向,热衷于中外尤其是中美企业法制的制度比较,却疏忽了对自己国家的纵向比较和结合自身国情的深入研究。在此背景下,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孙晋教授独辟蹊径地从知识考古学的视角探究

  • 标签: 武汉大学法学院 孙晋 市场经济体制 知识考古学 企业公司 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