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中的“不正当手段”是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其表现形式客观上无法列举穷尽。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需要根据法律规范的目的和功能,进行正确的价值选择和利益衡量,使其在个案中的含义具体化。抽象而言,凡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行为获取商业秘密的,均属于不正当手段。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为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案情】原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被告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3月.原告委托检验所对目前上海市场在售的智能手机预装应用软件数量及流量消耗情况进行模拟测试.经测试发现,
简介:
简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调岗调薪行为属于劳动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其正当性应根据调岗依据的时效性、调岗行为的必要性、调岗过程的符合程序性及调岗后果的合理性等标准进行判断.并注重用人单位自主用工权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
简介:裁判要旨:“弃车逃逸”行为虽然是严重违法行为,但并不当然导致商业三者险的免予赔偿。对类似案例的审判实践中,应当重视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保险人是否履行提示义务进行审查:从外在感官上的显著性、时间节点上的先行性、实际履行上的主动性等方面来具体把握对保险人提示义务的审查。
简介:【裁判要旨】股东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应基于正当、善意的目的.并与其作为股东的身份或利益直接相关。否则.如果股东违反诚实信用、善意原则,为了开展同业竞争、获取商业秘密或存在其他阻碍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的.公司有权拒绝其查阅请求。
简介:合同之债的双方当事人与第三人另签订《三方合同》,就原合同内容中付款义务之履行在三方主体之间做出新的约定。在没有明确的债务转移或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意思表示的情形下,宜将该《三方合同》认定为三方主体就原合同内容中付款义务之履行进行变更而设定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简介:【案情简介】原告南通远程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申请,并于2013年3月21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在第18类手提旅行包(箱)、钱包(钱夹)、背包、公文包、旅行用具(皮件)等商品上注册了商标。
简介:[案情简介]原告:联合商业媒体有限责任公司(U-NITEDBUSINESSMEDIALLC)(以下简称“UBM公司”)被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物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游戏工委”)被告: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公司”)2007年,汉威公司、爱奇会展公司在上海主办了2007游戏开发者展示会(英文简称GDCCHINA2007),协办单位为游戏工委。
简介:【案情】原告: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德阜公司)被告:阔盛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阔盛公司)被告:上海欧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筒称欧苏公司)案由:侵害商标权、虚假宣传纠纷一、关于原告、两被告与德国阿垮瑟姆公司的关系原告开德阜公司于2002年2月28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1720019号“洁水”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7类的塑料管、板、杆、条。案外人德国阿绔瑟姆公司于1997年-1998年期间.
简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阶段的结束.往往并不意味着纠纷的终止。进入执行阶段.由于双方对抗情绪的积聚.或者关于法律文书某些概念的偏差性理解等原因.往往会导致执行陷入僵局.进而无法真正实现双方权利义务.定纷止争的目的也无法达到。
简介: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推动依法治企建设,上海市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决定联合举办《我在依法治企第一线》大型征文活动.征文将在两会主办的《企业与法》、《企业法律顾问》刊物上登载。征文时间从即日起至年底结束。
简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首次对买卖预约合同的表现形式、法律效力、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进行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本文以该司法解释为视角讨论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以期给相关当事人参考,在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时,切实保护自己最大的合法权益。
简介:申请执行人与三被执行人民问借贷一案经法院审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经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二三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约1.15亿元。
简介:在全党全国人民学习十九大精神之际,2017年11月30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在北京紫玉饭店召开《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论坛》。
简介:【提要】交强险的立法宗旨决定了其救济对象仅限于“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在具体认定“本车人员”是否向“第三者”转化时.应考察事故节点发生时.受害人在这一事件节点处于“本车人员”地位还是“第三者”地位.亦即综合考量保险事故和该事故者伤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事故节点特定人员是否具备转化为“第三人”的时间、空间条件等因素进行判断。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获取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美国礼来公司、礼来(中国)研发公司诉黄某某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
全国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案与撤诉审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调薪是否侵犯劳动者权益之分析——周某与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保险人提示义务的司法审查——林某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股东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和竞争事实构成“不正当目的”——吕策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与复利得利吕策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三方合同的性质:债务转移,代为履行,抑或债的变更——上海唐神广告有限公司与上海相宜本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广告合同纠纷案
在先商标使用人的继受者享有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南通远程船务有限公司诉上海博格西尼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省房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更名(2014年1月13日省房协六届三次理事会通过)
虚假宣传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诋毁——联合商业媒体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物工作委员会、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阔盛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欧苏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虚假宣传纠纷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障碍及路径分析——恒远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国际汽车城瑞安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联合举办《我在依法治企第一线》大型征文活动启事
审慎对待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视角
一般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是否以完全涤除抵押债权人抵押权为必要——一般债权人陈某某与抵押债权人兴业银行申请执行杭州某开发有限公司一案评析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论坛在京召开
“本车人员”因车辆撞击甩出车外并未转化为交强险中的“第三人”——上诉人范永红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7号文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