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同时采用三种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严重削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影响交易安全。因此,必须从彰显公示与公信原则,维护交易安全角度出发,确立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要件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统一的物权登记机关,完善物权错误登记救济制度。
简介:信托制度是一种基于信任而委托他人管理财产的法律制度,作为英美法系的一种特殊的财产制度安排,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确保信托发挥其作用的关键所在,其也决定了信托公示制度设立的必要性。然而,我国信托立法中对信托公示制度的规定相当粗糙模糊。本文通过对信托制度基本制度的剖析,立足于我国现行立法,提出了构建我国信托公示制度的现实方案。
简介:物权公示的对象是物权的归属状况,而不是物权的变动。这是由物权特性的客观要求所决定的,物权公示是对物权归属状况的展示,且该展示是一种常态的表征。物权公示的价值是保护物权(所有权)静的安全,保护动的安全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保护静的安全才是其最主要或最终的目的。在我国立法模式下,物权的公示是确定物权归属的条件,并由此"定分止争"。物权公示的基本效力,表现为确认物权的归属状况,其他效力都是由此派生的。赋予公示以公信力,是对公示效力的强化。
简介:婚姻登记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公示性不强,缺失公开查询的国家记载,对婚姻的成立不能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也不利于国家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导致许多骗婚、重婚等社会问题出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婚姻登记制度的社会经济价值日益显现,为了使婚姻登记制度及其相关制度与新形势相适应。我们需要在立法上不断探索,建构我国婚姻登记信息公示制度。
简介:从优先权即先取特权的性质特征出发,综合担保物权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学说,阐释优先权的性质,并对我国法律中对于优先权制度的建立提出建议。
简介:日前,河南省济源市济水一中创新作业模式,探索建立班级作业公示制度,实行作业公示管理+教学组捆绑评价,天天公示、周周考核,让减负提质有了新的保障,赢得了学生和家长广泛欢迎。
简介:
简介:在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解上,繁者其繁,简者其简,本文从两者的沿革,理论基础,价值分析,特征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展开探讨,得出我国应当确立物权行为及善意取得制度。
简介:“租赁权物权化”的学说数百年来一直备受民法学者的青睐,很少有人对其表示怀疑,随着“所有权利用中心论”的发展,该学说逐渐暴露出其理论上的局限性,为纠正“租赁权物权化”学说的本质错误,本文从该学说的缺陷入手。针对性地提出了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并且阐释了租赁权的性质,从而将租赁权还原为物权。
简介:文章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国际上存在的不同的立法例进行了探讨,认为不应该对物权行为理论一概地简单肯定或否定,而应作客观评判.我国的立法应借鉴与吸收物权行为理论,采用折中主义,即物权行为有因性理论,从而健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使之同债权法律制度一起共同担负起规范和调整我国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任务.
简介:物权行为理论自被提出时起,就在各国法学界引起激烈批判和争议。从物权行为理论在理论上的错误、无因性原则的弊端、其对现实法律生活的不利影响及我国民法对其否定的态度等方面,可以看到物权行为理论已无存在的必要。
简介:本文客观地评析了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并提出了修订该理论的看法。文章认为,修订后的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内涵为: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物权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它分为有效物权行为(它归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和无效物权行为;在多数情况下,物权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无因性,在一些情况下物权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有因性,而在某些情况下,物权行为并不具有独立性。修订后的物权行为理论对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和司法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简介:是否承认并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是物权立法及整个民事立法必须解决的基本的技术问题.但由于该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及其深奥的内涵使其具有脱离生活之嫌,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厘定物权行为概念及剖析物权行为理论内容,以证明对该理论持肯定态度的合理性.
简介:问2014年5月,吴某通过招聘进入某机械厂工作.合同约定若严重违反厂里的规章制度,厂方有权随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2015年12月,吴某接到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解除理由是2015年11月.他有4次迟到早退记录.根据厂里的奖惩制度,三次以上迟到早退属严重违纪。
简介:【摘要】
简介:摘要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是提及物权法尤其是物权变动模式不可避免的一对概念。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无因性高度抽象概括出了物权行为(交付或登记)是物权变动的手段而非债权行为(合同行为),有效的合同并不能导致物权变动的发生。但是在我国应否移植该制度是值得研究的。
简介: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不同的立法说明了担保物权独立性与物权行为无因性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并且两者各自所抽象的原因不同。在形式审查主义下,物权行为无因性为物权登记公信力提供了支撑,并与担保物权独立性协力为担保物权登记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
简介:现行法律并未明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性质,导致实践和理论困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物权化有利于保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国物权体系、优化无居民海岛资源配置。在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理论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物权化具备理论基础,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既具有物权及用益物权共性,又有其独特个性,宜将其定性为一种新型用益物权。
简介: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留置权的立法例比较,我国现行留置权制度存在简陋、单薄和不合理等缺失,建议明确将动产占有与债权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作为留置权产生的法定要件并规定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紧急留置权等.
简介:摘要:通过对司法判决进行归纳,可以发现我国居住权存在设立方式比较单一、主客体适用范围模糊不清、居住权制度变动模式模糊等问题。对居住权制度进行历史回溯后,可以通过增加法定居住权、明确居住权的主客体、规定居住权公示配套措施、明确各物权优先级规则等举措,解决居住权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设立规则不明确、主客体范围模糊、权利冲突解决规则缺位的问题,使居住权制度实现中央提出的“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机制”要求,更好地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功能。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变动公示制度重构
浅议我国信托公示制度
物权公示问题探究
论婚姻登记信息公示制度的建构
民事优先权的物权性与物权公示主义的矛盾及解决
河南省济源市济水一中建立作业公示制度
长春坚持长期督查教育收费公示制
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之关系
“租赁权物权化”质疑
论物权行为
物权行为理论质疑
论物权行为理论
浅析物权行为理论
企业规章制度应当向职工公示或告知
幼儿物权意识的培养
物权行为无因性
论担保物权独立性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关系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物权化析论
留置权制度比较研究
浅析居住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