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曾经为一起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辩护,辩护工作是从被告人上诉开始的。由于一审法院已经判决被告人犯有伤害罪,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辩护工作的难度,但是,笔者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终于找到了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为被告人洗脱了罪名。案情:被告人谷某的姐姐与邻居胡某时常为琐事发生争吵。1995年4月18日下午6时许,谷某因姐姐的孩子被楼上胡某抓伤。遂上楼找胡某论理,双方话不投机,动手打了起来。事后,胡某起诉到法院,诉称谷某对其面部连击数拳,致使其下前牙(2112)断裂。法医经审阅胡某提交法庭的病历材料,分析认为:被鉴定人胡某面部外伤后就医病历记载胡某下前牙(11)松动三度,下前牙(22)松动二度,
简介:案情简介被古人孙建,系江苏省铜山县煤炭建材经销公司经理部经理,于1994年3月2日到该省射阳县,以经理部的名义与射阳县水产工业物资公司经理陈必璜签订了每月供煤2000吨的煤炭供销合同。同年4月9日,在孙建的催促下,陈必璜等人携带7万元长城卡及已填写好孙建单位、开户行、帐号的3乃元汇票到徐州,找到孙建商谈业务。谈话中,孙建提出查验汇票,陈将3万元汇票交孙建富后收回,放入西装口袋。当日下午5时许,孙建趁同在江苏省煤炭研究所会宾楼404空休息的陈离开房间之机,将陈放在床上西装袋内的3万元现金汇票秘密盗取。当陈发现汇票丢失后,孙建谎称:“被会计拾到,现会计已回家,明日归还”。4月12日,孙建将汇票加盖
简介: 提到网络,许多老师和家长都会摇头摆手,在他们看来,网络仿佛一个杀手,扼杀了青少年的思想,扼杀了青少年的前途……总之,就是十恶不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