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宋代的法律在中国法律史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制度设计堪称精妙。鞫谳分司制度实现了"审"与"判"的分离,是司法分权制衡加强中央集权和儒家慎刑恤狱思想的集中体现。案件经审案官推鞫结案,由不需要回避的其他官员提审犯罪嫌疑人进行录问,录问翻异则案件推倒重来,选未涉案的其他官吏再次推鞫,录问无翻异则检法议刑由谳司审定结案。这种案件经推鞫官审结,在没有检法议刑之前由其他司法官吏提审犯罪嫌疑人对案件进行核实复审的制度是宋代重要且独有的司法制度。录问制度不仅适用于刑事案件,也适用于民事案件。虽然录问制度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存在许多弊端,但从历史角度看,对于防范滥施刑讯和及时纠正冤假错案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失为民本思想的一种体现。
简介:从侦查目的和犯罪嫌疑人诉讼命运的认知角度,在法国、英国和我国,侦查到案都是刑事程序的关键性阶段。对于如此关键的诉讼阶段,法、英警察拘留的制度和实践主要有三方面的经验。与法、英两国的经验对照,我国侦查到案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其一,在到案措施适用环节,侦查权力所受的规范限制过严,而实践中又过于随意。其二,在到案羁留环节,不仅侦查权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严重不均衡,必要的权力监督机制也基本阙如。其三,在案件处理环节,中间程序的设置不利于理性侦查,继续侦查的羁押化处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整体上则降低了侦查程序的效率。基于此,我国侦查到案制度的未来改革应当遵循动态均衡的价值准则,技术路径上,既应关注到案阶段整体构造的合理性,也应重视局部环节的完善。
简介:刑讯,在历史上也称“拷问”、“拷掠”、“肆掠”等,是指在审判时对受审讯人施以强制手段,使其遭受肉体或精神痛苦从而逼取口供作为定罪量刑证据的一种野蛮、落后的审讯方式。现代文明法治国家,一律禁止刑讯,认为其是妨害司法公正及侵犯人权的大害。“严禁刑讯逼供”是我国一贯的刑事政策,但众所周知,在现实中,我国的刑讯现象还十分突出。这几年,我国学术界、司法界对刑讯的研究也较为重视,并取得了一些成果。笔者认为,刑讯制度的废止是首先由资产阶级来完成的,本世纪初,“西学东渐”,刑讯制度废止才在我国提上议程,从历史的角度对中西刑讯制度废止进行比较,对如何完善刑讯防范措施会有一些启示。刑讯在我国起源于西周,作为一项制
简介: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融合本土化特色,不断开拓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途径、方式,积累多方参与的经验,逐渐形成红树林保护区"山口模式"。以"社区共管,多方参与"为特征的红树林保护区管理模式加强了政府部门、保护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有利于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形成融洽的关系,互利互惠、共赢发展。但是,仅靠保护区的经验性做法和乡规民约,难以保障"山口模式"可持续发展。有鉴于此,应深入认识红树林自然生态系统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将基于生态系统的综合管理原则、方针和政策制度化、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