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全党上下关注的热点,也是全国人民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央把这个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时代课题提出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需要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深入思考研究。
简介:在世界银行提出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五种模式的基础上,本文提出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主要有六种模式:小改的参数式改革、大改的完全市场化改革、中改的名义账户制改革、早改的公共预筹积累制改革、多改的多支柱改革和统改的整合碎片化制度改革。在这六种模式中,小改、中改和大改三种模式之间具有排他性,而早改、多改和统改三种模式之间以及与上述三种改革模式之间都具有兼容性。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模式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系为政策选择提供了广阔空间。各国政府可以根据社保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社保改革主要约束条件,制定灵活而又切实可行的政策,多管齐下,多项改革并举,实现社保改革目标。各国成功的改革政策组合可以概括为抢占先机型、配套改革型和拾遗补阙型,这分别以约旦、瑞典和智利为典型代表。本文总结了这些国家社保改革政策组合的成功经验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简介:指导性意味着权威性和一般性;指导性案例目前在我国其实是一种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它既具有形式合法性,也具有实质合法性。作为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它具有辅助性,即效力上的说服性和参考性、功能上的从属性、效力位阶上的次级性和产生方法的有限性。为了保证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需要从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来确定选择指导性案例,注重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观点或对有关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及对该观点或该方案的法律论证;应当采用“一元、二级、多层次”的案例制作、确定与选择体制,编辑出版新型的具有统一性、普遍性、系统性和便利性的指导性案例汇编;应当鼓励、引导对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性使用。
简介:正当性概念是法哲学、政治哲学的总概念。在这一总概念之下,证成性与合法性概念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和实践价值。在西方思想史上,“证成性”强调法律或国家的道德上的优越性,应理解为正当化的一种进路,是正当性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与社会学意义上公众对法律或国家的认可、遵从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正当性概念。从正当性到合法性是法哲学史上最具深刻意义的转变,“合法性”概念应在狭义上使用,可视为正当性的一种变体,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对立统一是现代法律制度重要特征。尽管在现代社会正当性通常表现为合法性,但合法性与正当性概念不可混淆,更不可互相代替。正当性概念完整的结构、独特的性质、不可替代的功能,使它有理由成为法哲学的核心概念。
简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凸显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措施的中国特色。但就司法实践而言,其能否真正发挥程序效用,则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的科学与否,而且还受外部条件的制约。本文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刑诉法修改前后的比较入手,在对其内在缺失和外在制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