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1979年我国的出口糖精遭遇欧盟反倾销调查起,外国对华产品提起的反倾销案件近280起,影响我国出口500亿美元,我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然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更加开放,我国面临了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外国商品的倾销。些国外企业。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利用其惯用手段──投资设立子公司,从国外的母公司生产基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我国大量“进口”产品;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还利用其雄厚的实力,长期以超低价商品出口中国,通过这一方式挤跨中国企业。不管何种形式的倾销,其最终目的均是跨国公司垄断和独占我国市场,并借此攫取高额垄断利润,这必然严重危及我国的经济安全甚至国
简介:【摘要】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资本市场环境的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恶意收购事件也不断涌现。面对恶意收购,目标公司会做出防御,但由于股东大会的召开需要时间,而做出决策的公司机构一般是董事会。董事会的决策是否真正符合公司利益是存疑的。恶意收购来势汹汹,董事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在其自身利益可能受损的情况下很难真正做到。因此本文将分析反收购策略中董事的行动边界如何规制才能对公司有利。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及董事在反收购措施中的法律适用空间,其次分析了董事在反收购措施中的现状,接着以反收购措施——“白衣骑士”、“金降落伞计划”、焦土策略为例分析反收购商业场景下董事行为的应为与不为,最后,针对如何规制董事在使用反收购措施的行为边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