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仅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可见,不动产登记行为本身并不在当事人之间设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亦不对不动产权属状态进行设定或改变,而只是通过登记,使不动产权利具有一种公示、公信的法律效力。它是对不动产权属法律关系的确认,是对权利人合法拥有不动产权利的证明。它体现了国家行政权力对房地产物权关系的合理干预,起到了保护物权的作用,对物权的变动加以公示,其交易的主体能了解权力归属的状况和物权人的身份,减少欺骗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护第三者的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简介:【摘要】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性工作,是不动产登记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和登记依据。规范和做好权籍调查,是确保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好确权发证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登记成果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简介:摘要:人们生活水平和我国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GIS在不动产测绘中是主要技术之一。不动产是非常重要的资产,随着我国对不动产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不动产自身价值的不断提升,不动产测量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城市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基础设施等都离不开不动产测量,而保证不动产测量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是确保不动产测量质量的重要因素。对不动产进行测量的目的是获得并展示不动产相关信息,明确其价值,这样才能更好地对其利用,为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而要提升不动产测量质量,就需要加强不动产测绘技术的研究创新,优化测量方法,使用更先进的设备,这样才能持续有效地推动我国不动产行业的发展。集成了地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等多种信息技术的GIS是不动产测绘的关键技术之一,其强大的功能优势在不动产测绘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