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慕课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其学习效果一直受到质疑。慕课情境下的学习行为研究逐渐受到重视。国内外学者都力图通过学习者的学习数据来预测学习者的学习成绩以及评估学习效果,但受制于各平台的数据限制,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较有影响力的观点和著作。基于《文献管理与信息分析》慕课在“好大学在线”及“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学习者数据收集,具体分析了学习者的选课、退课情况,在线互动及提交作业情况,在线时间以及学习成绩情况,分析了学习者的在线学习规律,了解学习者的在线学习行为。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和知识认知已不适应甚至阻碍了慕课的发展。网络时代的学习者不再以成绩和证书为导向,而是以获取技能和知识为重点。国内的慕课课程并没有彻底摆脱传统课堂的影子,仍然把重点放在“教”的环节上,缺乏对整个学习过程的管理以及对互动的反馈,都抑制了学习者的学习热情。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第110条及第111条)明显地是将隐私与信息分别加以保护的,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是:在这种二元保护模式中,隐私与信息能否明确地加以区分?从国外的立法例看,多采取信息与隐私的“一元制”保护模式,即不区分信息与隐私,原因就是信息与隐私难以区分。文章赞成我国民法总则的“二元制”保护模式,并且认为,隐私与信息是可以区分的,应用“三分法”来区分隐私与信息,即分为纯粹的个人隐私、隐私性信息、纯粹的个人信息。从对隐私和信息保护的请求权基础上看,受到损害的主体之请求权基础在于《民法总则》的第八章“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及《网络安全法》等特别法。《民法总则》第109-111条虽然规定了对隐私权和信息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