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推行年租制的观点不过是一直没有停止的“房价地价谁决定谁”之争,以及多年来租、税、费不分的“租税之争”的继续。早在建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初期,许多地方政府都曾采用过年租制,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都转而采用了出让制。所以,年租制只是过渡方式,而不是超越出让制的更有效的方式。分摊土地出让金不能等同于年租金,两者包含的内容不同,其结果也不同。取消土地出让金,工业化、城市化将失去土地资产的支撑,错失经济发展的机遇。已经形成的量入为出搞建设的发展模式将会被打破,将使政府财政陷入“债多不用愁”的无底洞。房地产开发用地采取年租制,将带来房地产市场解体、泡沫加剧等严重后果,甚至引发新的圈地热潮。
简介:“秘书"一词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至迟可以上溯到后汉之际。但其涵义与今并不相同,东汉中央所设“秘书监”,职在管理图书著作;魏晋的“秘书郎”则是闲官,徒有其名而无所事事。真正在职能方面与现代意义上的秘书相近的人员,是秦汉时的郎、魏晋时的中书监令、南朝以后的中书舍人,以及唐、宋的翰林学士和明清两代的翰林院官。其中最为重要的当数中书舍人与翰林学士,亦既本文所介绍的“两制”。“两制”的鼎盛之时是宋朝。但“两制”的提法,却是五代就已有了的。《五代会要》卷13载的后晋开运元年的一道敕书说到“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旧分为两制,各置六员。……”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为何称为“两制”?这还得从唐代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