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已经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交通工具的发达不仅仅是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也是人们物质生活得以提高的重要表现,每家每户都开始购买属于自己的交通工具,然而并非每一个人都有着合格的驾驶技术,也并非每个人都能够仔仔细细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问题也是频繁发生,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亡率也在逐渐增高。不管是交通事故、酒后驾驶、超速驾驶还是疲劳驾驶,每一个事件都需要根据事故发生后的蛛丝马迹进行定性,案件的还原,同时寻找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直接证据,才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本文将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医临床学鉴定进行分析和探讨,便于有效提高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效率。
简介:目的调查分析长治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态度、行为状况,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对其的影响,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伤害预防和控制工作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长治市随机抽取11所小学,每所学校的四至六年级各随机抽取一个班,利用统一问卷进行调查。结果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P50为80分,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94分。家长平日里是否教学生安全知识与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有关;家长交通行为与学生交通行为有关。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提示:除学生行为得分(OR=2.046,95%CI:1.518~2.759)外,父母自身的交通行为对发生车祸的影响最为显著。结论长治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严峻,家长责任重大。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延边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情况。方法对1014例道路交通事故的鉴定材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中,男性占63.2%,女性28.7%;年龄以31-70岁为主,占79.4%;事故发生年度主要集中在2011年至2013年;损伤部位主要为四肢,占51.55%;伤残程度评定中VIII-Ⅹ级伤残评定率为95.17%;鉴定时间大多在伤后12个月内完成。结论延边地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男性青壮年为主,伤残评定程度较低,伤残评定时机基本满足鉴定需要。
简介:【摘要】 目的 分析某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医学鉴定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方法 对2020年1月~2022年1月间某市发生的206例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回顾性分析,统计受伤患者的受伤部位和类型、文化程度和职业、事故发生区域与时间、致伤方式和类型、伤残等级鉴定、治疗效果评估。 结果 206例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患者为264人,受伤患者中四肢损伤占比最多(59.09%),学历以文盲及小学文凭为主(48.95%),致伤方式以步行和骑行受伤为主(59.85%),致伤部位以骨折为主(62.88%),伤残等级以VIII~X级患者人数最多(64.78%),大多数受伤人员得以治愈(76.14%)。交通事故发生最多的地区为郊区和农村(78.16%),春季(28.64%)和秋季(26.21%)发生交通事故更加频繁,夜晚发生交通事故概率较高(61.65%)。 结论 在某市206例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及郊区属于事故多发地,受伤患者主要为四肢受伤,以低学历伤者为主,伤残等级多为VIII~X级。
简介:【摘要】目的 通过法医学临床学鉴定研究道路交通事故中颌面部损伤患者的损伤特征。方法 选取2019年5月-2021年6月的350例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患者,对所有患者患者基本资料信息及检查情况等进行系统分析,并根据患者损伤程度逐一评定伤残等级,进而总结法医学临床鉴定损伤特征。结果 在本次随机选择的350例患者中,150例的患者经评定后发现未构成伤残;200例的患者经评定后发现构成伤残,其中,44例患者属于10级伤残程度,59例患者属于9级伤残程度,26例患者属于5级伤残程度。结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中颌面部损伤患者的基本资料信息及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患者出现伤残情况,在出现伤残情况的患者,以低伤残度患者居多,损伤特征主要是轻度伤残。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并研究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特征的法医临床学鉴定。方法:以我司法鉴定所2016年1月~2023年8月某地区鉴定的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90份案例为研究对象,并分析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特征及相关鉴定结果。结果:①90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颌面部损伤者中,构成伤残共70例,占比77.78%。未达伤残20例,占比22.22%。在构成伤残中,十级伤残55例,五级伤残3例,七级伤残2例,九级伤残10例,在构成伤残中分别占比78.57%、4.29%、2.86%、14.29%。经对比,90例伤残评定中,构成伤残例数与未达伤残例数差异较大,有统计学意义(P<0.05);90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颌面部损伤者中,构成伤残共70例,伤残类型包括张口度伤残、口腔颌面骨伤残、软组织伤残、软组织及口腔颌面骨伤残。结论: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以轻度伤残为主,但相关人员的致伤率、致残率较高。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特征,以及法医临床医学鉴定情况。方法:选择2023.1-2023.12月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的45例患者进行研究,对所有患者的检查报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患者伤残等级。结果:45例患者当中有27例患者构成伤残,剩余18例患者未构成伤残。结论: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的患者具有较高的致残率,但患者多数为轻度的伤残。
简介:目的:探讨德阳市儿童道路交通伤流行病学特征,提高患儿道路交通伤救治水平和防范措施。方法:回顾分析德阳市人民医院自2010-01-2011-12收治的2498例儿童道路交通伤致伤原因及临床特点。结果:2498例儿童道路交通伤最易发生年龄段在〉4-9岁(54.28%),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P〈0.05)。儿童道路交通伤以轻伤为主,擦挫伤为主要类型。汽车和摩托车是最主要肇事车辆和导致死亡的肇事车辆,主要的致死原因为颅脑损伤和腹部损伤。道路交通伤害主要发生在市区,发生时间主要在交通拥堵的上、下班时段。结论:德阳市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有其自身的流行病学特点,倡导文明驾驶,完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建设,开展针对儿童道路交通事故防范的宣传教育,改进急救体系和服务模式等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协作,将能有效的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
简介:摘要:道路交通事故碰撞致脊柱骨折是一种严重的伤害类型,对个体的健康和生命可能带来长期的不可逆损害。在司法领域中,对于事故责任的确定和受害者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法医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结合了解剖学、生物力学和病理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在道路交通事故碰撞致脊柱骨折鉴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本文旨在探讨法医学在道路交通事故碰撞致脊柱骨折鉴定中的应用,介绍法医学在事故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方面的重要性,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在鉴定中的应用。通过研究,分析法医学在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碰撞致脊柱骨折的鉴定方式,讨论如何排除对伤势鉴定结果的影响,为提高和改进法医学鉴定准确性和可靠性中展开更深入的探讨。
简介:【摘要】目的 探究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的损伤特征与法医临床学的应用效果。方法 以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患者50例为对象,纳入时间:2018年11月-2021年11月。均实施临床法医学诊断,分析损伤特征。结果50例患者中,椎弓根骨折46例,椎体挫伤43例,软组织损伤47例,挤压神经37例,韧带损伤45例。法医学鉴定诊断结果与手术病理诊断结果差异P>0.05,无统计学意义,50例患者中,伤残等级如下:7例6级伤残,12例8级伤残,16例9级伤残,15例10级伤残。骨折部位:L1骨折22例,L2骨折20例,L5骨折5例,C1骨折2例,C2骨折1例。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者可通过法医临床学鉴定,明确损伤特征。
简介:目的:探讨儿童交通伤害的特点,提高院前急救水平。方法:回顾性分析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急诊收治的80例儿童交通伤害的临床资料,用小儿创伤指数评分法(PTS)对伤情和损伤程度进行评价。结果:1-9岁儿童是伤害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74%),男多于女,尤以1-4岁男童最为严重;致伤方式以抛落和撞击为主(78%)。头部与下肢是最多受到伤害的部位(75%),导致伤害事故的主要车辆是汽车(51%)和摩托车(24%)。PTS评估显示,重伤(PTS〈9)占21%,以机动车撞击行人及自身事故为主。结论:不同致伤条件时儿童交通事故的致伤特点各不相同。性别、年龄、致伤方式、车辆类型、行车速度的不同,其损伤情况各异。针对其特点采取合理的院前急救方法可有效提高救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