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铿锵誓言,是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是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10月23日,省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大会堂国徽高悬、红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外庄重、严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省人民政府省长易炼红向宪法宣誓。
简介: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以及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有待进一步厘定。法律和宪法的民意基础不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范围不同、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应当将法律纳入宪法监督的范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据宪法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的宪法依据不甚清楚,应当将它们纳入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共同的宪制基础,特别行政区立法不仅应当符合基本法,也应当符合宪法,它们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但应当由中共中央行使宪法监督权。
简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国家根本法确定下来,实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史金红同志从宪法精神的含义、弘扬宪法精神的意义与做法等方面全方位阐述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之要义,有助于推动宪法实施、建设法治中国。张克新、徐永胜同志对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有感而发,从德育工作的时代诉求、时代定位、目标任务、核心范畴、实现路径等方面,全方位阐述了当代德育工作者的使命与价值,使塑造时代新人更有方向感。
简介:该文通过对有关“党的领导”的宪法理论进行评述,认为在宪法层面对“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有的经验现象和话语资源进行理论分析。仍然是必须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主张以“人民中心论”为逻辑起点、以“制度——生活”为分析范式、以先进力量与文明竞争为理论设定,来构建“党的领导”宪法诠释框架。“党的领导”宪法诠释框架的建构有效弥合了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的分野,也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最本质的特征。
简介:现行《宪法》第五个修正案,把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为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提供了理论指南;在现行《宪法》总纲中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重要内容,借以强化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根本政治保证;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之深刻把握,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宪法表述,确证了新时代中国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和战略目标,昭示了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方向,因而是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根本法治保障,在当代中国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