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考辨"西学"原型、追寻晚明士大夫与传教士"会通中西"之哲学深意上立说,运用概念辨析与历史重构相结合的哲学史方法,分析论证了晚明新起的学术思潮,及"预流"于其中的"少数创造者"士大夫与传教士群体之学术旨趣及其"近代"意义.认为:晚明以利玛窦为代表的欧洲传教士输入的"西学"原型,是以"天学"为核心的亦宗教亦哲学、亦政治、亦科技的复合体;以李贽、焦竑为代表的"三教归一"论和以徐光启、王徵为代表的"中西会通"论,这两股学术思潮共同导致了晚明王朝的理论危机;利玛窦立足于"天学"的宗教立场,徐光启立足于"理学"之哲学立场,共同确立了"易佛补儒"的"中国式"传教总策略,利本想依此进入中国士大夫上层社会以传播福音,徐本想依此恢复"朱学正脉",以挽救王学末流丧失儒家经学支柱之危机,结果却因意想不到的宗教角色向学术角色的转换,造成了千载难逢的"中西会通"之历史机遇,出现了"会通中西"之大量科技成果.是泾阳王徵的哲学创作,它是以"理学"会通"天学"的神哲学范例,其价值不在科技著作之下.
简介:<正>进入本世纪,西方科学越来越摆脱机械论的泥淖,大步地向以往的分析科学不能涉足的临界行为、突变行为、远离平衡态的系统行为以及从混沌到有序的自组织行为等复杂领域迈进,相继产生了以突变论,耗散结构、协同学为代表的旨在探索复杂组织系统的新兴科学。随之而来的是受到极大震动的自然哲学界直觉地将关注的重心轮回到与机械论对立的古代中国有机论自然哲学。这种现实的逼迫虽然无形中抬高了古代中国自然哲学的价值,但却少有切中要害的方法论省视,中国古代自然哲学的要籍(譬如《周易》、《内经》、《淮南子》、《抱朴子》等)之间仍处于分立状态,并多少蒙着神秘的面纱。
简介:在有着深厚隐逸文化传统的中国,把隐逸看作是一种典型的高尚行为似乎已经成为历来人们的共识。然而,实际上中国并不存在能够成一家之言的统一的隐逸思想,中国隐逸思想分为儒、道两派,而且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儒家隐逸以合乎道义为准则,道家隐逸则以追求适性为目的。在儒家隐逸思想中,“高尚”的确是隐逸行为的一个重要性质;不过与之迥异其趣的是,高倡“道法自然”的道家却并不认同“高尚”这个人为的概念,并且认为恰恰是这个所谓的“高尚”性质才导致了隐逸的蜕化,使之沦为“禽贪者器”。可是非常遗憾的是,从古至今的人们总喜欢不加区分且自以为是地把一顶“高士”帽同样强行扣戴在道家隐士的头上,由此便形成了中国隐逸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误区。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