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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个结果
  • 简介:马王堆帛书《式》中夹杂着大量楚文字成分,考释难度较大,文字释读一直是研究的重点之一。《式》中的“晦”、“民”二字,研究者误释作“[黑臼]”和“耳”,遂致二字所在前后帛文无法读通。根据《式》抄本杂糅秦楚文字的书写特点,通过对比战国楚简和秦至汉初简帛文字中的相关字形发现,“[黑臼]”、“耳”二字实当改释作“晦”和“民”。二字所在帛文“晦不可以北徙”、“民痺病嚣死”可以分别在同批帛书《阴阳五行乙篇》和孔家坡汉简《日书》中找到相似的记载。

  • 标签: 古文字 马王堆帛书 《式法》
  • 简介:是扬雄拟而作的一部语录体散文著作,其目的是标举儒学以纠绳诸子.然而仔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道家思想的吸收和内化.前人的研究大多囿于儒家思想的角度,而对中的道家思想则有所忽略.实际,儒道水乳融合、交互影响的特征贯穿了始末.把握这一线索,不仅有助于对扬雄一生思想、行事中的矛盾现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诠释,更全面地了解扬雄,而且有助于对整个汉代哲学史、思想史以及魏晋玄学的形成发展脉络等有更为清晰准确的认识.

  • 标签: 扬雄 《法言》儒道思想
  • 简介:本文从考辨"西学"原型、追寻晚明士大夫与传教士"会通中西"之哲学深意立说,运用概念辨析与历史重构相结合的哲学史方法,分析论证了晚明新起的学术思潮,及"预流"于其中的"少数创造者"士大夫与传教士群体之学术旨趣及其"近代"意义.认为:晚明以利玛窦为代表的欧洲传教士输入的"西学"原型,是以"天学"为核心的亦宗教亦哲学、亦政治、亦科技的复合体;以李贽、焦竑为代表的"三教归一"论和以徐光启、王徵为代表的"中西会通"论,这两股学术思潮共同导致了晚明王朝的理论危机;利玛窦立足于"天学"的宗教立场,徐光启立足于"理学"之哲学立场,共同确立了"易佛补儒"的"中国式"传教总策略,利本想依此进入中国士大夫上层社会以传播福音,徐本想依此恢复"朱学正脉",以挽救王学末流丧失儒家经学支柱之危机,结果却因意想不到的宗教角色向学术角色的转换,造成了千载难逢的"中西会通"之历史机遇,出现了"会通中西"之大量科技成果.是泾阳王徵的哲学创作,它是以"理学"会通"天学"的神哲学范例,其价值不在科技著作之下.

  • 标签: “理学” “天学” 传教士 明朝 利玛窦 徐光启
  • 简介:<正>进入本世纪,西方科学越来越摆脱机械论的泥淖,大步地以往的分析科学不能涉足的临界行为、突变行为、远离平衡态的系统行为以及从混沌到有序的自组织行为等复杂领域迈进,相继产生了以突变论,耗散结构、协同学为代表的旨在探索复杂组织系统的新兴科学。随之而来的是受到极大震动的自然哲学界直觉地将关注的重心轮回到与机械论对立的古代中国有机论自然哲学。这种现实的逼迫虽然无形中抬高了古代中国自然哲学的价值,但却少有切中要害的方法论省视,中国古代自然哲学的要籍(譬如《周易》、《内经》、《淮南子》、《抱朴子》等)之间仍处于分立状态,并多少蒙着神秘的面纱。

  • 标签: 自然哲学 营卫 协同学方法 原理 中医学 古代中国
  • 简介:有关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应坚持结构分析与机制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非偏执于某一研究进路.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司法改革首先是回应社会转型的一种社会化过程,即在确保司法制度内核处于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渐进地实现制度变迁.作为司法改革的结构性环境,“政治正确性”直接决定了司法制度设计及其变迁的方式、方向和效果;作为司法改革的机制调整方式,“技术性治理”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行动策略和行为惯性.同时,由于转型社会正义的掣肘,成熟的司法样态尚须我们考虑多种价值之间的关系.因此,关于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我们需要更具张力的理论阐释.

  • 标签: 司法改革 政治正确性 技术性治理
  • 简介:李学勤先生所著《周易溯源》,是以“二重证据”研究《周易》的典范。《周易溯源》主要对《周易》经传的年代、筮法、帛书《周易》经传以及《易纬》进行讨论,相关结论和方法不但推动了《周易》研究,而且对整个中国古代文化史的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周易溯源》 《周易》 二重证据法
  • 简介:历史研究的巨大挑战作为一门专业领域的历史研究发现自己处在这样一种讨论中,这种讨论以既使它感到满足又使它感到不适的方式,来处理历史的根源、作用以及原则.满足之处在于历史学在人文领域内获得了新的注意:在这里一个支配性的问题是记忆在文化中的作用.

  • 标签: 交叉点历史 历史研究 历史秩序
  • 简介:在有着深厚隐逸文化传统的中国,把隐逸看作是一种典型的高尚行为似乎已经成为历来人们的共识。然而,实际中国并不存在能够成一家之言的统一的隐逸思想,中国隐逸思想分为儒、道两派,而且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儒家隐逸以合乎道义为准则,道家隐逸则以追求适性为目的。在儒家隐逸思想中,“高尚”的确是隐逸行为的一个重要性质;不过与之迥异其趣的是,高倡“道法自然”的道家却并不认同“高尚”这个人为的概念,并且认为恰恰是这个所谓的“高尚”性质才导致了隐逸的蜕化,使之沦为“禽贪者器”。可是非常遗憾的是,从古至今的人们总喜欢不加区分且自以为是地把一顶“高士”帽同样强行扣戴在道家隐士的头上,由此便形成了中国隐逸思想认识的一个重大误区。

  • 标签: 隐逸思想 儒家 道家 高尚
  • 简介:<正>孔子基金会成立以来,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国内和国际也有了一定影响。对此,我是比较满意的。孔子基金会召开这次会议,总结前段工作,明确今后任务,我看召开这次会议很有必要。希望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把这次会议开好。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孔子基金会的工作必须适应这种新形势,取得新的进展。在这里,我提出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供大家参考。一、今后孔子基金会的工作应在提高研究水平和工作质量方面多下苦功夫,

  • 标签: 新形势 研究水平 基金会 孔子 工作质量 改革开放
  • 简介:社会转型与法律地方保护主义的生成——一种社会学探析夏锦文程德文当代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这种转型在经济领域内表现为以中央高度集权和行政干预为核心的产品型计划经济体制依靠价值规律作用由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类型转换;而从传统型...

  • 标签: 地方保护 社会转型 法社会学 法律体系 马克思 经济关系
  • 简介:刘大钧老师荣获中央文史馆馆员任命。作为他的学生,我为老师感到自豪与光荣。我在山大本科时,便熟知山大有“文史见长”的传统与特点。当时我的邻村同乡历史系郑鹤声先生即是“八马”之一。

  • 标签: 刘大钧 经学研究 座谈会 教授 书面 中国
  •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

  • 标签: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法律性质 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