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纪检监察是保证党组织纪律严明、政府廉洁高效、社会安全稳定的关乎全局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监督党员干部有效履职、执行相关决策,保障政府机关高效行政,构筑公民和政府的“信任桥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而作为纪检监察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政府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更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广范围、全覆盖的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一步。随着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独立、客观、有效地开展工作,已经成为确保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监督质效的关键所在。本文主要分析强化纪委监督权的必然性及路径选择。
简介:新《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法律、司法解释的颁布,使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但本次民诉法修改对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权能、权力实施的方式和范围等问题的规定过于保守和粗陋,使得该权力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受到阻碍。这种弊端导致了检察机关内部职能行使的模糊及与外部权力关系的紧张,也损害了诉讼当事人诉权的行使。鉴于此,本文将以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权为目标,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发展历程,立足于新修改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运行现状,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以观念上更新、立法上丰富权能,体制上实现权力平衡和权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力架构模式。
简介:摘要:新形势下,我国检察机关的职权,尤其是“法律监督权”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法律监督机关”之定位究竟该何去何从是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需要重新审视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必须厘清检察院未来是否应继续保留现有的地位和职权,以及通过何种途径加强和改善检察机关即将面临的重大功能变革,以保证公检法三机关结构功能的有效发挥,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更有利于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目的的实现,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