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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民事行为与民事责任相适应(以下简称“相适应”)主要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指行为的程度与责任的大小相适应。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的,所以,行为程度与责任大小相适应的客观标准,就是看是否能补偿实际损失,以能够弥补损失为适当;二是指行为的性质与承担责任的方式相适应。行为的性质不同,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同。例如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而不是支付违约金。归纳以上两方面涵义,“相适应”的概念可表述为:对一定的民事行为采用合适的责任方式,使之承担适度的民事责任。

  • 标签: 民事责任 民事行为 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 责任方式 补偿性
  • 简介:各国法律和学界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而我国的现行法律对此无论在其概念的外延范围上还是缔约能力上均缺乏应有的规定.文章在结合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法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概念的外延范围和缔约能力进行分析,同时对我国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进行反思,希冀对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制度之完善有所裨益.

  • 标签: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 成年人 缔约能力
  • 简介:(二)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具有关联性的不同合同,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中的受雇人以自己的劳动向对方提供劳务

  • 标签: 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雇佣 合同关系
  • 简介:本文主要对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的区别、不成立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进行分析、阐述,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合同的法律关系,解决合同纠纷。

  • 标签: 合同 成立 有效 不成立 无效
  • 简介: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主张两个以上诉讼标的的诉的合并,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法律关系之诉,   (二)诉的构成要素和识别   1.诉的构成要素   一个完整的诉是由当事人(原告和被告)、诉讼标的和案件事实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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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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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收费餐筷·调解【案情】2007年9月13日中午,臧云和同事、朋友三人到东来顺牛街饭庄就餐,就座时,餐桌事前已摆放好收费套筷,没有摆放免费套筷。该收费套筷背面下方印有“工本费一元”,套内有湿纸巾一张,塑料质地有螺纹筷子一副。臧云三人使用了收费套筷。用餐后,服务员给臧云提交的预结账单上,一次性套筷计算在菜品一栏内,单价1元,数量为“3”,收费金额为3元。臧云按预结账单上总计195元(包括3元的收费套筷)交付后,服务员为其开具了195元发票。臧云拿到发票后,到宣武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标签: 民事诉讼 案例评析 服务员 收费 工本费 一次性
  • 简介:原告与被告达成如下书面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发〔1993〕32号}第1条、第17条的规定和双方已签字的书面离婚协议书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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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民事执行作为民事权利实现的一种主要法律途径,能够直接影响司法公正,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的有力保障。在法律治理化背景下,我国民事执行难的问题逐渐显现,其背后是多种因素和矛盾叠加作用的表现。为此,本文就民事执行难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相关方面提出执行建议。

  • 标签: 民事执行 被执行人 侵权
  • 简介:“起诉难”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导致“起诉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法院立案审查的角度,分析了立案审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认为立案审查应以形式审查为原则,立案审查的范围应以起诉成立的条件为限,并探讨了法院在立案审查活动中的职责等方面的问题。

  • 标签: 起诉 立案审查 形式审查 范围 职责
  • 简介:<正>在民事法律规范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变动之设计,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为可自成体系能够独立存在之制度,如法律行为、时效及民事责任等;其二为必须与相关制度相结合方能起到应有之作用,而不能自成体系之制度,如不可抗力、善意恶意等。由于善意制度本身不能自成体系,具有依附性,我国很少有学者对其作出系统之研究,但现代民事立法之价值取向为交易安全之保护。而善意制度为保

  • 标签: 善意取得制度 交易安全 诚信原则 德国民法典 制度研究 法律行为
  • 简介:原告和被告结婚六年多来,原告也为此对被告心怀不满,其中有一封周xx写给被告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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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这些都是对法院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规定,只要法院在调解中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制度和程序进行,调解工作是使当事人接受调解法官观点

  • 标签: 调解原则
  • 简介:再审程序规定当事人可在裁判生效后两年内提起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民诉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包括,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就可发动再审

  • 标签: 再审制度 浅议再审
  • 简介:<正>裁判遗漏不仅缘于案件审理作业的复杂性,而且产生于作为案件裁判者的法官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方面的非至上性。即使是最严谨、最认真的法官在案件裁判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诸如遗漏裁判事项这样的失误。遗漏应当裁判事项的司法裁判显然是有欠缺的、不完整的裁判,无法满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对遗漏裁判进行救济。各国民事诉讼法通常规定了民事漏判救济制度。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漏判救济制度的规定尚不够合理、科学,不能适应民事案件裁判实践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民事漏判的界定按照通常的理解,民事漏判是指法院在审理和裁判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疏忽,对应当裁判的事项发生遗漏,没有作出裁判的现象。民事漏判实质上是法院认为已经对全部事项进行了裁判,但实际上只对部分事项作出了裁判,对其他应当裁判的事项出现漏而未判,从而导致裁判结果不完整的情形。在大陆

  • 标签: 补充判决 民事诉讼法 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 民事案件 诉讼费用
  • 简介:通过对Q市检察院近十年民事抗诉数据的分析发现,民事抗诉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包括抗诉标准存在一定的任意性,抗诉事由以实体错误为主,民事抗诉制度的实践出现了目标置换和功能变异。这与民事再审程序立法目标多元与功能定位模糊有着内在关联性。民事抗诉应当回归再审程序的目标与功能定位,从严把握法定抗诉事由的法律解释;调整抗诉审查重点,紧扣程序规则识别抗诉理由;遵循民事诉讼规律,调整民行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 标签: 民事抗诉 再审功能 再审程序 补救功能
  • 简介:民事起诉权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体现。它具有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约法院审判权的滥用等多方面的功能。我国现行的一些制度诸如起诉和受理制度等对于民事起诉权的保障还存在许多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民事起诉权 功能 保障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