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目前,国内公众参与预算试点主要侧重于预算编制阶段的民主协商,忽视公众在预算执行阶段和决算阶段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赋予,同时缺少公众反馈与评价政府预决算工作绩效的系统。因此,通过分析目前国内公众参与预算监督的现状和困境、设计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公众全流程参与预算监督的程序、建立政府预决算绩效公众评价系统,形成了从全过程预算监督到信息反馈、绩效评价为一体的公众参与预算监督体系,为国内公共预算改革和政府治理创造良好的民主文化环境。

  • 标签: 公众参与 预算监督 监督程序 评价系统 绩效
  • 简介:摘要:目的:探析预见性护理程序在脑出血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70例2019.01—2021.4我院收治的脑出血患者,用数字奇偶法分为观察组(35例)和参照组(35例),两组均行常规护理,在此基础上观察组实施预见性护理程序,比较护理满意度、并发症发生率。结果: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5.71%)相较于参照组的(25.71%)要低(P

  • 标签: 脑出血 预见性护理程序 应用效果
  • 简介: 摘要:在社会经济逐渐进步的新时代,我国教学创新事业也取得了重要的发展成效。尤其体现在新型教学模式探索之中,在对项目驱动这一新型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和探索的过程中,积极将现代思想的渗透融入于具体任务的实践,教学思想落实到计算机等教学体系之中,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通过科学的业务规划和课程设计,优化系统的执行性能,可以使学生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 标签: 项目驱动 应用模式 JSP程序设计 教学研究
  • 简介: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性质上有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之分。因此,对应的诉讼程序就有非诉程序与诉讼程序之别。由于非诉讼案件是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非诉程序也就是民事审理程序的重要内容。但是,与通常的诉讼程序相比,非诉程序有着独特的性质,适用完全不同的审判制度与原则。

  • 标签: 程序诉讼 简论非诉 诉讼程序
  • 简介:目的:研究护生对护理程序不同步骤PBL教学法的评价。方法:调查对象分为3个组,护理程序分为3个模块。在授课过程中均采用PBL教学法,3个组授课轮流任选1个模块。课程结束后采用中文版DREEM量表调查学生对PBL教学法学习的评价、教师的评价、学习的自我认知评价、学习气氛的评价、合作学习的评价。结果护生对护理程序不同步骤采用PBL教学法的评价除了对教师的评价无差异(P〈0.05),对学习的评价、对自我认知的评价、学习气氛的评价和合作学习的评价模块1高于模块1、3有意义(P〈0.05);3个组对模块2的评价无差异(P〉0.05)。结论护生对护理程序不同步骤PBL教学法的评价不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步骤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

  • 标签: 护理程序 PBL教学法 评价
  • 简介:摘要目的评价程序化经尿道铥激光前列腺剜除术的临床疗效。方法回顾性分析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本院79例因前列腺增生行经尿道铥激光前列腺剜除术的患者临床资料,其中行常规经尿道铥激光前列腺剜除术患者41例(对照组),行程序化经尿道铥激光前列腺剜除术患者38例(观察组),比较两组术前的一般资料及术中、术后恢复的相关指标。结果所有患者均顺利完成手术,两组患者术后3个月的国际前列腺症状评分(IPSS)、生活质量评分(QOL)及最大尿流量(Qmax)均较手术前改善(P<0.05)。观察组的手术剜除时间、术后血红蛋白、术后膀胱冲洗时间、留置导尿管时间、QOL及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术后3个月的IPSS和Qmax虽较对照组稍有改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程序化经尿道铥激光前列腺剜除术的疗效确切,能缩短手术时间及术后恢复时间,出血少、恢复快且并发症少,值得在临床推广。

  • 标签: 前列腺增生 前列腺切除术 激光疗法
  •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手术室工作程序表应用于胃癌根治术患者的价值。方法:选取 2016年 8月~ 2019年 7月在我院治疗的 66例胃癌根治术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他们随机均分成两组,即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各 33例 。对照组采取常规的方法配合手术,观察组采取手术室工作程序表配合手术,对比两组患者手术中护理人员工作执行评分情况;比较两组患者的满意度和手术医生的满意度。结果:观察组患者和医生满意率为93.94%和 96.67%,高于对照组患者和医生的 63.64%和 69.70% ,P< 0.05;观察组患者术中护理人员工作执行力强于对照组, P< 0.05。 结论:采用手术室工作程序表不仅提高了患者和医生的满意度而且增强了护理人员术中工作的执行力,值得临床应用。

  • 标签: 手术室工作程序表 胃癌根治术 价值
  •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手术室工作程序表应用于胃癌根治术患者的价值。方法选取2016年8月~2019年7月在我院治疗的66例胃癌根治术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他们随机均分成两组,即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各33例。对照组采取常规的方法配合手术,观察组采取手术室工作程序表配合手术,对比两组患者手术中护理人员工作执行评分情况;比较两组患者的满意度和手术医生的满意度。结果观察组患者和医生满意率为93.94%和96.67%,高于对照组患者和医生的63.64%和69.70%,P<0.05;观察组患者术中护理人员工作执行力强于对照组,P<0.05。结论采用手术室工作程序表不仅提高了患者和医生的满意度而且增强了护理人员术中工作的执行力,值得临床应用。

  • 标签: 手术室工作程序表 胃癌根治术 价值
  • 简介:摘要:[目的] 探讨基于神经语言程序学干预方案减轻脊柱结核手术患者焦虑抑郁的效果。[方法] 将脊柱结核手术患者随机分成对照组与干预组各35例,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干预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增加神经语言程序学护理干预,两组干预时间均为确定手术方案当日开始,至患者出院为止。检测比较两组患者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得分。[结果] 两组患者干预前的 HAMA、HAMD 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组干预后HAMA、HAMD 评分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1,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 基于神经语言程序学的干预方案可改善脊柱结核手术患者焦虑抑郁等负性情绪,有效促进患者治疗,值得推广。

  • 标签: 神经语言程序 脊柱结核手术患者 焦虑 抑郁
  • 简介:【摘要】目的:查看对于老年痴呆病人开展预见性护理程序的临床效果。方法:对我中心的老年痴呆病人进行总结,抽出106例样本进行分析,样本收录时间在2019年10月~2021年1月区间,根据奇偶分组,予以观察组病例预见性护理程序,对照组样本根据传统措施护理,概括临床相关数据等。结果:并发症发生率以对照组较多,并发症人数较少的为观察组,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显著,统计学意义存在(P<0.05)。结论:对于老年痴呆病人开展预见性护理程序的临床效果较好,保证了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减少了不良事件的出现,促进老年痴呆病人护理效果上升,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 标签: 预见性护理 老年痴呆 应用效果
  •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程序化镇痛镇静及护理干预对Eicu患者疗效。方法:选取2022年6月-2023年11月本院64例Eicu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各32例。常规组常规镇痛镇静,观察组程序化镇痛镇静+护理干预。比较两组疗效。结果:观察组住院时间、产生痛苦记忆率、气管插管移位率分别为(9.63±2.24)d、21.88%、6.25%,常规组分别为(13.48±3.16)d、59.38%、37.50%,观察组更短/低(P<0.05)。结论:对Eicu患者行程序化镇痛镇静及护理干预,能显著降低患者的气管插管移位率,改善患者的预后和疗效,具有很高的临床应用价值。

  • 标签: 程序化镇痛镇静 护理干预 Eicu 临床效果
  • 简介:【摘要】《程序的监督与监督的程序》一书最近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8年2月)。该书是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振字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项成果。

  • 标签: 监督监督 监督程序 程序出版
  • 简介:通过法定程序推进法治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与精神。这就需要从理论上全面研究程序与法治的关系和基本规律,澄清我国实体法治与程序法治的路径争议。《程序与法治》一书可谓适时而作,多视角地论证了程序正义和正当程序的法治意义,旨在促进我国程序法治的改革完善,加速我国法治建设进程。

  • 标签: 程序 法治 价值
  • 简介:我国现行的诉讼法没有将抗诉程序与再审程序进行区分,使得抗诉机关的抗诉行为径行启动再审,从目的性、诉权理论、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程序设计等方面看,正是这种不科学的制度安排,引发了理论与实践上的许多冲突。因此,应当突破现行抗诉制度的模式,顺应现代司法理念所推崇的确立再审之诉的要求,实行抗诉程序与再审程序分离,严格划分抗诉程序与再审程序的界限,创制相对独立的抗诉程序。唯有如此,现行抗诉制度所引发的大多数问题,才能得以化解,若干理论上的不足也可籍此得到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抗诉程序 再审程序 问题 基本思路 初步设想
  • 简介: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程序违法现象极为普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是一部缺乏制裁机制即违反之后没有法律后果的“软”法。刑事诉讼法基本上已经丧失了作为法律所应当具有的约束力,甚至沦落为规则的宣示或告诫。欲使刑事诉讼法成为“真正”的法律,就必须为其注入“制裁”这一法律规范的应有要素。而为刑事诉讼法注入“制裁”要素,应走“以程序制裁为中心”的道路,这是由程序制裁的独特优势所决定的。

  • 标签: 刑事诉讼 程序制裁 实体制裁 程序违法
  • 简介:新刑诉法首次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前召集控辩双方听取有关程序问题的意见,这被学界认为是针对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的雏形。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英美及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均建立了针对重大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我国现阶段由法官在庭审阶段行政化处理程序性争议,这一方式所存在的缺陷也催生了新刑诉法庭前听证程序的初步确立,但具体的实施规则尚需完善。

  • 标签: 程序性争议 庭前听证程序 刑事诉讼法修改 集中审理 控辩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