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司法改革的共同要求。实证分析发现,高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存在培养目标不明、课程属性认知不足、课程内容设置单一等问题。通过“大学生法律援助”课程化,把“法律援助教学”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新路径,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伦理,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
简介: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是确保法官素质、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在当前实现法官职业化,就要进行以高素质法律人才库为依托的法官选任制度改革.
简介:《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主管、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综合性学术季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坚持恪守学术的办刊宗旨与注重应用法学研究的办刊方向,欢迎各界学人赐稿。
简介:职业公民代理是伴随公民诉讼代理制度而来的一种社会现象。随着转型期矛盾的多发性,职业公民代理人在劳动、土地等纠纷中的不断涌现,扰乱了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威胁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在缺乏国家法的有效规范下,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治理规定,但由于没有上位法支持,而饱受批评。考察职业公民代理治理的制度发展及各地实践,探寻我国职业公民代理的合理规制机制,是实现法治社会的重要途径。
简介: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法官的职业道德是适应审判工作的实践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行为准则,是特定化而且升华了的社会道德。法院是维护正义的力量,法官是法律的守护者、实现者,因而法官职业道德标准应高于社会道德标准。
简介:检察官职业胜任能力目前存在职业认同定力较低,职业行为能力不足,职业创新潜力存在危机等问题。影响职业胜任能力的关键变量包括知识因素、外部环境因素以及个人因素。建议通过构建复合型知识结构,严格评定能力等级和择优使用检察官,打造激励平台,鼓励个人能力全面升级等途径,实现检察官职业胜任能力的提升。
简介:在帝国时代的两千年里,并不存在任何被国家认可的正式法律职业,“全能型衙门”承担了包括司法在内的多数社会治理职能,唯一见诸史料的法律专业人员是被称为“刀笔吏”的幕僚和为百姓写讼词的讼师,但这些群体从未形成高度组织化并具备复杂专业技能的职业,反而因挑词架讼而常被人们讥为“讼棍”。
简介:为优化批捕诉讼构造、畅通侦查监督线索,提高审查批捕案件质量,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6月1日制订出台了《律师介入审查批捕程序办法(试行)》。在对该机制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考察的基础上,从告知、申请会见、提交材料、审查核实、配套措施等五个方面对该机制的规范完善进行了探索。
简介: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现过分地强调一切在庭审中进行,忽视庭前准备过程,因此影响了庭审功能的充分发挥.在庭审前准备阶段应重新设置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应把被告提交答辩状设置为一项义务;其次,证据应当在庭前准备阶段进行交换;再次,在民事审判中应赋予当事人程序的选择权.
简介:审查逮捕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之一,排除非法证据能够减少错捕案件,提高速捕质量,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有利于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进而维护司法公正,更好保障人权。侦查监督部门在排除非法证据方面存在发现非法证据难、排除非法证据难等诸多问题,对非法证据的及时排除造成了障碍。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精神,本文着重从如何拓宽非法证据渠道,规范非法证据程序的启动等方面浅谈非法证据排除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简介:<正>那是美好的时代,那是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部直奔天堂,我们全部直奔相反的方向……——狄更斯
简介:修订后的刑诉法正式确立了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的基本精神,但并没有建立起完整的证据开示制度,检察机关应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前程序主导作用,结合司法实践需要,构建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开示制度。应确立依法、双向、不对等及公共权益豁免的开示基本原则,依法确定开示范围、主体,设置科学合理的开示程序、保障制裁措施,将法律精神落到实处,更好平衡控辩关系,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
简介:在中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背景下,各地法院出现追求法官年轻化、推行竞争上岗、过度倡导办案效率等现象,法院在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追程中产生的造种思维误区与法官职业化建设目标背道而驰。审判职业决定了法官应具备的特有思维,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思维应当符合审判规律特点和法官思维的特性,应从机制上激励法官职业化的思维,改革法官管理制度,延迟法官退休年龄,提高法官应有待遇等方面,为职业化法官提供制度保障。
简介:如何在戒毒工作转型发展新形势下加强和促进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民警队伍,是戒毒场所民警队伍建设面临的一项新的课题。民警职业心态管理作为一项以人为本、关注民警个体心理健康状况和构建警队团队意识的管理、教育手段,旨在通过教育、引导等一系列的职业心态管理方法让民警的积极心态成为主导,让消极心态疏通缓解,
简介: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16日发布消息,注册心理陪护师职业正式获批,其工作方式是“陪聊”,有评论指其易导致变相色情,引发社会热议。对谈“陪”色变的公众来说,这一新职业的诞生又有何意味呢?
简介:一、一般规定(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置标点之后的右上角。(二)稿件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项目成果保留项目名称及编号。一般的感谢用语酌情删减。(三)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简介: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篇连续注码,注码放置标点之后的右上角。注码号为[1]。二、注释例(一)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简介:一、一般规定(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置标点之后的右上角。(二)稿件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项目成果保留项目名称及编号。一般的感谢用语酌情删减。(三)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四)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X],某某书,第X页"或者"前引[X]。
简介:法律与伦理的关系是一个持久弥新的命题,尽管法律规范试图与伦理保持一定的距离,但不可否认,伦理作为法律的本源之一具有强有力的指引作用,即使是法律职业本身都规定有相关的职业伦理。法务人员的职业伦理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与行业性,因此,忠于法律、保密、敬业、讲究诚信与品行高洁等是法务人员必须坚守的职业伦理。
简介:赵正军,1973年9月13日生,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东庙村人,初中毕业。他是郑州市各级法院的“常客”,是职业“找茬人”,某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清、电信公司强制收信息费、河南省工商局收取工商查询费……凡有违相关法律的,他都会“告官”,自2006年开始,他发起的诉讼有一百多起,复议六七百起。
司法改革视阈下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之路径研究——以大学生法律援助“课程化”为视角
法官职业化问题浅议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稿约
职业公民代理治理:制度与实践
浅谈法官的职业道德
检察官职业胜任能力初探
中国法律职业改革小史
审查逮捕阶段律师介入机制的探索
论民事审判方式中的庭前准备阶段
审查逮捕阶段非法证据排除方法研究
现阶段中国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评价
审查起诉阶段证据开示制度探析
法官职业化进程中的思维误区——兼论职业化法官的若干保障
职业心态管理在推进戒毒场所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中的运用浅析
“陪聊”拒色情,需提高职业门槛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注释体例
论法律事务人员的职业伦理
职业“找茬人”河南农民赵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