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将由过去放权让利的政策调整转移到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便是要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机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适应改革需求,从国有企业劳动体制这一大方面着手,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的新型用工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举措之所谓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指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确定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管理
简介:1、关于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厂长、经理应与聘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2、关于全员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劳动法》.有关条款衔接的问题。全员劳动合同制,是针对企业内部两种劳动用工制度并存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即在全体职工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全体劳动者都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制度。因此,全员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一致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个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全员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劳动法》有关规定不
简介:唐某于2000年9月通过应聘成为北京某有限公司(下简称某公司)总务部经理,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劳动人事工作。2003年8月22日经过法定民主程序,唐某当选为公司工会主席,任期5年。在当选工会主席之后,唐某向企业提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上缴社会保险等维权要求。2003年11月3日,某公司以唐某担任总务部经理期间未尽义务等原因,解除唐某总务部经理一职;在市、区两级工会和劳动部门的关注下,某公司于2004年1月8日正式撤回了处罚决定,并补发了唐某的工资。2004年3月,某区卫生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备水源应在2002年6月进行复验,已过期21个月,据此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并限期整改。这期间唐某正担任公司总务部经理,水源卫生许可证一直在其处保管。2004年8月30日该公司以“唐某的严重失职行为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为由,决定解除与唐某的劳动合同。在8月30日公司作出解除与唐某劳动合同决定的当天,由时任总务部经理向工会委员会委员通报了公司关于解除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唐某承认自己应该承担未复验和换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