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市民社会的非伦理性问题是把握市民社会理论的关键线索。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是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直接理论来源,弄清楚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究竟是如何运行的,运行的逻辑何如,为理解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打下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简介:与市民社会在16世纪以来就作了准备而在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过程相适应,近代市民社会理论亦是在16-17世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从马基雅维利到洛克的200多年里,近代市民社会理念所悄然发生的一个深刻变化就是从国家理念向社会理念、从君主权力向公民权利的倾斜,而这种变化背后更深刻的内容则是国家与社会、政治与道德、专制与自由、政治与经济由原来的高度重合走向相互分离转变的趋势。得益于这种历史转变,近代市民社会理论才能够在18世纪的裂变中大踏步走向成熟并在19世纪的聚变中走向综合,由黑格尔开创的社会政治哲学也才在马克思的批判继承中被改造成了一条把政治上层建筑的本质性导回社会现实并使社会现实立足于自身之上的社会政治哲学道路。
简介:市民社会正义是一种底线道德权利要求,旨在确保社会成员互不伤害,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马克思从互利、自主和自我实现三个方面对其展开了批判。从互利来看,市民社会的生产领域呈现的是资本财富的增值与工人阶级的贫困,权利与权利相对抗;从自主来看,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商品等物的形式中介发生关系,这一关系呈现为类似自然界的盲目运动规律,物支配人;从自我实现来看,工人在生产领域屈从于资本的强力,受到必然时间的限制,劳动成为谋生手段,人的自我实现理想成为梦幻。在马克思这里,市民社会正义问题不再单纯是个体道德问题,本质上是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交织的问题,是与共同体命运相关的问题,是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相统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