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现代化的发展阶段,长期存在的国家与社会高度统一的僵化模式正在趋于解体,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社会结构正在逐步确立。在此社会变革之中,立足于市民社会基础之上的刑法现代化运动受到普遍的关注。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在文化类型上的相异性使得中国现今刑法(罚)文化自身蕴涵着“非现代性”因素,给刑法现代化践行带来了精神品性与制度建构上的双重障碍,在目前表现为一系列与市民社会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的文化特质。这些文化特质从整体社会结构上阻碍了我国社会的顺利转型与市民社会的整体成熟。我国刑法理论要摆脱传统文化的窠臼就必须在价值取向上进行转换,而该转换是立足于我国市民社会基础之上的运动。
简介:摘要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这一本书中,主要是以自由意志为核心论述了法的理念,法的理念包括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层面。而市民社会作为法的理念是关于伦理的层面,它是《法哲学原理》中重要的环节。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有两个原则一个是特殊性原则,即个体作为特殊性的人自身是一种目的,这种目的性的需要是个体作为市民社会的一个原则;另一个是普遍性原则,即个体作为特殊性的人在市民社会中与其他的个体的特殊性相关联,这种关联使得特殊的人通过他人这一中介达成一种普遍性,并在普遍性中肯定自己使自己得到满足。因此,本文试图从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角度浅析《法哲学原理》中的市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