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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引进了德国式的"法治国家"理念,在"明治宪法"中构建了分权制衡的国家机构体系,并对臣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保障.由此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形式法治主义。"二战"后,新的《日本国宪法》确认了国民主权原则,不仅要求各种国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而且规定了对国民基本人权的保障以及对法律本身的合宪性要求,由此确立了实质法治主义。在现实中,通过对法律的违宪审查、对行政正当性的要求、对行政程序的重视以及对国民权利的救济等,实质法治主义在日本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当然,日本的法治主义在对法律的违宪审查、对行政立法的控制、对行政裁量的规范、对相对人参与的保障、对国民权利利益的救济等方面还存在着有待完善的课题。这些正反两方面的法治主义发展经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 标签: 法治 法治主义 形式法治主义 实质法治主义 法系
  • 简介:解构是审视法律及其表层话语的一项分析方法。本文的切入点在于把《法律东方主义》一书置于法律解构的脉络中,质疑法律对立的二元特征。随后,对东方主义与法律这一主题之下的诸多早期作品进行简要的回顾,在增进对非西方法的认识之同时表明东方主义在我们居住的世界仍扮演着重要角色。接着,将检验《法律东方主义》提出的关于中国无法性迷思的诸多主张,并考察该书对美国为何向中国争取治外法权所作的论证。最后,通过考察这部著作中的一个实证面向——美国在华治外法权的实践,来思考东方主义对法学研究的贡献及其在法学研究中的未来。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无法性 治外法权 《望厦条约》 比较法
  • 简介:所谓法学通说,是指针对现行法律框架中某一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学术界和司法界人士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律商讨而逐渐形成的,由多数法律人所持有的关于法规范解释和适用的法律意见。通说能够为法官审理疑难案件时提供法律适用方向,由此可以有效缓解我国目前由于法律适用不确定,即学者"甲说乙说随便说",法官"甲判乙判随便判"所造成的损害法律和司法权威的现象。我国建设通说机制的当务之急是,促进法律共同体在法教义学向度上进行法律商讨。

  • 标签: 通说 法教义学 法学方法论 情人遗赠案
  • 简介:法哲学是法治时代政治文明精华的体现,法治时代是一个迈向权利的时代,更是一个迈向自由的时代,自由当是我们时代精神最为集中的体现。哈耶克批判地继承了前述理论家们对法律与自由关系的论述,总结前人的思想,艰苦钻研得出了自由就是法律的目的的精辟结论,哈耶克坚信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他的所有的对于法治理论的论述都是为了"自由"这个目的而准备的。虽然哈耶克是以一个资本主义制度顽固的捍卫者身份登上历史的舞台,但是他对待学术所表现出来的鞠躬尽瘁的态度和为现代法治研究探索做出的努力还是值得所有学者肯定和赞赏的,并且为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的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深入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法哲学思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无论是对全世界的公民们还是对法哲学思想家们,这都是意义重大的。

  • 标签: 法律 自由 法哲学 法治
  • 简介:婚姻作为两性结合的法律制度,配偶一方的过错是破坏夫妻之间良好关系的主要因素,是解除婚姻的主要理由。现行《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理由,实行过错主义与无过错主义相结合的混合主义。最高法院关于"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的解释,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积极自证其错,就一定可以获准离婚。如果原告自证其错,就可以当然获准离婚,法院可能成为使违法行为合法化的场所,严重损害婚姻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存在。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立法演变表明,我国离婚法律规定并未采用纯粹无过错离婚主义的价值观。主要工业化国家婚姻法关于离婚理由的规定,多数仍与过错有关,而且其立法对于过错在原被告之间的分配有明显的不同法律效果,较充分地体现了法律公平。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离婚理由立法,鼓励夫妻和好,增设法定离婚事由的抗辩,建立对不同意离婚权的救济机制,健全离婚损害赔偿,以避免无过错离婚的矫枉过正,更好地体现法律公正、公平的价值。

  • 标签: 离婚理由 过错原则 无过错原则 离婚救济 立法完善
  • 简介:1996年开始实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刑法的人道主义原则,但整部法典却贯穿着宽容及人道精神:废除死刑和无期徒刑、自由刑单一化、保安处分法定化、刑罚目的人道化、刑罚种类的道义性、刑罚适用的宽缓性等都充分体现其人道主义.这种立法思想和刑法价值观念有助于构建和推进内地刑法的进一步人道化.

  • 标签: 刑罚人道主义 澳门刑法 人道主义原则 1996年 无期徒刑 人道精神
  • 简介:由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的民意表达缺失,以及司法改革进程中对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三层面纠纷解决模式的瓦解,使得现行司法制度关于融合与协调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功能丧失。在司法机关面对日益严重的纠纷解决压力与社会对于纠纷解决的渴求的情形下,一个具有"国家法民间化"和"民间法国家化"功能的司法层面正在逐渐形成。其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但是不能忽视其存在一定的负效应。

  • 标签: 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 民间法 人际关系
  • 简介:日本在二战前继受了德国式法治国家观,法治主义这一日本式的概念也确立起来。围绕明治宪法下立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范围和程度也曾展开一定程度的论争。二战后,对于日本国宪法究竟有没有采纳英美型法治、英美型法治与二战前的法治主义之间是什么关系展开了论争,其代表者就是“过·柳濑论争”。此后就两者的共性达成广泛共识,实质性法治主义也得以形成。在当代行政改革、司法改革时期,又出现了以“佐藤·高桥论争”为代表的大论争,其实质是在法合乎正义的前提下如何实现法治、如何把握日本国家权力构造的应有状态,其间的分歧仍难以消弭。

  • 标签: 法治国家 法治主义 法的支配 日本国宪法
  • 简介:极端主义犯罪侵犯的是公共生活的安宁权,极端主义以系统的理论和主张为支撑,其与恐怖主义的区分在于是否以政治指向性为必要。不宜将单纯制作极端主义物品的行为认定为宣扬,因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而煽动或胁迫群众抵制法律制度实施的不属于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强制他人留有极端主义发型或在身体上纹刻极端主义图案的不属于强制穿戴,非法持有宣扬极端主义物品罪中的宣扬强调的是物品本身在客观上彰显、体现了极端主义思想,而不能将其理解为主观的超过要素。

  • 标签: 刑法教义学 价值 极端主义犯罪
  • 简介:自19世纪以来,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法理论经受了无可避免的衰落,而康德的自然法权理论是导致这一进程的重要因素。其学说一方面从根本上消解了传统自然法理论中实质性的自然观,使得任何试图从人的"自然倾向"中推出规范性命题的努力变得不可能;另一方面,其通过自然法权将伦理与法的领域进行了区分,这使得唯有高度形式性的自然法权而非伦理目的才能成为校验实证立法的标准。而康德的这种具有实证主义色彩的法哲学催生了当代的立宪主义法律理论——一种"规范的实证主义"。

  • 标签: 自然法权 实证主义 立宪主义 规范主义
  • 简介:在《法律东方主义》一书中,络德睦旨在揭示的只是对“中国有法与否”这一问题何以成为问题以及为何西方人对其答案如此在意的认识论根源与政治根源,并未触及作为法律东方主义之反题的东方法律主义问题,更谈不上所为此举是在为当下中国法的任何具体观念进行的辩护与背书.如何界定东方法律主义及其未来将呈现何种样态,本质上仍是一个译介政治问题,需要仰赖于中国知识与政治精英未来的耕耘与塑造.迈向东方法律主义,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尽可能摒弃褊狭的法律自我东方主义倾向,需要解决好如何认真对待本土资源的问题,需要处理好政治共同体软硬实力的均衡匹配.

  • 标签: 络德睦 法律东方主义 中国法 东方法律主义
  • 简介:爱德华·萨义德(EdwardW.Said)在《东方学》一书中曾说,在东方学的历史上,法律研究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领域。[1]不过,他并没有涉足'法律东方主义'这一议题。或许是因为,作为一名文学理论家和文化理论家,法律研究非其专长。笔者所寓目的学术文献中,近年来基于东方主义批判的理论立场,讨论美国如何想象和建构传统中国法律的著作主要有两本:中国学者李秀清教授

  • 标签: 东方主义 德睦法律 络德睦
  • 简介: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调查程序面临着保障国家安全与保障公民个人权利、行政权与司法权、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价值冲突,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必须对以上三种冲突予以平衡。尤其要重视为过度构建保障国家安全而导致行政调查权力的扩张滥用、实体正义凌驾于程序正义之上,以及忽略司法权对人权保障的救济机制等问题的出现。

  • 标签: 《反恐怖主义法》 调查程序 保障人权
  • 简介:单纯的改革口号已经失去了以往的感召力,民主化改革和制度化建设是后改革时代的基础性工作。宪法作为利益妥协与斗争的根本性文件应当成为改革的根本共识。在社会已经分化和断裂的情势下,寻求社会共识、稳定与和谐有赖于利益分配制度与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通过完善利益表达与沟通、竞争与博弈、妥协与合作的宪政机制,为各阶层在自治、妥协与合作中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奠定制度基础。

  • 标签: 利益分化 合作主义 宪政体制 民主
  • 简介:税款课征方式历经二十余年发展,税务机关的推定权限被逐步放大,推定课税渐变为课税推定。基于减轻执法强度和规避执法风险等考虑,课税推定以一种更简便易行的"估"形式在实践中自发生成,值得警惕。纵如此,亦不能否认课税推定对税收构成要件修正和对"效率与公平"整合的独有贡献。如若课税推定可控制,则课税推定方式值得期待。为此,可以考虑根据纳税人被推定的情由所形成的主观心态,并结合外在效果意思,选择适用财政中心主义抑或纳税人中心主义,使两者在课税推定中兼容并蓄。

  • 标签: 财政中心主义 推定课税 课税推定 纳税人中心主义
  • 简介:本文是关于络德睦教授著《法律东方主义》中译本所作的一篇书评。原书作者期待以此书促进关于法律东方主义集体联动的交流,本文可以视作中国的法律史学者参与交流的初始尝试的一个部分。本书评的侧重点在于如何理解法律东方主义的分期、概念化反思以及对于无法状态的解读,由此以“中国为中心”参与对法律东方主义的对话。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无法状态 看不见中国
  • 简介:当代恐怖主义犯罪已经超出了传统的刑法学概念,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存在。刑事政策不是打击具体的犯罪人或事,而是对某一种社会现象的综合治理,只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刑事政策才是适宜的刑事政策。在当前宽严相济背景下,应适当借鉴"新社会防卫论"理论,立足于预防犯罪与控制罪犯之上,而不拘泥于刑事司法领域内打击和惩治恐怖主义犯罪,与此同时,深挖其产生背后的社会根源,从而针对制定合理的社会政策,以期从根本上预防消除暴力恐怖主义犯罪。并且在处罚犯罪人时适用以预防为目的的非报复性刑罚以保障罪犯的人权,帮助其重返社会。

  • 标签: 恐怖主义犯罪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敌人刑法 新社会防卫论
  • 简介:一、问题之缘起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自由流动性是其固有的属性之一。但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各国公司法普遍对这类公司股权的自由转让进行一定的限制,甚至允许公司通过章程进一步规制。英国大法官格林曾指出:"股东的正常权利之一就是自由地处理其财产,并向其选择的任何人转让之。"~①美国学者威廉森认为,股权的可转让性与有限责任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它与有限责任一起构成了现代公司制的两大基本特点。~②我

  • 标签: 股权变动 优先购买权 效果论 受让人 可转让性 意思主义
  • 简介:司法伦理是法官司法行为不可或缺的价值准则或规范。职责型的司法伦理以完成份内责任为天职,并通过司法行为与后果相连,是一种理性的司法伦理规范。德行型司法伦理则是以未来为指向的,结果如何不在考虑范畴之列。二者关系并不完全对立,都被深层结构所推动,并且在一些领域还存在联系。司法伦理的功能指向应当是现实的社会需求,应当根据社会发展阶段以及司法发展程度选择所需求的司法伦理以及功能,因此,以责任或义务为内容、以规范或规则为形式的职责型司法伦理至关重要。

  • 标签: 司法伦理 责任伦理 信念伦理 法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