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年以来,天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查处理重处分(撤职以上)案件48件,处分48人,其中,党内撤职5人,留党察看39人,开除党籍2人,行政降级2人。处分对象涉及到县直机关和农村的党员领导干部,截至目前,没有出现过一件冤假错案,也没有一件申诉案件。实践证明,注重与受重处分人谈话技巧是做好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为此,我们做到了“四忌四要”。一忌仓促上阵,要充分做好思想准备。受重处分的人大多心理压力大,思想包袱重,情绪低落,后顾之忧多。因此,与受重处分人谈话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切不可仓促。首先要认真研究吃透整个案情,掌握关键证据,拟定计划,确定方法和步骤。其次要理清谈话思路,先谈什么问题,后谈什么问
简介:【摘要】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但目前很多人都喜欢批判我们的政府形式,认为我们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而且对我们的政府形式持否定态度的人越来越多。从我们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世上没有一种政府形式能适合我们的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发展我们自己的政府形式。【关键词】中国国情政府形式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大多数人读完《社会契约论》后,都会谈论自由,民主,公意等,鉴于它对欧美等一些国家的成功影响,就特别希望它也能推动我们中国的发展。然而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这一章节,因为很多人都喜欢批判我们的政府形式,认为我们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而且对我们的政府形式持否定态度的人越来越多,又特别是读过《社会契约论》的读者更这样认为。我很想知道他们在读到“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这一章节时是怎样想的,有把它跟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联系起来思考吗?……
简介:体外早期人类胚胎兼有准物质与准主体的双重法律属性,应当受到特殊的尊重与保护。精子供体、卵子供体、体外早期人类胚胎(体外受精卵)的夫妇分别是精子、卵子及受精卵的所有权人,拥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包括处分权。IVF医疗机构和精子卵子及早期人类胚胎的供体之间就精卵及胚胎的保存行为是保管合同关系,IVF医疗机构不享有对精子卵子及早期人类胚胎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将体外早期人类胚胎转让给其他不孕夫妇的行为应定性为无偿捐献,而非买卖行为。当夫妻拒绝或怠于对剩余胚胎的处分达成合意并通知医疗机构时,医疗机构有义务在法定期限内为当事人夫妻保存剩余胚胎;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医疗机构有权根据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行使处分权。供体事前签署的处分体外早期人类胚胎协议原则上具有法律拘束力,除非有显失公平可撤销的情形。我国立法机关应专门制定一部《早期人类胚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