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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韩波老师《民事诉讼中辩论主义与合作原则——兼论我国再审规范中对辩论主义体现》一文,从辩论主义界定、辩论主义规则构成、合作原则、中国语境中辩论主义以及再审规范中辩论主义等方面全面阐述辩论主义内涵与制度,既有法哲学层面的抽象分析,又有对民诉制度具体分析。其中不少精辟论断,笔者都很赞同,比如,'辩论权实质化、审判权规范化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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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美国宪法和证据法体系共同来源于英国普通法,但在美国建国之后发展出独具美国特色制度,不同于大陆法传统,也有别于英国体制。本文从历史变迁、制度互动和司法运作三个方面,考察宪法与证据法之间相互影响、互为支撑关系,揭示美国式司法证明宪法特性。

  • 标签: 美国宪法 美国证据法 司法证明 权利法案 事实认定 普通法
  • 简介:和平与战争几乎是伴随人类始终一个话题,现实与理想疏离构成了伟大灵魂思考人类未来强劲动力。十八九世纪是西方列强疯狂地进行帝国扩张时代,边沁曾为那个时代残酷战争所震撼,他一反当时支持帝国扩张历史主潮,坚定地选择了以"普遍永久和平"为旨归而审慎地思考和构建国际秩序道路。边沁在其讨论国际法思想文本中提出了"一项普遍永久和平计划",他提出通过解放殖民地、削减海军和建立公共法庭回应他那个时代关于世界和平重大问题。

  • 标签: 国际法 世界秩序 帝国 殖民地 永久和平
  • 简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是当前司法改革理念。围绕这一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总体框架和重要部署,并进行了多方试点,但效果不佳。结合历次中国司法改革工作,会发现,司法改革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为此,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竞怎么样司法改革才被中国所需,才被中国人民所需。对这一问题,唯有深入认识中国实际,认识中国社会,认识中国人民,方可找到良方秘钥。而深入了解中国司法传统和传统司法,会发现,中国司法其实是一种情理司法,是一种人民司法,是一种能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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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前面经济、政治、军事三大标准,我把它叫做人眼睛可以看得见,数字可量化标准。这都是国家硬实力,“秀肌肉”主要是秀这三块。除硬实力外,后面还有两个标准,一个叫文化标准,另一个就是今天主题,制度标准。这两个标准我把它称为“大国软实力”。

  • 标签: 中国法治 文化标准 制度标准 硬实力 可量化 软实力
  • 简介: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人申请,证明其继承行为真实合法活动。其实质在于依法证明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继承权,即继承发生后遗产归属状况。公证员办理继承权公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去办理,避免出现错、假证;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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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除了总结收集实例,康宸玮将更多精力放在了对现象根源探讨上,他认为,深入了解实施性骚扰特殊群体,是调研关键.

  • 标签: 地图 性骚扰 精力 关键
  • 简介:此案由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2月14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伍约拿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张渝苹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伍约拿、张渝苹不服,遂向海口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3月30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

  • 标签: 张渝 偷越国境罪 证据确实充分 龙华区 驳回上诉 提起公诉
  • 简介:当年美国在日本投下原子弹令多达22万人丧生,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平民.不过也有四万到五万韩国人遇难,他们有的是在违背个人意愿情况下被带到广岛或长崎做强制劳工,有的则是逃离沦陷后缺衣少食祖国,定居在这两个城市.一些人在原子弹爆炸中幸存下来,战后返回韩国,之后处处不受欢迎,也无法获得医疗服务.人们之所以这么做,有一部分原因是为避免违背当时官方说法,即为了解放朝鲜半岛,对日本进行核打击是必要.韩国幸存者在5月发表一份联合声明中提出,如果美国总统奥巴马不为投掷原子弹这一“原罪”致歉,不对无辜受害者进行赔偿,美国便不具备道德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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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司法领域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将部分轻微刑事案件纳入速裁程序快速处理,有利于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具体措施为:合理放宽量刑和罪名限制,进一步扩大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同时引入处罚令程序,在符合速裁条件案件中二次分流,构建多元化简易程序;限制被告人上诉权,防止滥用上诉权导致速裁目的落空;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维护,兼顾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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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治安防范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秩序重要因素之一。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需要通过有效解决措施应用保证治安防范质量。本文从治安防范概念入手,对现代治安防范重点难点进行研究和分析。

  • 标签: 治安 防范 重点 难点
  • 简介:监督业务办案化是指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将法律监督工作以办案形式进行,实行从受理、立案、审查、结案、提出法律监督意见到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全过程程序化办理,并以此为中心,建立一整套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监督工作统一性、规范性、准确性,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和权威。监督业务办案化包含以下五项内容:

  • 标签: 法律监督工作 办案 业务 路径 检察工作 刑事执行
  • 简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是维护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中重要一环。作为网络安全基础性立法网络安全法,原则上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所采用网络产品和服务应通过国家安全审查,但未对制度整体建构作出规定。本文认为,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应当定位于特定领域使用产品或服务审查制度,建议明确国家网信部门为网络安全审查主管机构,并在网络安全分类审查前提下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就网络安全审查范围而言,在审查广度上应以关系国家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所使用产品或服务为宜,在审查深度上须从技术审查拓展到背景审查,从表层功能符合性审查延伸到底层源代码审查,但无必要对IT供应链全链条进行审查。

  • 标签: 网络安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背景审查 源代码审查
  • 简介:从规范意旨看,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制度本身承担着保障知情权和实现行政成本回收应有作用。然而,实践中不收费、乱收费等做法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收费制度功能式微和定位偏离,并可能造成恶意申请涌入、行政资源浪费和知情权受损等严重后果。着眼于收费制度代际发展和未来完善,应当通过立法对其进行修正,具体包括以行政成本为基准明确收费标准、以便民惠民为精神改革收费方式、以充分保障为底限创新减免规则等。

  • 标签: 信息公开收费 制度机理 立法完善 知情权保障 成本回收
  • 简介:警察出庭作证涵盖了诉讼模式、检警关系、庭审方式等多个司法方面内容,在当下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要理顺公检法三者关系,为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提供充分保障,同时,要建立警察出庭作证豁免机制,健全警察出庭作证保护制度。

  • 标签: 警察出庭作证 诉讼模式 检警关系
  • 简介:“嘀,嘀,嘀……”8月20日,河南省郑州铁路公安处鹤壁东站派出所所长郝志山自行设计高铁防侵入报警设备-“电子地雷”突然响起.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原来是两名男孩在此嬉闹,用石头投砸高铁防护网,民警及时将他们带离并予以了批评教育.

  • 标签: 铁路公安 地雷 电子 现场处置 报警设备 批评教育
  • 简介:基层法院所处特殊司法环境并未完全经过法治渗透,这一因素导致基层法官裁判案件单一基于法条主义分析进路,经常遭遇非理性现实争议质疑与碰撞。为避免单纯依靠严格规则之治步入误区,获得具有解释结论唯一性与价值取向一致性裁判结果,法官通常采用后果实用主义逆向裁判思维方式。逆向裁判思维在法律后果预测、裁判结论倒推、行为范式评价、思维程式固定中完成。逆向裁判思维可有效衡平社会预期与公众对案件裁判公正感,保障法律有效实施,促进社会公正实现。

  • 标签: 逆向裁判 后果预测 结论倒推 程式建构
  • 简介: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焦点,在于如何界定'公开盗抢'行为性质。刑法理论通说以行为秘密性或公开性为区分标准,该观点存在不合理之处。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标准不是行为秘密性或公开性,而在于行为是否具有对物暴力。区分盗窃与抢夺界限,首先应当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对物暴力,抢夺罪必须具有对物暴力,盗窃罪则无。此外,还应当考察被害人对被盗抢财物是紧密占有还是松弛占有。除扒窃外,盗窃行为所取得基本上是被害人松弛占有的财物;对被害人紧密占有的财物,通常成立抢夺罪。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应当从上述两点出发,兼顾刑法特别规定,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 标签: 公开盗抢 盗窃 抢夺 对物暴力 紧密占有
  • 简介:结合基层信访治理困境和国家政治行政运行,分析信访制度运行过程和功能定位。把信访案件分为政策在位型信访、政策缺位型信访和无理型信访,将信访制度功能分为国家意志表达政治功能和国家意志执行行政功能。不同类型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信访功能定位侧重点有差异。政策在位型信访和政策缺位型信访是当前信访案件中主流,无理型信访是信访案件中支流。信访制度法治化改革中主要矛盾在于,如何有效应对政策在位型信访和政策缺位型信访,以此为基础理顺信访政治功能和行政功能,探寻法治化改革路径,适应国家与社会关系新变化。

  • 标签: 信访类型划分 功能定位 主要矛盾 法治化改革
  • 简介:本来是一个普通交通事故案件,没有想到演变成了一个公共事件.评论中既有对快递小哥这个群体理解与同情,也有对快递车辆违规驾驶现象揭露和痛恨.作为一个律师,还是喜欢分析一下其中法律问题.虽然这个事件关注度很高,但是仍然构不成刑事犯罪,因为情节还是轻微,应该属于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从北京警方处理来看,认为打人出租司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一般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二)追逐、拦截他人;(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从法律规定来看,这位打人出租车司机可以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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