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种语言的语法学,一般都是从分析具体的语言事实出发,然后逐步认清该语言的性质和特点,不断揭示其结构规律,并经过归纳整理和全面总结,才构成为科学的系统的。也就是说,要研究好某种语言的语法,必须对它的性质特点有所认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语言特点认识得愈清楚,语法学就研究得愈好。世界上许多语言(英语、法语、德语、俄语……)的语法研究,就都是这样发展过来的。可是汉语的语法研究,却走的是与众不同的曲折道路。我国关于语法现象的分析是比较早的。例如春秋战国时期,《春秋》的注解中就有类似语法的分析,涉及到自动与他动、单数与多数、修饰成分等;汉魏时期,开始了对虚词以及句、读、顿的研究;唐宋以后,研究的领域更是扩及到了句式、省略、倒装、词语搭配等许多方面。应该说,这些分析研究都是符合汉语实际的,能够反映汉语特点的。但是,一则它们是分散的、零星的、不成系统的,二则它们只是训释经籍时顺便提及,属于训诂学的附庸,所以科学的语法体系始终没有建立起来。1898年《马氏文通》的发表,标志着中国语法学的正式创立,是《马氏文通》使汉语语法研究脱离了训诂国学的范围和影响,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马氏文通》对中国语法学作出了
简介: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生活形态是孕育“人情文化”的温床。在中国传统社会,主要的经济活动是农业生产。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个人随家庭在固定的土地上从事生产,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终于斯。日常生活中接触的人,除了家人便是亲戚、街坊和邻居。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传统中国便以儒家伦理为基础,发展出一套以人情为中心的行为规范。在这套规范的制约下,个人和家庭讲亲情,和家庭以外的熟人讲人情。《礼运》中说:“何谓人情?喜怒哀乐爱恶欲,七者非学而能。”通晓人情的人一定能够由自己在各种生活情境中的感觉“推己及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在有关人情的规范中,“报”的规范又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所谓“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在中国文化中,虽然对人情回报的要求,往往因施人恩惠者碍于面子而变得隐晦不彰,但知恩必报的规范,施受双方心知肚明。都市化和工业化虽然改变了传统生活形态,但中国人的亲情、人情观不但不会消失,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以感性诉求得以丰富展现。俗话说:天老情难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