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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所谓内幕交易,又称知内情者交易,是指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职员或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及市场管理人员,利用其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尚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者泄露信息,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的行为。证券内幕交易是随着市场本身的产生而产生的,它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极大的破坏及瓦解作用。为了便于理解证券内幕变易,我们先来看一个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案例。1963年,美国得克萨斯州海湾硫磺公司

  • 标签: 证券内幕交易 构成要件 短线交易责任 法律责任
  • 简介:如今。在河北省鸡泽县超生也用不着偷偷摸摸的,只要交清罚款就行。在一些计生干部眼里。“不怕你生,就怕你不生”——

  • 标签: 河北 鸡泽县 计划生育 计生干部
  • 简介:美国辩诉交易制度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刑事诉讼制度,自产生以来就备受争议。对辩诉交易最有分量的批评集中在对这一制度是否违反宪法和社会正义体系上,伴随着这些批评,辩诉交易制度不断吸纳其中的合理成分,充实和完善自己。研究辩诉交易的争论,可以看到辩诉交易制度不断自我完善的轨迹。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争论对于我国能否引入这一制度也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 标签: 辩诉交易 宪法权利 正义 刑事诉讼
  • 简介:期货市场是买卖各种实物商品和金融商品远期交货合同的一种市场。期货交易具有套期保值、分散和转移价格风险、价格发现以及提供未来市场信息、促进市场的竞争性等作用。在我国,期货市场正处于初始阶段,期货交易法制建设还十分薄弱。为了使我国期货市场健康地发展,除了应从立法上确认期货交易的合法性并建立全国性的期货交易管理机构外,我国期货交易的正常运行还必须建立和完善

  • 标签: 期货市场 期货交易所 法制建设 管理机构 远期交货合同 套期保值
  • 简介:随着期货业的兴起,期货经纪公司的增多,期货纠纷也成为一种新型经济纠纷案件诉诸法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期货纠纷案件中,客户状告期货经纪公司的占期货纠纷案件的90%以上,其中由于期货代理发生纠纷的又占相当的比例.期货代理行为有别于民法理论的一般代理行为这已形成共识.期货经纪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超越代理权进行期货交易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经济责任?这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判例,即期货经纪公司对本公司期货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经济损失负有完全法律责任.问题是,民法理论代理行为的规定,能否全部适用于期货代理?期货经纪公司的无权代理行为能否适用于民法代理中的追认和默认?……这在司法实践中,尚属有争议的问题.下面本人就此问题略发管见.

  • 标签: 期货经纪公司 代理人 《民法通则》 期货交易 民事代理 代理行为
  • 简介:证监会2005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对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申请条件有所放宽。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期货经纪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结构的,变更后任何股东持有的股份应低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份总额的50%;拟持有期货经纪公司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其股东资格应事先经证监会核准。

  • 标签: 期货经纪公司 公司股东 资格申请 证监会 股东资格 股权结构
  • 简介:公正与效益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但是,公正与效益在法价值体系中往往是相互冲突的。简易程序的创立正是为了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追求刑事诉讼价值的最大化,以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本文在探讨引入诉辩交易制度这一简易程序与刑法的精神是否吻合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引入诉辩交易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建议借鉴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来改进我国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旨在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刑事司法改革提供参考。

  • 标签: 诉辩交易 刑法的精神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 简介:内幕交易相关概念的法律界定内幕交易是由一定的行为人针对一定的行为客体而做出的相关活动,第16条是关于联邦证券监督局对内幕交易的监督,在前述中(对内幕交易行为的预防和监督)

  • 标签: 交易法律 内幕交易 德国内幕
  • 简介:代表机关以多数原则作出的决定不一定代表全体成员中的多数,无论是出席且参加表决的多数,世界各国代表机关对议案的表决主要有三种计票标准摘要

  • 标签: 初探民主 市场交易规则 民主市场
  • 简介:以辩诉交易为代表的控辩合作纠纷解决机制是近年来世界范国内刑事案件处理的一种新型模式,越来越展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司法效益观是辩诉交易制度产生与发展之本体因素,契约观是辩诉交易制度产生与发展之基础因素,实用主义思想观是辩诉交易制度产生与发展之动力因素,抗辩式诉讼结构是辩诉交易制度之支持因素,沉默权与证据开示是辩诉交易制度之促生因素,发达的辩护制度是辩诉交易之保障因素。

  • 标签: 辩诉交易 法律文化 社会制度 诉讼结构 价值蕴涵
  • 简介:辩诉交易起源于美国,晚近出现了意大利式、德国式的辩诉交易,但由于两大法系在法律传统、诉讼理念、制度等方面的差异,移植到大陆法系国家的辩诉交易制度在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制约机制等方面与美国的这一制度有明显的不同。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辩诉交易制度,个别地方法院却已经有采用辩诉交易方式结案的实践。①这种做法迅即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关于辩诉交易采用与否的探讨,亦成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研讨的应有内容。经过考察辩诉交易的缘起、特点、存在环境及利弊之后,结合我国实际及当前司法改革的目标、策略,笔者不得不审慎地说,我国目前不适宜引进辩诉交易制度。一、我国目前不宜采用辩诉交易制度的理由辩诉交易制度对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的积极意义,已经并正在为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证实。但我国目前尚不适宜采用辩诉交易制度。第一,以辩诉交易方式审结案件,于法无据。以辩诉交易方式办理案件,既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高法”和“高检”也不曾部署或安排过辩诉交易的工作试点,个别地方法院的这种做法,显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有人说,这是司法改革的尝试。笔者认为,司法改革,不仅必须在既定的目标下,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而且应该全国上下一盘棋。任何以司法改...

  • 标签: 不宜采用 交易制度 辩诉交易
  • 简介:缺了一个要命的数据GDP又叫增加值。何谓增加值?简单说,一根铁棒被工人加工成轴,轴的价值肯定大于铁棒价值,这大于原先的部分就叫增加值。你投入购买铁棒的费用1000元,投入铁棒运输费100元,如果资金有部

  • 标签: 增加值 不平等 中间投入 总产值 与国际接轨 制造业
  • 简介:本文对现行《证券法》有关内幕交易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评析,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 标签: 内幕交易 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
  • 简介:网上交易犯罪是一种经济利益驱动型犯罪,其犯罪成因可通过经济犯罪基本模型进行研究。作为常见的经济犯罪成因分析模型,犯罪成本收益理论认为:网上交易犯罪与犯罪预期收益有关,犯罪预期收益越大,犯罪越可能发生;与直接成本、心理成本、道德成本、竞争成本等间接成本有关,成本越小,犯罪越可能发生:与犯罪被惩罚的概率有关,概率越小,犯罪越可能发生;与被发现犯罪被惩治因数有关,已发现犯罪受到惩罚的概率小,其犯罪可能性也越大;还与个人心理恐惧常数有关,心理恐惧常数越小的个人,其犯罪概率越大。所以,可通过犯罪收益、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机会成本、侦查措施、个体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控制犯罪。

  • 标签: 网上交易 犯罪原因 犯罪成本
  • 简介:联合国国际控制毒品机构(OICS)最近的调查报告说,估计目前全世界有超过5500万人经常使用海洛因、可卡因和合成毒品例如摇头丸(Ecstasy).国际控制毒品机构是联合国的一个机构,其总部设在维也纳,该机构近日公布了有关全球毒品消费和走私以及各国政府在反毒斗争方面所作努力的年度报告.

  • 标签: 毒品交易 国际控制毒品机构 反毒斗争 毒品消费 毒品市场
  • 简介:随着金融市场不断的发展,证券犯罪也呈日益严重的趋势,作为证券犯罪的一种,证券内幕交易行为是一种在证券市场上经常性的犯罪行为。内幕交易主体的认定是刑法领域认定内幕交易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刑法》及《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主体的法律规定尚存不足之处。通过内幕交易罪主体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完善关于证券内幕交易罪的立法,使立法更具明确性、刑法设置更具合理性、刑事司法更具正当性。

  • 标签: 证券 内幕交易 主体
  • 简介:欧洲早在17世纪便出现了现代型的证券交易市场并制定有监管法规,但对证券违法、犯罪的监管机制的完善却肇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在其后的发展中,各国走了大体相似又有所差异的道路。中国证券犯罪监管法律法规的设置则主要采取借鉴的方式,采取逐步完善的方式,立法呈现为三个阶段。

  • 标签: 证券内幕交易 立法 非法交易
  • 简介:一1998年初秋的一个星期六,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侦察科长凌浩睡到9点半才起床。他已经连续三个月没有享受过双休回了,这些日子任务一个接着一个,难得这样美美地安睡上一觉。他要利用这两天时间好好放松一下,享受亲情编织的天伦之乐。不料一个电话又使他的愿望成了泡影。电话是局指挥中心打来的,说有紧急任务请他速回局里。上午10时许,局里的国家安全举报热线接到一个匿名电话,举报本市紫竹轩艺廊的陈威准备向某国人出卖内部资料。听声音,打电话的是一个年轻女子,操本地口音,语音中还透着一股怒气。在受话人的要求下,她答应继续提供陈威犯罪证据,并于两天后将证据寄至国家安全举报信箱。凌浩听完汇报后,仔细分析了举报电话的内容

  • 标签: 危害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局 出卖国家利益 古地图 艺廊 提供证据
  • 简介:我国法律把行贿与受贿同时列为非法行为。这样,在追究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时,就会将行贿者与受贿者逼到同一“战壕”里。他们只有同守共盟,同心协力与政府对抗、与法律对抗才能共存。这无形之中增加了查办案件的难度,致使贿赂犯罪“黑数”大量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运用“作证交易”,即以减少对行贿者的追究来提高侦破贿赂特别是受贿犯罪的效率。尽管我国刑法对“作证交易”没有作专门规定,但笔者认为,它符合司法经济和司法效率的要求。

  • 标签: 交易适用 作证交易 行贿人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