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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只能用刑罚惩罚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现行刑法第十三条没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在法律上确认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

  • 标签: 刑法机能 原则刑法 罪刑原则
  • 简介:<正>在每一个现存的刑法体系中,都存在着两种永恒的、无法解决的矛盾倾向。一方面,刑法必须明确规定犯罪与刑罚,以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防止刑罚权的滥用,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自由和社会的民主、正义;另一方面,刑法必须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犯罪,以保护社会的秩序和利益。

  • 标签: 罪刑法定主义 法律效果 刑法体系 刑罚权 控制犯罪 公民个人
  • 简介:我国刑法分则设定的法定刑模式存在法定刑本身设定不科学、存在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模式以及多罪刑阶段法定刑的连接模式单一等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定刑设定的疏密程度不均衡、立法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大量设置衔接式的法定刑幅度等。因此,应对法定刑的设定进行相关适应性的调整,具体包括:科学设置法定刑的疏与密,促使刑罚量的均衡化,减少并逐步消除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模式,有计划地设置交叉式的法定刑幅度。

  • 标签: 法定刑模式 刑罚量 绝对确定法定刑 法定刑连接模式 衔接式与交叉式
  • 简介:语言具有原生的多样性和平等性,其维系着公共生活的有序运作,同时又对于个体具有身份构建和文化认同的意义。近代以来,政治权力介入语言领域,语言权利是民族国家共同语的政治构建与反构建过程的副产品。国家对官方语言的选择和对少数民族语言地位的安排是语言权利研究的重点。由此,在不同的时期也引发了关于个体语言权利与集体语言权利、自由主义与认同政治、语言公正与语言生态等相关问题的讨论和争议。

  • 标签: 语言 语言多样性 语言权利 语言公正 语言生态
  • 简介:“坦白从宽”公信力丧失,在实践中容易成为侦查过程中的诱供手段。“坦白从宽”在量刑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坦白”只是酌定量刑情节、立法未承认沉默权却将坦白规定为义务等是“坦白从宽”公信力丧失的原因。坦白的成立包括被动归案和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所掌握的本人罪行或者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同种罪行”两个条件。坦白可以分为法定坦白和酌定坦白、予以从轻的坦白和予以减轻的坦白。在司法认定中还应当注意“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含义、坦白与犯罪中止的关系等问题。

  • 标签: 坦白从宽 被动归案 如实交代罪行 司法公信力 司法适用
  • 简介:量刑情节所依据的不是罪名法定刑而是罪行法定刑,量刑情节的法定刑是伴随着具体犯罪行为所该当的刑罚幅度而存在的,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各个罪名的最高刑至最低刑的整个刑罚幅度是法定

  • 标签: 法定刑量刑 简论法定刑 量刑情节
  • 简介:而本人认为之所以有很多人认为罪刑法定原则与司法自由裁量权不能并存以及罪刑法定对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主要是集中在司法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对法律漏洞的填补这个问题上,树立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刑法本身的内在要求的新观念,因此一旦出现了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 标签: 化认识 司法化 罪刑司法
  • 简介:本文从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情形。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方法、形式、限制、程序、效力等各个方面论述了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出了新合同法在行事方法、行使限制规定上的一些不全面的地方,并提出了改进的办法。

  • 标签: 合同法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权 行使方法 法律效力
  • 简介:法定夫妻财产制分为通常夫妻财产制与非常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立法研究——瑞士夫妻财产制研究及其对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启示》,现行《婚姻法》第17条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类型的规定

  • 标签: 制立法 夫妻财产 模式类型
  • 简介:  5、增加夫妻财产解除情形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因离婚而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形,     二、完善通常夫妻法定财产制      1、明晰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虽列举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类型,在我国关于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中

  • 标签: 制完善 夫妻财产 我国夫妻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漏洞,无法达到逻辑上的自洽。从实证考察、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角度考察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在满足《解释》第2条犯罪成立要件之外,存在多个量刑情节并存的情形,可以纳入到《解释》第4条的范畴,将其认定为“有其他恶劣情节”,进而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 标签: 量刑 法定刑 解释
  • 简介:与1979年刑法第155条对贪污罪法定刑的规定相比较,1997年刑法第383条的规定更加细化,便于操作和适用,为查处、惩治贪污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该条对贪污罪法定刑的规定仍存在不少问题,应当从量刑标准模式、增设罚金刑、资格刑及废除死刑等方面加以完善.

  • 标签: 贪污罪 法定刑 立法建议
  • 简介:<正>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拒绝履行其法定职责是典型的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形式,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比较容易认定。但上述机关或组织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在认定方面存在一定困难,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标准难以掌握。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作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很少。

  • 标签: 行政机关 法定职责 具体行政行为 履行期限 法律法规 法规授权
  • 简介: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自由裁量权,但目前有滥用现象,作者认为,必须严格把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并刑法有明文规定的法定条件,才能防止滥用。

  • 标签: 相对不起诉 自由裁量权 法定条件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该条款明确了意定监护适用的四要件。

  • 标签: 意定监护 成年人 监护关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总则
  • 简介:婚姻作为两性结合的法律制度,配偶一方的过错是破坏夫妻之间良好关系的主要因素,是解除婚姻的主要理由。现行《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理由,实行过错主义与无过错主义相结合的混合主义。最高法院关于"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的解释,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积极自证其错,就一定可以获准离婚。如果原告自证其错,就可以当然获准离婚,法院可能成为使违法行为合法化的场所,严重损害婚姻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存在。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立法演变表明,我国离婚法律规定并未采用纯粹无过错离婚主义的价值观。主要工业化国家婚姻法关于离婚理由的规定,多数仍与过错有关,而且其立法对于过错在原被告之间的分配有明显的不同法律效果,较充分地体现了法律公平。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离婚理由立法,鼓励夫妻和好,增设法定离婚事由的抗辩,建立对不同意离婚权的救济机制,健全离婚损害赔偿,以避免无过错离婚的矫枉过正,更好地体现法律公正、公平的价值。

  • 标签: 离婚理由 过错原则 无过错原则 离婚救济 立法完善
  • 简介: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只能用刑罚惩罚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现行刑法第十三条没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在法律上确认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

  • 标签: 刑法机能 原则刑法 罪刑原则
  • 简介:论酌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法定化卢勤忠我国刑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刑的最低刑还是过重的,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我国刑法中的酌定减轻处罚规定。由...

  • 标签: 减轻处罚 法定减轻 审判委员会 西班牙刑法 奥地利刑法 我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