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当今的社会,火灾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安全事件,它不但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而且还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城市的现代化进程,所以,消防机构应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日常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公共场所、高层住宅等地区的数量越来越多,建设工程的构造也越来越复杂,这给消防火灾的监管工作增加了更多的困难,所以,必须要根据实际的实际状况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制订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消防火灾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对消防防火监督检查管理的内容进行理解的前提下,文章将高层饭店与室内装修作为一个实例,着重对两种类型的消防防火监督的防火设计要求以及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希望能够为新时期的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改革提供一个有力的依据。
简介:死刑适用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死刑适用标准不明确。从实体法上明确死刑适用标准是限制死刑的上策。两部刑法典对死刑适用对象都进行了限制,但仅规定了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5周岁以上老年人一般纳入不适用死刑之列,但婴幼儿母亲、精神病人、生理上或心理上有重大缺陷的人并未被排除。应进一步扩大不适用死刑的对象范围,完善限制死刑适用对象的标准。
简介: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以及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有待进一步厘定。法律和宪法的民意基础不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范围不同、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应当将法律纳入宪法监督的范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据宪法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授权决定的宪法依据不甚清楚,应当将它们纳入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共同的宪制基础,特别行政区立法不仅应当符合基本法,也应当符合宪法,它们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属于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但应当由中共中央行使宪法监督权。